我在北村的整体乡村复兴探索工作
文 / 赵辰
北村是位于福建东北部洞宫山区的一个小山村。历经近代战火浩劫,小村依然保存优美的自然环境和美好的人文建筑空间。2013年开始,为响应国家的新农村建设号召,顺应区域性发展的形势,由乡间的有识之士发起,村民们自行组织起来开始了北村复兴项目。正在闽东北山区进行木拱桥及村落调研的南京大学建筑与城规学院赵辰教授工作团队,应邀负责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南大团队在认真研究当地自然/人文背景的基础上,与村民共同确定北村复兴的基本目标,制定总体复兴计划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表,在复兴项目的运行与实施策略上提出三个基本原则:社会学意义的“村民自主体系”、空间规划意义的“整体性规划”及建筑设计意义的“闽东北传统建造体系”,由浅入深地展开北村复兴的各项工作。
以建筑学专业眼光对中国乡村文化进行考察,我的首次经历是本科毕业设计期间(自1981年秋至1982年春)在苏州太湖边的东山:因太湖风景区旅游开发规划项目而实地调研了东山的村庄,并运用我们掌握的建筑设计与景观规划的知识,将这些优美的自然山水间的村庄规划、组织成旅游景区。今天看来,当时的规划设计应属较幼稚且过于理想化的,但作为年轻的建筑系学生,我在调研之中感受到江南乡村文化底蕴之深厚、人居环境之优美,终身难忘。我同时认识到,我们城市空间环境中正在丧失的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环境中得到了相对完整的保留。此后,因长期从事中国传统建筑文化研究,我比一般的建筑师对乡村文化有着更深的体认。从江南水乡到云贵川的山村,从黄土高原的窑洞到闽粤的渔村,本人所从事的研究课题一直与乡村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在欧洲的游学经历,让我深思建筑学(Architecture)这种由西方建立的学术体系在中国的实质意义。其中,通过反思梁思成等第一代中国建筑学者基于西方建筑学术体系而生发、诠释的“中国建筑史”,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西方文明体系中的古典建筑与民间建筑如同“零”和“一”的对立关系;与此相对,中国文明体系中的官式建筑与民间建筑是有如“九”和“一”的非对立等级化的关系。并且,民间建筑实际上是中国建筑文化体系的本源,而官式建筑是其高级发展阶段的末端。今天大家所热衷的“乡土建筑”,正是这种民间建筑的主体。在我的心目中,留存于中国乡土之中的建筑文化正是中国建筑文化的本质所在。
2001年之后,起始于对当地特有的木拱廊桥研究,我持续在浙南闽北的洞宫山区做了大量与乡村复兴有关的工作。2013年,在福建省政和县的实地调研和考察中,我受到该县领导邀请,试探性地帮助制定了一处乡镇的规划建筑导则,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随后,我又带着学生们,以毕业设计的模式,参与多处乡村的规划设计研究工作。在此过程中,屏南县北村张本甫先生作为该村的当代“乡贤”,多次关注我在该地区的工作和活动后,以北村村民自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邀请我对北村进行全面整体的规划和设计。所以说,我为北村做的复兴规划设计,从一开始就是与村民自主体系合作的,同时得到了当地各级政府的支持,这是符合我理想的一种模式。我们在北村的复兴工作遵循了两项基本原则:一是村民自主性;二是规划的整体性。这两项原则有效地抵御了因脱离乡村实际情况、“自上而下”的建设行为所而导致的“建设性破坏”,以及因单一专业的建设项目未顾及其他领域而产生的整体性不协调。实际上这些年来,令人痛心的正是:我们的乡村遭受的严重破坏,许多是在上级政府宏大的发展建设名目之下,大量资金与技术引入之后发生的。
我很乐意与大家分享我们在乡村复兴事业中的体会和经验,但我并不认为那就是我们的规划设计成就。严格地讲,在北村这个洞宫山区的历史文化名村,在当下村民自主、政府支持的复兴事业中,我能够参与其中,并在社会协调、专业指导等方面起一定的作用,是一种幸运。
??关于“乡村复兴”,我的定义是,具有对地域性自然、人文遗产有保护的发展工作,尽管当下全社会的热衷之下,有了众多的称呼。笔者认为,中央定义的“乡村振兴”与“乡村复兴”并无差异。
北村航拍(北村村民 摄)
南大门修复(屏南地方人士 摄)
与村民沟通规划思路(罗辉 摄)
围堡更楼(屏南地方人士 摄)
北村祭祖活动(梁睿贞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