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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任务的革命:对集体化后期家庭经营发展的解释

熊万胜 程秋萍

【内容提要】 中国家庭伦理在集体化时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除了家长权威的下降,本文注意到另外一个看似冲突的趋势:家长责任的增长。本文从家庭伦理的角度描述了集体化时期家庭经营的一般发展过程,进而分析前者如何影响经济性的家庭经营活动。本文发现,人口压力对家庭经营的促进主要是通过家长的人生任务来实现的,它比劳动力增长和人均耕地减少具有更强的解释力。集体化后期,家长们的人生任务不仅在量上增长了,在内容上也空前加重了,堪称发生了一场人生任务的革命。所以,集体化后期家庭经营的发展并不只是一种生存的困境,也是一个关于天下父母心的故事。

人生任务一、问题的提出

一般认为,中国人尤其中国农民是极其看重家庭的,但对这个流行的看法也并非没有争议。比如就有人发现,中国的家人在一起的主要活动是挣钱,很少顾及情感层面。费孝通就是很早发现这个特点的人,他将西方人的家庭看成是生活堡垒,将中国人的家庭理解成“事业社群”。 ①费孝通的这种理解是具有一贯性的,在他的差序格局里,人可以为了自己牺牲家,继而为了家牺牲国,②而且他一生的追求是“志在富民”,也可以看到他关注经济的倾向。在此基础上,中国人家庭的这种理性特征被库恩(Myron L. Cohen)和贝克尔(Hugh David Roberts Baker)等理解成一种“合作社模式”③。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家庭越来越不稳定,相关质疑就更多了。似乎不仅是不看重感情维系,连一起挣钱的功能也退化了。要在比较量化的层次上说明中国人到底有多么重视家庭,集体化时期可以提供特殊的便利。集体化时期对于家庭经营和家庭生活的人为遏制,恰好可以观察重压之下的家庭活力。我们可以把集体化看成是对于家庭联结强度的一次长期检验,而且这个检验是有记录的,集体化时期形成了对于家庭经营的最为广泛、翔实和连续的数据。如果想要考察中国人的家庭维系能力在严峻考验下的表现,这个时期是一个绝佳的参照。

  一般认为中国人的家庭是通过了集体化时期的特殊考验的,因为家庭经营制度在经过集体化时期的考验之后依然保持巨大的活力。在改革之初的官方表述中也肯定家庭经营制度的优越性,强调它发挥了农民的积极性。④在学术界也有不少对家庭经营优越性的肯定。比如黄宗智评价道:“家庭式劳动力组织历经种种变化后,证明是有活力的。”⑤同样基于江南地区的经验,曹锦清也认为:“从集体生产转变为家庭经营,不仅提高了产量,增加了农户的经济收入,且大大地提高了劳动效率,节省了劳动时间,使得村内大量剩余劳动力能转移到各项非农产业去。”⑥集体化时期,中国的家庭关系有何种变化呢?王跃生对这个问题有过系统的研究,基于河北地区的经验,他从所有制变动、家长权力的变动和个人自由的增长三个方面研究集体化时期家庭关系的变化,尤其是家长权威的下降和家庭成员行为的自由化。⑦阎云翔在对黑龙江地区集体化时期的私人生活的研究中,提出了一个有意义的新看法,也许中国人曾经是很看重家庭成员之间情感联结的,但集体化改变了公共生活的模式和家庭的生计模式,削弱了传统的情感联结,在集体瓦解之后又没有相应的补救,结果,集体化反而促进了农民的个体化⑧。

  以上的研究呈现一种值得注意的反差:一方面集体经营对于家庭经营的取代,客观上并没有对中国家庭的经营能力产生严重的打击;另一方面,集体化通过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以及淡化家庭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等机制削弱了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在这种反差中,也许存在一种可能:那些被集体化削弱的家庭伦理因素,对于维持家庭经营制度来说可能并不是最必需的,一些关键性的家庭伦理因素逃过了集体化时期对其的打击。本文的研究发现,自下而上的孝顺和忠诚可能是受到了削弱,但是自上而下的责任心并没有减轻,家长的人生任务反而大大加重。当前中国家庭代际恩报关系的严重失衡由此发源,中国社会的根基也由此发生了微妙的变动。

  本文选择嘉兴县⑨作为经验资料的主要来源地。嘉兴县位于浙江省北部,是杭嘉湖平原的核心地带,自古以来农业就很发达。太平天国战事使得嘉兴县的人口从道光十八年(1838年)的1122437人骤降到同治十二年(1873年)的292687人,减少74%,且直到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还只有416648人,仅为道光十八年的37%。⑩这使得嘉兴成为浙江省人均耕地最多的地区。按农业人口数来计算,1983年嘉兴市人均耕地达到1.77亩,在全省最高,且远高于位于其次的宁波市,后者是人均1.35亩,同年浙江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06亩。1983年嘉兴市郊区(今秀洲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恰好等于嘉兴市的平均数,也是1.77亩,属全市平均水平。丰富的土地资源为高水平的农业经营提供了基础,是此地农民较高的生活水平的物质基础,也使得嘉兴成为浙江农副产品的重要基地。根据1980年的浙江省农业区划,全省划分出九个一级农业区,嘉兴市所在的农业区是“杭嘉湖水网平原粮桑渔畜油区”11。

  笔者及其团队曾于2011年、2016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到嘉兴市所属地区调研,其中2019年和2020年连续两年和团队一起在嘉兴市郊区(历史上属于嘉兴县)进行累计三十多天的驻村调查,积累了一些感性的认识和第一手的资料。尤其是,关于人民公社研究的经典著作中有两本,也就是曹锦清等人的《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以下简称《浙北》)和张乐天的《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的研究地点恰好是其邻县海宁县。这两本书对笔者理解相邻的嘉兴县具有很好的参照价值。

  研究集体化时期的家庭经营活动,必须说清楚“家庭副业”这个概念。1962年9月发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中规定了政治上正确的“家庭副业”,内容包括六类:自留地(山)的经营,自己开荒地的经营,家庭畜禽养殖,编织等手工业生产,采集渔猎等副业,零星果木。有两点要注意:其一,这个政府认可的“家庭副业”范围小于实际的农民家庭副业或者说实际的农民家庭经营活动,因为农民还会有商业等非生产性活动。相应地,这里的“家庭副业”产生的产值要小于政府统计部门农村调查系统的“家庭经营收入”的口径,因为政府认可的“家庭副业”没有包括相互馈赠和其他非生产性收入等。1954年以后逐渐建立和完善的农村调查系统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调查农民实际的家庭经营收入,并不考虑收入来源的政治正确性。其二,值得注意的是,政治正确的或者实际上的家庭副业与政府农经系统或者公社农经站统计中的“农林副牧渔”五大类分类法中的副业概念也不同,它们在外延上是交叉的,而不是包含关系。公社的副业产值包含队办工业,但不包含畜禽养殖业,也不包括农民自用的厩肥和自给性手工业,所以本文引述的资料中会出现家庭副业和家庭畜牧业并称的情况。1984年的统计口径又调整使用了新的副业统计口径,去掉了队办工业。它包含的内容是家庭采集(不包括竹木采伐)、家庭捕猎(不包括海洋捕捞)和家庭兼营的商品性手工业。这个新的副业口径属于家庭副业的范围,12从而使本文中的统计分析成为可能。

二、集体化时期的家庭经营活动

  在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中,全国很多地方一度全面取消了家庭层面的经营活动,甚至取消了部分的家庭生活,推行集体吃饭、集体住宿。然而,这种极端的做法难以持续,1959年以后家庭经营在人民公社制度下得到部分恢复和曲折的发展,并在承包到户之后得到全面的恢复和发展。

  (一)家庭经营在人民公社时期的恢复和发展

  家庭经营机制在人民公社时期的恢复是从家庭副业开始的。1958年,“大跃进”造成农业生产上的混乱和滑坡,首当其冲是副业。中共中央于1961年3月发布《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提出以自愿和公私两利的原则,采取适当方式,鼓励社员进行家庭副业的生产。1962年9月发布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对于社员家庭副业专门用一章做出了详细、明确和最权威的规定,明确指出社员的家庭副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补充部分。它附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它们的助手”。这个规定肯定了在集体内部保留家庭经营行为的必要性,这是人民公社化运动废除家庭经营制度之后的第一个重要转折点。

  如图1所示,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嘉兴的家庭副业在1970年以后慢慢地发展起来。13如果仅从扣除了村办及以下工业的副业数据来看,在承包到户之前农村副业出现过三个发展高潮,第一个出现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农业合作化高潮到来之前,第二个出现在所谓“三年自然灾害”之后,第三个出现在承包到户之前的几年。这个趋势和浙江省乃至全国都是一致的。  

  1981年出版的第一本《中国农业年鉴》列出了按产业分类和所有制分类的副业的产值。其中,1979年按产业属性分类的副业占比为15.1%,其中队办工业是主要的部分,占12.5%,纯副业只有2.6%;而按所有制来分,社员家庭副业占比为17.1%。14社员家庭副业中肯定没有队办工业,这意味着社员家庭副业中的大部分已经计算成了主业。如果仅仅从土地资源来考虑,社员自留地的面积在全国占比不会超过10%,但产值占比远高于其土地面积的相应占比,原因是农民在自留地上经营了更多的经济作物。比如,1978年嘉兴全市的农民在面积占比为7.5%的自留地上生产的油菜籽产量与全市油菜籽总产量相比达到15.5%,同时,自留地上的粮食产量与全市粮食总产量相比只有1.85%。15

  对于这个扣除掉了队办工业之后的副业产值,应该怎么看待呢?一方面我们可以从这个数据中看到家庭副业的发展态势;另一方面,这个经过一遍遍提取之后的剩余部分,应该是最能够反映家庭经营过密化程度的一个指标,或者说是集体化时期家庭经营强度的指标。如果我们不进行大范围跨区域比较的话,这个理解应该是成立的。

  (二)家庭经营收入对于农民家庭的重要性

  如果只看去掉村办及村以下工业的纯副业对于农业总产值的贡献,它确实不大,但是,一方面家庭经营的规模在国民经济统计中是被明显低估的,另一方面家庭经营对于农业总产值的意义和对于家庭收入的意义十分不同。

  1.容易被低估的家庭副业收入

  经过“文化大革命”的打击,以及集体经营主业能力的提升,副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相对地位看上去很低(如图2所示)。1983年,浙江省副业产值仅占农业总产值的5.1%,而这个比值在嘉兴甚至还不到1%。通过统计口径的研究告诉我们,经过1984年统计口径调整之后的副业都属于家庭副业。

  我们发现,家庭经营收入占农民家庭收入的比重通常远高于副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所以,不能根据副业产值来直接判断家庭经营的地位。《浙江统计年鉴1984》分类公布了集体化时期的农民收入。16

  计算得出,在1965年、1980年、1981年、1982年和1983年,浙江省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之比分别是:34.2%、28.6%、37.5%、35.8%和35.3%。17如果从全国的数据来看,从1978年到1983年的六年中,家庭副业纯收入占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之比分别是26.79%、27.47%、32.69%、37.83%、38.06%和36.2%。18这个数据和浙江的数据很接近。可以发现,家庭副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例明显低于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家庭总的人均纯收入的比例,这其中的差距也就是国民经济统计无法测量到的家庭经营收入,比如务工、第三产业或者财产性的收入等。

  2.家庭经营收入对于农民家庭生活的特殊重要性

  家庭经营收入通常是以现金形式体现的,是农民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用钱主要依靠家庭经营。在《浙北》一书中,作者提供了嘉兴地区海宁县盐官镇一户朱姓农民在集体化时期的货币收入结构19并说明了这部分家庭经营纯收入对于农民家庭的实际重要性。

  表1中,“集体收入”之外的其他三项收入都来自家庭经营,来自集体的货币收入占这户的总货币收入的比重在1 / 5到1 / 3之间波动,平均为1 / 4,说明农民的支出主要来源于家庭经营收入。然而,集体除了提供货币收入还提供粮食和柴草等实物。20而且,朱某户计算的集体收入是拿到手的净收入,是集体在进行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之后的分配,21副业和畜牧业的收入却是包含成本的毛收入。《浙江统计年鉴1984》中的数据显示,1965年、1980年、1981年和1982年中各年家庭经营的成本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平均为32.5%,如果以此为准来推算嘉兴的朱某户各年的家庭净收入,除以从集体获得的总的净收入,就可以计算出朱某户的家庭经营净收入占总的家庭净收入的比重。《浙北》一书没有公布朱某户的粮食收入和柴草收入,但在第319页记录了1972年和1974年两年的数据。根据这两年的数据来计算,朱某户的家庭经营净收入占总的家庭净收入的比重为28.4%和36.9%,这和全省或全国的平均水平是比较一致的。尤其是,这个比重出现在“文革”期间,填补了前表中浙江省数据的空档,足见政治高压也未能阻止嘉兴农民发展家庭经营的热情。

  《浙北》的作者认为,“朱某农户家庭货币收入构成反映了集体化时代绝大多数农户货币收入的一般构成状况。其中来自集体的货币收入约占1 / 4,来自家庭副业的货币收入约占1 / 4,而畜牧业的货币收入高达1 / 2的比例。这种收入结构证实了集体化时代普遍流行的一句话:‘吃粮靠集体,用钱靠自己。’”22此书显示陈家场农民的养猪数量和建房数量之间存在很强的因果关联,养猪高潮之后出现了建房高潮。这说明家庭经营收入虽然占了小头,对农民完成关键性的人生任务却是决定性的,盖房子、娶媳妇和保孩子读书等都要花大笔的现钱。也可以说,集体解决了农民家庭的生存问题,而农民自己进一步在集体中实现了家庭的发展。的确,正如阎云翔所注意到的,参加集体劳动是以个人身份挣钱,在家里的劳动却是家庭集体劳动,前者只能解决温饱问题,家长的人生任务的完成主要靠家庭经营。

三、对集体化后期家庭经营发展的一般解释

  在承包到户之前,嘉兴市的家庭副业的发展曾出现三次高潮。第一个高潮应该是战后农村经济恢复的表现。但是,家庭副业还没有充分恢复,集体化以前副业产值最高的1956年副业产值占到农业总产值的3.46%,低于1935年浙江大学农业社会学系调查得出的7.31%,这可能与后一个调查将渔业统计在副业内有关。第二个高潮是大饥荒之后。在严重的灾难之后,国家部分地恢复了家庭经营,且开放了自由市场。1961年,国家调整商业体制,部分个体自营户从全民商业中退出,并开放了自由市场,各地普遍出现自发的个体商贩,1963年还给他们发证,1964年年底嘉兴县有证的商贩有3661人,无证的不可计数。这个高潮被“文革”中止,但在土地资源缺乏的海宁和桐乡等县,这个阶段多坚持了几年。第三个高潮出现的原因比较复杂,而且,这个高潮直通承包到户时期,彻底掀翻了人民公社制度,值得深入分析。

  这一波高潮确实和国家政策的改变有关,问题是,我们应该如何去寻找这场直接促成承包到户的家庭经营发展高潮的内生动力。很明显,它并不主要取决于农民最基本的生存压力。至少在嘉兴地区,20世纪70年代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嘉兴县1965年—1970年各年集体分配的人均口粮平均为553斤、548斤、555斤、519斤、550斤和557斤。嘉兴县的人均耕地面积远高于海宁县,但分配给社员的粮食两地相差无几,少数年份海宁县甚至还能高出嘉兴县。23《浙北》一书这样记载:(嘉兴地区海宁县陈家场生产队)“人均口粮从五十年代的三四百斤上升到六十年代的四五百斤,七十年代达五六百斤,八十年代初超过八百斤。粮食自给有余,极大地促进了养猪业的发展。”又说道:“在整个七十年代,陈家场一带的村民,早上吃米粥,或在其内加点麦片、面疙瘩或番薯,即‘调调口味’,也更耐饥。中午吃大米,晚上或吃粥,或吃饭,一般家庭饭、粥皆备。” 24考虑到陈家场在海宁县还不算富裕的地区,陈家场的饮食水平在嘉兴地区应该算是一种常态。

  值得注意的是,和前面两次家庭经营高潮不同,这次家庭经营高潮的起步是和队办企业的发展同步的。那么,集体副业和家庭副业应有共同的推动力。队办工业和家庭副业都在农业集体经营之外得到发展,两种经营的发展出自共同的政治背景、人口-资源压力和集体反应,所以会有同步性。一般的解释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集体的仁慈”,二是人口-资源压力。

  (一)集体化后期集体性质的变化

  集体对于社员福利的关心是理解人民公社后期集体和家庭副业发展的前提,集体会倾向于发展集体经营,限制家庭经营。但在特殊的条件下,集体和家庭会站到同一个立场上,帮助农民争取利益。这样,生产小队和大队集体成为发展家庭副业的一个动力源,这种转变也是上级允许的。人民公社集体在初期具有更强的政治性,后期转向对于生活更多的关照。张乐天在《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一书中记录到在人民公社后期出现了一种政治斗争的疲劳。25黄宗智发现这个转向在上海松江地区来得更早,他写道,“事实上就像农民讲的,‘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就像表面上的波浪一样,仅是掠过了农民生活的汪洋大海。政治会议主要在工作后的晚上进行,而且过几年后就没再继续下去”。26

  农民集体关注的重点从政治运动向生产生活的回归,比较突出地体现在自留地政策上。在人民公社体制前期和“文化大革命”初期,倾向于从政治考虑减少自留地,扩大集体经营的土地面积。但在20世纪70年代又转向扩大自留地面积。在“文革”初期,嘉兴地区一度在农村推行“三献一并一升”,即动员社员献出自留地、宅边地、零星树,合并生产队,把核算单位升级为生产大队。从表2可见,各个地区对于政治号召的反应是不同的,计算1965年到1969年间自留地面积的变化,会发现各个地区减少的面积比例不一致。平湖县减少得最多,达到39.08%,嘉善县减少得最少,只有6.74%,嘉兴地区的自留地在1965年—1969年下降了23.64%。1970年以后这种潮流发生了逆转,自留地开始增加。1978年嘉兴地区的自留地面积比1969年增加了9.72%。嘉兴县(表2中的“市区”)自留地面积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减少了至少7000亩,但在整个70年代又逐渐地恢复了1000多亩。通过各个地区之间的比较,会发现当初自留地减少比较多的地区,现在反方向调整的也比较多,具有一种明显的恢复性。这也说明,自留地的增长在嘉兴地区并不是在新开垦的土地上的增长,而是主要从集体耕地的面积中挖出来的。虽然减少的还是比回调的多,但这个变化确实说明最基层的集体关注重点的变化。

  (二)人口-资源压力

  人口-资源压力是发生这种转变的最基本原因。资源本来紧缺,人口又不断增加,构成了所谓的人口-资源复合性压力。人民公社时期是中国人口增长速度非常快的阶段,从而引发了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种紧张在全国大多数地区都是严峻的,结果使国家、集体和农民家庭的利益难得地趋于一致。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生产发展的自身规律就变得越来越强硬,甚至政治运动也必须给它让道。一旦政治上松了一口气,农民集体和家庭的积极性就得到了释放。费孝通在“《〈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后记》”一文中写道:“……他们千方百计地去开辟种种生财之道,农民常称为‘找活路’。各地农民处境不同,条件有别,所找到的活路多种多样,因而形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模式。我们研究各种发展模式时,不能忘记它们只是解决同一问题的不同答案。”27各个地区的条件不同,做法上也有很大差别。对于绝大多数农民集体来说,最通常的办法就是发展两种副业,一个是集体副业,尤其是小队、大队的队办工业;另一个是家庭副业。

  具体到浙江省,从表3的数据中可以看出,耕地资源越少的地区,其家庭副业越发达,表现在除掉队办工业产值之后的以家庭副业产值为主的部分(表中简称为“非工副业”)占比越大。比如,浙南的温州、丽水、金华、台州的这部分副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平均达到9.08%,而其他地区平均只有2.75%。人均耕地面积远超全省平均水平的嘉兴市,这部分的副业占比也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居然不到1%。同样的,表4的数据显示在嘉兴市内部,人均耕地面积最多的市区和嘉善,这部分的副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是最低的,而人均耕地面积最少的海宁县,这部分的比重却是最大的。

  一个经营主体选择在主业之外更多地发展副业,如果不是因为主业衰落了,通常是因为主业的发展遇到了困难。结果,人口-资源压力越大,集体副业和家庭副业就越发达。1935年冯紫岗在《嘉兴县农村调查》中揭示,经营规模越小的农民,其收入中来自种植业之外的其他收入占比就越高。尤其对于经营规模小于二十亩的“过小经营”农户来说,种植业之外的“副兼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占比成倍地高于更大规模的农户。过小经营的自耕农、半自耕农和佃农的收入中副兼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占比达到14.12%、8.87%和13.67%,较大规模的农户通常不超过4%。28冯紫岗认为:“这个理由是很简单的:第一,经营规模愈大,他们的经济地位往往愈高,无需斤斤于求副业的帮助;第二,经营农田愈多,则他们的劳力仅可在农田工作中充分利用,他们没有余闲来从事副业;第三,种田多者,农业收入及畜产收入必多,因此相对地副业收入就比例地降低了。”29

四、人生任务命题的再提出

  前面的分析试图证明,人口-资源压力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人口-资源压力是通过哪些机制在农民集体内部发生作用呢?又是如何推动家庭经营的发展呢?

  (一)人生任务命题的再提出

  通常我们会把人口-资源压力看成一个不可分的变量,实际上,它至少可以有三种起作用的方式:人地关系、就业压力和家长的人生任务。

  第一种是人均耕地的减少带来直接压力,人口压力通过人地关系变成一个上上下下都能感知的现实困境。嘉兴县农业人口从1949年的30.19万人增长到1982年的51.31万人;相应地,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从1949年的人均3.5亩下降到1982年的1.77亩,减少了几乎一半。

  第二种是就业的压力,人口中的一部分是劳动力,解决他们的就业是一个比人均耕地的减少更加具体的问题。人均耕地虽然减少了,但单位面积的产量增加了,1949年嘉兴县的粮食亩产只有241斤,到1982年达到682斤。20世纪70年代以后嘉兴地区已经解决了吃饭问题。虽然有饭吃,但不能没事干,无事生非,所有的人都要干活,而且还不能苦乐不均。集体和家庭一样,不是有多少活上多少人,而是有多少人就要派多少活。因此,解决就业问题是集体和家庭共同面临的压力。解决就业问题是社队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大队和小队十分直接地感受到压力。黄宗智认为人口的过剩是人民公社内部发生变革的主要推动力,发展工业可以吸纳就业,帮助农业走出生产经营的过密化困境。周晓虹也强调劳动力的剩余给社队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一方面产生了压力,另一方面提供了人力。30

  第三种压力即人生任务,这一点极少有人提及,似乎它是当然的存在,不需要去分析,其实不然。从表3中浙江省各地区副业产值能直观地看到,似乎人均耕地的减少可以部分地解释副业的发展,但是,如果说农民对人均耕地面积这个指标很敏感,也是说不过去的。描写嘉兴地区海宁县的《浙北》一书记录了知青的到来导致工分值的下降,同时分析了社员是否会排斥这些来分饭吃的知青的问题,结果认为其实不会,因为一旦土地集体化之后,大家更关心的是“挣工分”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对差别。31因此,人口-资源压力应该会通过另一个更加切身的机制对农民的谋生行动发生作用。为此,笔者强调人生任务的问题,所谓人生任务,这个词语本身就表达了家长的内心压力。有意思的是,这样看起来文绉绉的词,却经常从老年农民的口中说出来。它应该不是一个古老的说法,而是近几十年中从城市传入农村的,却得到广泛接受。

  人生任务和家庭经营发展的关系并不是一个细枝末节的问题,实际上是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理论的基本立足点,本文只是重提了这个问题。恰亚诺夫看到俄罗斯农民经营的耕地面积随着他们的人生周期而变化,人生任务减轻的时候就会减少经营的耕地面积,32所以他提出的理论模型被弗兰克·艾利思(Frank Ellis)认为是“劳苦规避型”的33。人生任务的问题也与本文一开始提出的问题有关,是否存在某种伦理因素逃过了集体化的瓦解,长辈对于后代的责任可能就是这种抗打击的伦理因素。

  一般认为,家庭经营制度也需要特定的组织规范来维持,这被称为家庭伦理。黄宗智、赵冈和许倬云等人曾经对中国的家庭经营传统做出十分精彩的研究34,不过,作为经济史学家,他们都很少涉及家庭经营背后的伦理因素。他们在分析家庭经营和企业经营的差别时,只是认为家庭不能解雇自己的成员。然而,他们所研究的不是一般的家庭经营,而是一种趋于过密化经营的状态,这是一种当单位工时平均收入不断下降时还保持劳动力投入的经营状态。35那么,这意味着在人口增加的情况下,由于不能解雇低效劳动力,家庭成员要接受自己福利的降低。做出这样的选择至少需要怎样的伦理规范呢?说清楚这个问题的是丹麦经济学家埃斯特·博塞拉普(Ester Boserup)。博塞拉普关于人口压力能促进农业发展的理论影响很大,她发现,当人口密度增加到一定程度时,农民会接受更低的人均单位工时报酬,以换取更高的总收入以养活家人。正如黄宗智等人的研究被称作中国经济史研究的“人口决定论”36,博塞拉普在著作中也对类似的质疑做出黄宗智等人没有做出的回应。她提醒一定要研究人们承担额外投资负担的动机,由此提出一个“家庭团结度”的问题。她明确地提出:“我们要问的是定居农民群体中的家庭团结度是否要比部落团结更有可能在向货币经济的转变中延续下来。”关于家庭团结度,她讲到两点内容:家庭成员之间密切的人际联系,父母对子女的无私的爱。对于后一点内容,她说:“众所周知,父母为了给儿子的婚姻提供彩礼或给女儿的婚姻提供嫁妆,都会心甘情愿地接受由此带来的物质匮乏。父母为了使新婚夫妇安居下来而辛勤地进行土地改良,如果父母不是这样无私,才是奇怪的事情。”37博塞拉普长期在联合国工作,这个判断是她在考察多个国家的传统农业形态后得出的结论。值得注意的是,她并没有讲到反向的孝顺和忠诚,后者或许确实是儒家文化才特别看重的。也就是说,对于维持一种团结奋斗的家庭经营状态来说,最基本的伦理不是看似最起码的不遗弃老弱,也不是高标准的孝顺父母,而是长辈对于后代的责任心。这显然是一种能够抵抗时间侵蚀的心理,我们说的“可怜天下父母心”,甚至可以在社会生物学里找到一部分解释。

  人生任务的问题之所以没有受到中国的研究者的特别重视,不是因为认为它不重要,更可能是因为通常看来,人生任务是中国家长的一个心理常量,不会因时代改变而改变,也不会因人生周期的变化而变化,一年忙到头,一辈子忙到头,甚至死后还被祈求保佑后代。这种责任伦理的文化也许在很长的时间段内都是稳定的,但这种责任伦理转换出来的人生任务的“量”和“质”是可以变化的。从量上来看,一个社区需要家长来承担人生任务的人的数量是变化的,在集体化时期中是迅速增长的。需要家长来承担人生任务的人主要是未成家的人,小孩要养活,要读书,然后要盖房子和结婚。其中,最大的负担来自将要成家的年轻人。在集体化时期,养活小孩基本上变成集体的任务;帮子女带孩子的任务在今天看来也很繁重,而相比之下在当时的农村要容易得多;同时,照顾老人的任务,在当时平稳的农村生活中也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从质上来说,每一个这样的年轻人希望家长帮他(她)完成任务的内容是增加的。人生任务的质和量叠加在一起,给集体和家庭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所以说当时农民家长的人生任务发生了一次革命。

  既然家长的责任心是普遍的,就不会只有中国的家长才发生了人生任务的革命。随着现代化的发展,社会系统越来越复杂,一个人要适应这个复杂系统需要做的准备越来越多,这个准备工作是由社会和家庭一起来完成的,结果,需要做的准备越多,父母的负担就越重。如果纯粹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看问题,这种负担甚至会超过抚养孩子能够带来的工具性的好处,孩子从家长的“资产”转变成家长的人生“债务”。

  (二)人生任务的革命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农村人口的增长速度可能是空前的。嘉兴县的人口总量从1873年到1935年平均每年增长0.68%,而在集体化时期从1961年到1983年平均每年增长1.64%,主要原因在于战乱平息、医疗条件的改进和农业生产力的总体进步。另外,集体化时期的家庭不再有自行控制人口的动力,溺杀女婴的情况大大减少,大量女婴得以存活,性别比趋于正常。嘉兴市的男女性别比从1949年的1.08下降到1962年的1.04,到1983年再继续小幅下降到1.03838。新增人口的迅速增加,使社区内需要家长解决人生任务的人口也迅速增加。笔者这里没有找到嘉兴县历年农村人口的出生率,只好以嘉兴市的人口出生率进行估计,假定农村人口的增长率的变化趋势和全市人口是一致的,具体见图3。

  更重要的变化在于家长要为这些年轻人做的事情远比过去的家长多得多,体现在很多方面,这里择要分析。

  第一,新社会的小孩上学的比例大大提升,从而增加了家庭负担。在冯紫岗的调查中,当时识字的人只占到十分之一。而1978年嘉兴地区仅在读的小学生就有37.24万人,占当年全市总人口的12.9%;在读的中学生就有16.24万人,占当年全市总人口的5.6%。当时嘉兴地区86%的人口是农业人口,农家子弟能够上中学和小学的比例只是略低于5.6%和12.9%。39上学对于家庭的负担增长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需要学杂费,另一方面减少了家庭的辅助劳动力。

  第二,能够结婚的男子数量大大增加,成为家长普遍的负担。1949年以前,大量存在的溺婴现象导致女孩的减少,很多穷人家的男子注定是无法成婚的。1949年,嘉兴市男性比女性多出6.71万人,占当年男性总量的比为7.46%。到1983年嘉兴市男性比女性多5.65万人,占当年男性总量的比重下降到3.7%。40而且,新社会的婚姻市场是比较平等的,不存在权贵多占女子的情况,又取消了大量色情场所,况且基本消除了女子逃避结婚的希望,比如取缔了出家修行的场所。可以说,在新社会中的每一位父母都得为每一个儿子结婚成家做准备,而且确实是大有希望,这是革命前的穷人家未敢想象的。

  第三,结婚的成本历史性地增加了,加重了家长的任务。彩礼、酒席、嫁妆的成本都大大增加了,最严重的问题是盖房子的成本增加程度更高。从茅草房一下子过渡到土墙房,然后很快过渡到砖瓦房,继而又变成要盖楼房,在嘉兴地区乃至整个长江三角洲地区,这些升级换代现象都在集体化的后期发生了。嘉兴地区的人口结构受到太平天国运动的严重影响,一小部分本地人通常住在祖上传下来的明清建筑中,大部分外来流民通常居住在竹木泥巴墙的草房子里,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改成土坯墙的草房子,继而需要进一步升级换代。41原因确实和女性地位的提升有关,但也是因为收入的增长,使得“现在有条件了”,一旦有条件之后就开始相互攀比。这并不是说人性有变化,以前在费孝通所说的“匮乏经济”42条件下,必须节衣缩食,想攀比也攀比不成。一旦“有条件了”,钱少的人想要向钱多的人看齐,钱多的人得积蓄力量创造新一代的住房摆脱追赶者。谁也不服谁,大概就是卢晖临所研究的农民盖房子的行动中体现出来的平均主义43。长期生活在封闭环境中的人具有一种强烈的“资源有限观”44,不能容忍别人在眼皮底下比自己发达和显摆。只要有较发达的城镇以及城乡之间可以自由流动,乡村精英可以搬离村庄,村内常住居民之间的阶层分化就会比较小。无论是革命前还是城镇化时代的今天,都是如此,所以传统乡村社区中并没有这样激烈的攀比。在冯紫岗的调查中,在村地主只占到五个乡镇的总户数的0.5%,而在笔者及其团队于2019年所做的七个村民组的调查中,被当地村民称为企业家或者公务员的人,几乎没有常住在村内的。集体化时期将能力差异很大的人都固定在同一个社区中,一旦“有条件了”,激烈的竞争就自然而然地爆发出来。没有人可以退出,退出就意味着自己的儿子很可能找不到媳妇。

  从无法攀比到必须攀比,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革命性的变化,这是孩子从家长的“资产”变成“债务”的中国乡村版本。另外,严格的城乡分割限制了人口的流动,年轻的儿子们不能外出自谋出路,无法依靠自己解决自己的人生任务。无论是黄宗智所说的“硬出去”还是“钻出去”的机会都很少,结果孩子的人生大事需要父母亲自来解决。

  “人生任务的革命”的提法与德·弗雷斯(Jan De Vries)所采取的“勤勉革命”是有关联的。在这种解释中,家庭辅助劳动力的密集化使用也是一个关键的推论。德·弗雷斯将贝克尔(Gary  Stanley Becker)的家庭经济学理论与日本学者速水忧晃的勤勉革命理论综合起来提出一个理解英国工业革命阶段经济发展的新解释45。贝克尔的家庭经济学将家庭内部用于自给自足和供应市场的劳动的时间配置问题提出来,成为家庭行为研究的核心问题。46随着分工的深化,家庭劳动力的时间配置必定会越来越偏重为市场而生产。可分工带来的专业化生产不是可以增加财富,从而使闲暇成为可能吗?德·弗雷斯又引入消费革命的因素,人们被消费欲望所激励,乐于享用新式物品或更丰富的传统物品,包括棉布、亚麻布、呢绒、陶器、新家具、糖、茶、咖啡、酒类和白面包等。由于欲望被大大开发,人们不得不变得更加勤勉,劳动时间大大增长,家庭劳动力的参与更加充分。他强调,家庭作为一个消费的场所会内生出消费的需求,比如对家庭舒适度的要求,对各种精巧却不耐用的产品的需求,对款式的讲究等。将德·弗雷斯对欧洲的研究用于理解中国农民的家庭经营也有启发,例如新式消费需求增加了人生任务的量,其中盖新房等多与家庭舒适度有关。但是,德·弗雷斯对于家庭团结的问题谈得很少,他没有注意到家庭内部的分层和家长的责任,更没有看到家长的责任与权威变化的不对等。

  (三)人生任务的重要性

  人地关系、劳动力数量和人生任务都是从人口增长和资源有限的结构限制中产生出来的,那么,在这三个变量中,人生任务有多么重要呢?这里努力采取量化的方式来说明。

  笔者选取了嘉兴市的郊区和海宁县进行对比分析。嘉兴市的郊区在集体化时期的家庭经营水平比较落后;海宁县是嘉兴地区人均耕地面积最少的地区,也是嘉兴地区家庭经营最发达的县。它们毕竟同处于一个地区,基本的政治制度环境是高度一致的。本文分析的时间范围是1973年—1983年,根据前面的分析,1970年之后集体逐渐转向更关注民生,对于家庭经营更宽容,之所以选择从1973年而不是从1970年开始,随后将做解释。由于1983年以后的制度环境完全不同,数据统计口径也不同,因此1983年之后的数据不在本文的分析范围。

  在自变量方面,将人地关系用当年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来表示。劳动力的数量即是当年的乡村劳动力数量。人生任务用当年20岁—22岁的人口数量来表示,比如,对于1973年的人生任务,本文统计的是1951年—1953年间的新生儿数量之和。之所以要计算三年新生儿的数量是因为进入父母考虑范围的并不是一年出生的人,而是兄弟或姊妹几个,对于集体的干部来说,他们的眼里也是“一批”或者“一拨”人。

  在因变量方面,副业数据选取的是近三年副业产值的总和,比如1973年的副业产值本文使用的是1971年—1973年副业产值的总和。因为,只用当年的钱不可能够家庭办大事,家长也不可能当年才开始努力,实际上三年也是不够的,但本文的数据无法支撑更长的时段,因为往前会越过1949年,往后会超过1983年。对于人生任务做出反应的不只是家庭,实际上,小队和大队对于社员的想法是十分清楚的,队里的干部本身也是社员,集体做出反应的最有效方式是发展队办工业,它可以将就业压力和人生任务的压力一起解决。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也是计算近三年的数据,理由也是负责任的集体并非只是对当年的情况做出反应,而是会更加主动地预见到即将到来的压力。

  表5是使用R语言分析得到的标准化回归模型。我们看到,对于本文重点研究的嘉兴市郊区(原嘉兴县的农村地区)来说,影响副业产值的三个自变量的影响力都是显著的,其中人生任务的影响力是最大的,而且和另外两个变量的差距明显;影响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的三个变量的关系也是类似的,但人生任务的影响略微下降一些。作为对照组的海宁县,人生任务对于副业和村及村以下的工业产值都有显著的影响,此时,劳动力因素虽然也有影响,但不够显著。至于人均耕地面积的影响在控制了人生任务和劳动力之后,实际上具有不确定性,一方面它为副业发展提供了条件,所以人均耕地越多,副业和工业越发达;另一方面,它也可能成为一个阻碍因素,人均耕地多的时候,另谋出路的动力会减少。

  这个结果既令人惊讶,又合乎常理。人均耕地面积、劳动力和人生任务其实分析的是人口压力的不同侧面,分别对应总人口、总人口中的劳动力和人口中的适婚人群。我们发现,最能够牵动家长和集体干部心思的,并非无分老幼的所有人,而是其中的大小伙子和大姑娘,实际上主要是大小伙子。这不是一个生存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天下父母心的故事。

五、讨论:不堪重负的责任心

  本文强调了家庭伦理对于推动家庭经营发展的作用,用一种韦伯式的逻辑强调了谋生这件看上去极为世俗的事情背后的精神内涵。中国人的家庭确实是极为世俗的,但它并不庸俗。家庭经营所需要的家庭伦理绝不限于经济学家所说的不解雇家庭成员,至少是博塞拉普所说的家长的自我牺牲精神。中国家长的责任心维持了中国的家庭经营制度,也维持着以这种制度为起点的上层结构。同时,我们也看到这种中国人最为看重的家庭伦理所处的尴尬状态,权威与责任的失衡已经埋下了伏笔。本文并没有将这种尴尬都归因于集体化的制度,只是利用集体化时期记录的系统数据展示了这个影响深远的张力。家长责任的增长是现代化的产物,集体化并没有阻止这个现代化的进程。

  当我们沿着这个冲突的演变继续观察下去,会看到中国家庭伦理更深层次的实质,和更加严重的危机。在集体化瓦解之后,随着现代化的推进,消费社会的形成,尤其是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村婚姻市场上女性变得稀缺。生了儿子的农村家庭,父母的人生任务迅速增加,这种情况经过熟人社会中的面子竞争的强化,就变本加厉了47。家长不肯放下自己的责任心,子女却迅速放下了报恩心,以至于当代农村地区的代际恩报关系严重失衡48,被认为出现了比较普遍的伦理性危机49。城镇化让子女进了城,空间分隔缓解了家庭冲突,然后我们又看到农村父母为了子女在城里安家全力以赴。中国的家长暂时还没有卸下自己的责任心。

  不少的政策建议聚焦在如何帮助中国家庭减负上,比如将养育负担通过社会保障制度转为社会负担。然而,只要这种责任伦理还在,就一定会有某些社会机制将家长的责任心转化成不堪承受的人生负担。如何保护好这种难能可贵的责任心,可能是一个真问题。


【注释】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4、48页。

②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43页。

③Myron L. Cohen, House United, House Divided: the Chinese Family in Taiwan,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6;  Hugh David Roberts Baker, Chinese family and kinship,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9.

④最明显的如万里的表述,见万里:《进一步发展已经开创的农业新局面》(1982年11月5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编):《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重要文献选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134—163页。

⑤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320页。

⑥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年版,第195页。

⑦王跃生:《社会变革与婚姻家庭变动:20世纪30—90年代的冀南农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431—433页。

⑧[美]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龚小夏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256、261页。

⑨民国初期,嘉兴废府存县,改称嘉禾县,后复称嘉兴县。1949年县城内外分设嘉兴市、嘉兴县,此后撤并频繁。1962年县级嘉兴市与嘉兴县合并为嘉兴县。1979年撤县设市,复设嘉兴市。1983年撤销嘉兴地区,设省辖地级嘉兴市和湖州市,原县级嘉兴市改设嘉兴市城区(今南湖区)、郊区(今秀洲区)。

⑩冯紫岗:《嘉兴县农村调查》,浙江大学、嘉兴县政府,1935年,第10页。

11《中国农业全书》总编辑委员会、《中国农业全书·浙江卷》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农业全书·浙江卷》,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1997年版,第118—119页。

12参见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  2016》,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6年版,第414—416页。

13本文中的“市区”均指今南湖区、秀洲区。

14中国农业年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农业年鉴 1980》,北京:农业出版社1981年版,第128页。

15嘉兴市统计局(编):《嘉兴五十年》,1999年,第159页。

16浙江省统计局(编):《浙江统计年鉴1984》,1984年。

17同上,第224页。

18中国农业年鉴编辑委员会:《中国农业年鉴 1984》,北京:农业出版社1984年版,第193页。

19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第292—293页。

20人民公社的分配实行工分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形式,工分按照全年实做工分计算,供给部分包括粮食和柴草。在这里分别对应从集体得到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

21相比而言,根据《嘉兴市志》第1185—1186页提供的数据计算,1963年—1982年间嘉兴市全市的集体收入可分配部分占比平均为61.19%,陈家场生产队同期平均占比为63.19%,这或许说明陈家场生产队的经营效率是很高的。《嘉兴市志》编纂委员会(编):《嘉兴市志》上册,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7年版。

22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第293页。另外,《江苏农村经济50年:1949—1999》中“农民家庭人均收支(一)”列出了1954年—1957年、1962年—1966年和1977年—1982年的江苏农村家庭收入中家庭经营收入在总收入、现金收入和纯收入中的占比。在这三个占比中,现金收入中来自家庭经营收入的占比也是最高的,说明江苏农民的现金收入对于家庭经营也是非常依赖。1954年,江苏农民现金收入中来自家庭经营收入的比例是79%,此后这个比例不断下降,到1982年下降到54%,但仍比同年的家庭经营总收入占家庭总收入之比和家庭经营纯收入占家庭纯收入之比要高很多。张义(主编):《江苏农村经济50年:1949—1999》,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年版。

23参见嘉兴地区革委会生产指挥组计划办公室(编):《嘉兴地区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汇编(1966—1970)》,1971年。

24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第276页。

25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36页。

26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第281页。

27费孝通:《〈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后记》,载《学术自述与反思:费孝通学术文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52—160页。

28当时生产力水平低,城市人口远不如集体化时期这么多,嘉兴县农民可以选择的副业不多,在极度贫困的条件下畜禽业也不发达,当时国际茧价大跌,传统的茧业遭受重挫。在《嘉兴县农村调查》一书中列举了六种主要的副业活动:织绸、织布、咸菜、瓦坯和砖坯、灯草、蓑衣。同时说明“上述各节,仅为农村副业中之可供叙述者;而多数贫农,以充当短期雇农者为最多,亦有当小贩、苦力及木、竹、泥水等匠人者;而较富之农民地主,往往兼营商业,或为医生教员及党政机关等公务人员”。冯紫岗:《嘉兴县农村调查》,第143—144页。

29冯紫岗:《嘉兴县农村调查》,第128页。

30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240页。

31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第65页、81页。

32[俄]A·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萧正洪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第39页。

33[英]弗兰克·艾利思:《农民经济学:农民家庭农业和农业发展》,胡景北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1页。

34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许倬云:《汉代农业——中国农业经济的起源及特性》,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赵冈、陈钟毅:《中国土地制度史》,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赵冈、陈钟毅:《中国经济制度史论》,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赵冈:《中国传统农村的地权分配》,北京:新星出版社2006年版。

35尽管黄宗智有时提到的是“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递减”,但它的有效经济学含义只能是单位工作日平均报酬不断下降。刘世定、邱泽奇:《“内卷化”概念辨析》,载《社会学研究》2004年第5期。

36这是一场持续很长时间的学术争论,这里仅列举一篇文献为证。王丰、李中清:《摘掉人口决定论的光环——兼谈历史人口研究的思路与方法》,载《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从本文的研究来看,人口的增长要通过家庭这个转换器才能出现黄宗智等人希望解释的经济现象,而中国式的家庭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国家刻意维持的社会组织,然而,他们对于这种上层建筑领域的过程强调得不够充分。

37[丹]埃斯特·博塞拉普:《农业增长的条件:人口压力下农业演变的经济学》,罗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95—96页。

38出生率数据来源于《嘉兴市志》编纂委员会(编):《嘉兴市志》上册,第337页。 农业人口中的新生儿是使用全市的出生率乘以市区的农业人口数得到的。 市区农业人口的数据出自嘉兴市统计局(编):《嘉兴四十年》,1989年,第58页。

39嘉兴市统计局(编):《嘉兴五十年》,第255页。

40同上,第117页。

41参见嘉兴县《凤桥镇志》《七星镇志》《王店镇志》《新丰镇志》;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史研究中心、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人民政府(编):《浙北一座名镇的兴起——嘉兴大桥镇社会变迁》,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年版;嘉善县《姚庄镇志》;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

42费孝通:《乡土中国与乡土重建》,台北:风云时代出版社1993年版,第107页。

43卢晖临:《集体化与农民平均主义心态的形成——关于房屋的故事》,载《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6期。

44George M. Foster, “Peasant Society and the Image of Limited Good,” American Anthropologist, Vol. 67, No. 2, (April 1965), pp. 293-315.

45Jan De Vries, The Industrious Revolution: Consumer Behavior and the Household Economy, 1650 to the Presen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8, pp. 8-19.

46[美]加里·贝克尔:《家庭论》,王献生、王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45—47页。

47王德福:《做人之道——熟人社会里的自我实现》,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

48贺雪峰:《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动及其影响》,载《江海学刊》2008年第4期;郭俊霞:《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现代性适应(1980-)——以赣、鄂两个乡镇为例》,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

49贺雪峰:《农民价值观的类型及相互关系——对当前中国农村严重伦理危机的讨论》,载《开放时代》2008年第3期。


责任编辑: 皮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