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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思垃圾分类*

——分类知识、标准述行与环境治理

张劼颖 李雪石

【内容提要】 基于人类学田野工作,本研究呈现了环保志愿者在垃圾桶边劝说人们做垃圾分类这一微观实践,并说明,这是一种新知识的教授过程。通过对垃圾分类标准进行知识社会学的分析,本研究指出,垃圾分类作为一套知识,其建构依据的是一系列另类的不同于常识的环境观念与伦理。垃圾分类知识落地的过程,是一个“述行”的过程。述,是对标准化知识的表述;行,是对标准化知识的执行。述行,即知识在社会生活和物质世界中得以实践的动态过程,也构成了环境治理的基础。在社会情境中,标准的、理想的垃圾分类知识系统与复杂多样的物质系统之间不免存在差距,而分类标准越是与现实的物质系统相配适,其与居民日常实践的融合就越有可能取得成效。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我国多地相继开展垃圾分类。从2012年开始,A市就正式推行垃圾分类,开始了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宣传动员等一系列工作。笔者在A市进行了为期一年的人类学田野工作:对当地的垃圾治理(包括各种废弃物处理的技术、市场、设施等)进行调查,并对不同的垃圾分类项目进行参与式观察。在一个项目中,作为志愿者,笔者站在垃圾桶边,劝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以下日志正是来自这一田野工作。

  我站在垃圾桶旁边,身旁有两个敞口的大圆桶,上面分别贴着“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标识,还有一个带盖子的方形桶,写着“厨余垃圾”。作为垃圾分类志愿者,我的任务是在扔垃圾的高峰期,守在这些垃圾桶旁,动员人们做垃圾分类。这一集监督、劝导、教授于一身的行动被称为“站桶”。

  午餐时间开始,有人陆续拿着塑胶饭盒走来。看到我在这里,变得有些疑惑。我告诉他们垃圾需要分类,大部分的人欣然接受。不过,要正确执行并不容易。这样的情况很常见:一个人的手里拎着塑料袋,袋子里有两个饭盒,饭盒里有剩饭,有一小盒剩汤,加上筷子、牙签、擦过的纸巾、饮料盒、香蕉皮,还有一张垫桌子的报纸。首先,需要把饭盒里的剩饭和汤倒进厨余垃圾桶,再把倒干净的饭盒放进其他垃圾。①香蕉皮或果核扔进厨余桶。倒饭的时候需要小心,把混进剩饭中的一次性筷子、牙签、包装筷子和牙签的塑胶或者纸袋、擦过的纸拣出来,扔进其他垃圾。塑料袋也需要扔进其他垃圾桶。至于报纸,如果是干净的,就要扔进可回收桶,如果已经被食物弄湿弄脏,就算是其他垃圾。②

  我对来扔垃圾的人不断重复这套知识。当人们做错的时候,我会把垃圾捡起来,一边讲解,一边投进正确的桶里,以加深他们的记忆。扔垃圾的时间变长了,以往“扔”这一个动作的瞬间,变成了一连串的程序,很快垃圾桶前排起了长队,后面的人变得不耐烦起来。有的人选择无视我,快步走过来,目不斜视,迅速甩手,把所有垃圾全部丢进一个桶,在我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就匆忙离开。有的人用行动抗议,他们把垃圾扔在卫生间或者楼梯间,还有人直接把垃圾放进我手里,转身就走。有人抱怨:“也太麻烦了吧!”“这么复杂!”还有人拍拍我的肩膀,略带嘲讽地说:“你会一直在这里吗?要坚持下去啊!”(2013年7月30日)

  A市乃至全国多地经验都表明,有人在桶边辅助是推动垃圾分类的有效方式之一。“站桶”通常结合了监督、劝导、宣教,乃至帮做和分拣。不过,正如上文描述的,“站桶”的意义不仅仅在于监督,更是一种“知识”的传授。

  既有的相关社会学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基层治理中垃圾分类的困境、成效及机制的总结。此类研究大多以社区为案例或分析单位。研究发现,垃圾分类的困境包括基层政府项目制难以有效推进(陈那波等,2017),形式化严重且机制不健全(蒋培、胡榕,2021),以及,虽然初具成效,但参与率、回收率和准确率不高(石超艺,2018),等等。要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就要利用社区内的社会关系网络、人情面子、关键人物,充分动员,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蒋培,2019,2020;王泗通,2019)。另外,还有研究关注居民分类意愿及行为。此类研究以量化为主,较为常见的分析是,环保意识对于垃圾分类的实行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环保宣传教育加上有效监督和激励,有助于促进居民的垃圾分类(邓俊等,2013;辛振军,2017;徐林等,2017;陈海滨等,2011;陈绍军等,2015)。此类建议虽然大多正确,但未能深度解释垃圾分类这一涉及诸多行动者,包含丰富话语和实践的社会事实。

  如上所述,既有研究更多地将垃圾分类视为一项政策,政策出台后,对其跟进研究。事实上,垃圾分类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社会事实,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各地的垃圾分类治理行动,包括从各级政府到社区层面对相关政策、法规的推行;第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垃圾分类标准系统,包括各项分类、标准、规范;第三,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有关垃圾丢弃的观念、文化与相关实践。前述研究主要集中在第一个层次。在第三个层次上,虽有量化研究对居民的意识和行为进行调查,但往往将其简化为对政策的反应,很少置于日常生活的现实情境和丰富意义之中加以考察。总之,既有研究虽然紧跟垃圾分类政策,对其施行提供了有效的观察和分析,但视阈仍较为有限。更重要的是,在不假思索地分析垃圾分类的推行之前,尚未试图理解,垃圾分类究竟是什么,例如,它从何而来,对象是什么,意味着什么,与哪些社会、环境、物质问题相关,又受到何种观念、技术因素的影响?而理解垃圾分类本身,对于理解其政策执行的机制和效果而言,无疑是必要的、基础性的工作。本研究尝试将垃圾分类系统作为研究的对象。即,在上述的第二个层次上,对于垃圾分类的知识和标准系统加以分析。首先,这有助于将不同层次上的话语和实践纳入分析,从而更为全面、系统地理解垃圾分类这一社会事实。此外,还提供了一个不落窠臼的进路,有助于拓展视阈,真正理解垃圾分类的复杂机制,进而理解人的相关行为和意愿,为消除垃圾分类推行中的障碍与难题,更好地推动垃圾分类做出准备。最后,在理论层面上,对知识社会学关于分类、标准等问题本身的理解做出贡献。

二、知识社会学的视角:分类系统、标准与述行性

  (一)知识社会学的脉络与进路

       社会学将知识理解为是社会建构的,并质疑自然实体论对于科学知识的一般认识。在自然实体论的认识中,科学知识反映了纯粹、客观的自然和事实。而在知识社会学视角下,科学知识并不是脱离社会世界的纯净领域。库恩 (T. S. Kuhn) (1970)、拉比诺(P. Rabinow)(1998)、拉图尔(B. Latour)(1988)等都认为,科学知识不是来自个体科学家针对客观自然的独创思考,而是来自同时代科学共同体的互动、范式建立、合作或者博弈。因此,知识社会学采用实证的方法来研究知识(Latour, 2005[1987]),交替进行哲学式的探究(如,“哪个陈述最接近真理?”)与经验问题的考察(如,“什么陈述实际上被认为是真理?”)。知识系统与社会结构是密不可分的:社会结构会影响知识,知识又反过来作用于结构,以维持它或改变它。知识社会学的不同进路③都揭示了,社会结构和知识系统是互构的,以实践的形式结合在一起。在正规、官方性知识及其运用的各个场景之间,知识一直经历着不断的重构(赖立里、冯珠娣,2013)。

  对于理解垃圾分类来说,知识社会学这一视角的启示在于,任何分类系统本身都是一套知识。特别是,这是一套人为(但不是任意)建立的知识和标准。垃圾本身的范畴就是变动的,并非本质上、天然地或依照科学只能如此分类。既有的垃圾分类标准也不是客观唯一、固定不变的。在不同的时代、地方和社会情境下,基于不同的观念、经济、技术系统,会产生不同的垃圾界定、分类的方式和标准。因此,要研究垃圾分类是什么,就要关注其分类知识体系,以及塑造分类系统的文化观念和诸多社会因素。越是理解其背后的观念系统,就越能理解垃圾分类是什么,为何该当如此。

  (二)分类、标准与述行性

       垃圾分类,顾名思义,是对垃圾中物质的不同类属的辨别和处置。事实上,分类活动在人类社会中无处不在。“分类是人类的本性。”(To classify is human.)(Bowker & Star, 2000)分类是人认识和行动的基本实践,也是知识的基础(涂尔干、莫斯,2000)。分类系统既存在于常识中,也存在于正式的文本和规范中,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国家管理、产业运营或者职业运作。例如,对疾病的分类构成了医疗实践(包括诊疗、用药等)的基础原则(Bowker & Star, 2000)。  

       作为一种知识,分类系统及其类属是被相应的文化体系所建构的。涂尔干(Émile Durkheim)和莫斯(Marcel Mauss)指出,“分类不仅仅是进行归类,而且还意味着依据特定的关系对这些类别加以安排……分类图示不是抽象理解的自发产物,而是某一过程的结果,而这个过程是由各种各样的外来因素组成的”(涂尔干、莫斯,2000:8)。福柯(M. Foucault)在《事物的秩序:人类科学考古学》(Foucault, 2002[1970])中,引用了博尔赫斯(J. L. Borges)提到的一种古怪的动物分类,说明在外人看来再荒诞不经的分类,在其语境中也自有其合理性。语言会对分类的范式产生影响,有研究(如,声称语言类别和世界观之间存在关联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Sapir-Whorf hypothesis],又称为“语言相对论”[linguistic relativity])表明,一个人的分类推理是基于其母语的。此外,文化也影响人的分类方式。例如,有研究者邀请参与者对猴子、香蕉和大熊猫进行归类,发现大多数以“关系”为思考基础的中国参与者将猴子和香蕉归到一起,因为他们认为猴子及其食物香蕉是密切联系的,而美国参与者则依照分类学,将大熊猫和猴子归为一类(Nisbett, 2004:159-162)。另外,在社会科学中,许多现象在学者开始为它们发明类别名称之前并不存在,而一旦被发明出来,就可以广泛地作用于社会。例如,“智商”和“白领犯罪”的范畴直到被发明才构成社会事实(Becker, 1998)。

  正式分类的应用往往伴随着标准化的过程,即对某一分类的确切界定、固化和推行。“标准”几乎无处不在,遍及行业、产品、环境、交通、饮食、教育等各种领域。作为现代化和全球化的重要议题,“标准”持续得到西方社会学者的关注(Bowker & Star, 1999;Brunsson & Jacobsson, 2000; Lampland & Star, 2009),已形成综合性理论及研究领域(Timmermans & Epstein, 2010)。我国相关研究大多集中在公共管理学(王平,2020;王姗姗等,2014),社会学研究尚不多见(王程韡,2010;李雪石等,2017)。事实上,“标准”相当重要,虽然它常被当作中立的技术问题或细枝末节(Lampland & Star, 2009),但其社会影响与作用甚巨:一方面,“标准”塑造着人与世界,不仅对物质设施和产品做出规定,还形塑了社会生活,甚至个体的行为和自我。例如,“标准”在规范产品的同时也规范了从事生产的人(Busch, 2000)。“标准”跨越时空,使得形色各异的实践获得同一性和普遍性。比如,学术标准就是生产科学知识的规则,它使得普遍的知识体系得以形成,还为学界建立了“集体道德”(Busch, 2011)。另一方面,“标准”内嵌了权力和社会关系,其颁布和实施是现代社会最主要的治理和监管方式之一(Brunsson & Jacobsson, 2000)。“标准”构成了有效的社会规范,它可以是软性的公约,也可以配合制度、法律,形成硬性的规制(Timmermans & Epstein, 2010),而两种方式都构成了社会治理的基础。

     那么,治理如何通过“标准”得以实现?卡隆(M. Callon)指出,标准化的知识具有一种述行性(performantivity),如,“经济学演示(perform)、塑造(shape),并规范(format)经济,而不是仅仅观察经济如何运行”(Callon, 1998)。即,“标准”作为一种知识,既有“述”(表述、演示、指代),也有“行”(践行、运作、执行),其述行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内嵌在“标准”中的既有知识规则的表述,一方面是社会行动者对“标准”的参与、遵从和改变。二者不分先后,相辅相成,在实践中同时进行。“关系的网络存在且仅存在于当关系发生(enact),再发生,并一再发生的过程中——这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在实践中发生” (Law, 2008: 635)。换言之,“标准”并不只是一种书面规定,述行在实践中发生,对行动者与经验世界之关系产生现实的改变。行动者也并不是被动受制于标准,其活动可以与书面标准有背离之处,也可以对“标准”做出反馈、调节,甚至修改。因此,“标准”并不只是一纸文书,其述行是一个弹性灵活的治理过程。

  垃圾分类体系即是一种标准化的知识。垃圾分类的治理正是在标准述行的实践过程中实现的。从述行性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废弃物治理理解为一个分类标准表述、执行、修订的动态过程。从上文呈现的“教学”,到垃圾分类系统的表述、宣教,再到市民的践行,都是标准知识述行的多元实践。既然作为知识的分类标准不是中立的,也不是固化的,那么,首先需要的就是对现有的知识体系及其述行性做出分析。基于上述的理论视角,下文对于垃圾分类的探讨分为两个部分。首先,分析垃圾分类的知识,及其所基于的文化观念与伦理准则,即对“述”的理解。随后,将这套分类系统置于现实的社会情境中,分析不同类属垃圾的流动与循环机制,在此基础上,检视这套知识与现实物质世界契合或分离的程度,即对“行”的关照。

三、解析垃圾分类知识系统

       在垃圾分类运动中,“站桶”这一行动具有一种标志性的意义。

  这栋大楼里每层都有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分类垃圾桶。但在无人“站桶”的楼层,是没有人做垃圾分类的。我对垃圾分类非常熟悉,这使我有一种错觉,就是垃圾分类每个人都会,只是他们愿不愿意去做的问题。“站桶”的时候才发现,对我来说熟悉的做法,对于普通人几乎是一种全新的知识,知识背后还有一整套的理论和伦理支持。只有了解了这套伦理和理论,才能了解为什么要做垃圾分类,以及更重要的,为什么要这样分类,为什么要分四类,为什么某种物质属于这一类,而不是另外一类。

  所以,“站桶”的时候,我感到自己的主要任务不是劝导,不是监督——事实上,只要我站在这里,劝导和监督的功能就已经完成了。我感觉自己更像是在教授一种知识。这个知识包括:垃圾分为几类,每种物品属于什么垃圾。通常我根本来不及解释为什么,人们的耐心有限,他们希望我直接告诉答案,什么属于什么——如果他们还愿意听我说两句的话。我已经把一个他们在日常实践中习惯的瞬间,拉长到了一两分钟。所以,我只能见缝插针地讲解。他们几乎不能一次就记住这些知识,前一天的错误,第二天还会再犯。他们更不可能一次掌握所有的知识——我的策略是,像教师那样把知识点拆分,一步一步来,每次只教一个知识点。有时候我们有两个志愿者,一个人负责教育,一个人专门监督和记录。我们还是没有办法在短暂的互动当中,教会人们更多的内容。

  虽然我感觉自己像个老师,实际上我只是一个志愿者——大楼里的人早就注意到我身份可疑。他们可能把我理解为物业公司的人——如果是这样,我就是为他们服务的,这就不奇怪为什么有些人把垃圾塞进我手里转身就走,也不奇怪有些人认为如果我不帮忙,他们就没有义务继续做下去。还有人把我当成有闲的学生,热情褪去后就会离开,这件事不会长久下去。不过,他们都敏锐地意识到,我并没有权力强求他们做什么。他们最多只是“给个面子”,在方便的情况下才愿意配合。他们还敏锐地提示我行动的界限,如果他们没时间,就最好不要打扰他们,最好也不要太过麻烦他们。(2013年7月30日)

  通过上文对“站桶”经验的描绘,笔者试图呈现垃圾分类“教”与“学”双方的微妙互动以及细微态度,由此揭示垃圾分类这个看似瞬时的小动作实际上包含的复杂知识。垃圾分类作为一套知识系统(见表1),它不仅仅需要市民牢记,还需要他们反复演练才能熟练地在生活中自然运用。

  一个有趣的问题是,面对日常产生的垃圾,为什么作为志愿者,我们可以很容易判断其类别,而我们遇到的大量市民和清洁工人对于看起来很“明显”的垃圾也不知道如何分类?这正是因为,垃圾分类作为一个知识系统,是基于一些特定的认知、观念的。越是理解并具备这套背后的观念(见表2),就越是可以接受垃圾分类。

       其中,对“每种垃圾对应着不同的处理方式”的认知是一个关键,理解这种对应关系,就会觉得垃圾如此分类是“自然”的,较易接受和掌握。并且,这套观念系统又是和一系列伦理相互对应和勾连的。这是一种环保主义的伦理,即环境保护(包括节约能源、减少污染、可持续发展)是所追求的价值,我们应该通过个人行动尽量达到更加环保的目标。具体到垃圾问题上的伦理观念系统详见表3。

  可以看出,表1、表2、表3之间存在着对应关系。表1所采取的行动,是基于表2提供的认知。表2的认知,则与表3的伦理观念密切关联,甚至一一对应。如,垃圾分类需要对不同类属的垃圾做出不同的分类举动(表1),这是因为每种垃圾有着不同的去向和处理方式(表2),各种处理方式的环保价值(表3)是不同的。反过来,因为不同的处理方式的环保价值是不同的,我们应当追求更高的环保价值,所以我们应该在日常行动中采取更有助于达到环保价值的行动。

  因此,垃圾分类的推动者试图向民众传递的知识,实际上是对垃圾是什么,即垃圾的物质性(materiality)的重新界定,以及对人与垃圾的关系的全新理解,这种理解蕴涵着相应的伦理观念,包括对“人-物”关系、“人-自然”关系的诸多新认知。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这套知识体系以及基于它所建构的垃圾分类是对常识认知的修改和更新。

四、观察垃圾分类标准述行

  2019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作出了全国统一的规定。垃圾分类的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制订,将不同地点、不同社区和家庭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一个统一的垃圾治理方案。一方面,分类标准的推行,为日常生活中的垃圾丢弃提供了一个有章可循的规范,也为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更生态友善的治理方案奠定了基础。不过,另一方面,现实社会生活中垃圾成分复杂,一个标准化的分类系统难以做出彻底完备的表述。

  正如知识社会学理论所揭示的,任何分类方案都不是唯一的,分类总是具有不可穷尽性。即,分类本身并非是本质化的、自然的、完美的,其划分与归并是人为的,对于现实的表征和含纳是不完备的,总是存在无法被彻底、明确分类的物品(Bowker & Star, 2000)。 有社会学者敏锐地察觉到,人们通常认为“标准”是值得赞美和追随的,渴望达到的,但是“标准化”往往意味着单调、简化,大工业对一致性的要求,对个性、多样性的压制(Timmermans & Epstein, 2010)。而事实上,标准和标准化相辅相成,本身并无纯然正面或负面的价值(Busch, 2000)。“标准”总是需要做出简化和取舍,因此,标准述行过程中,总是存在确定的“标准”和纷繁复杂的物质世界之间的张力。 对于垃圾分类而言,标准分类体系与复杂的现实物质系统不匹配的情况在所难免。关键在于,在其述行实践中,要理解二者之间的具体差异,以便更好地使用分类标准作为工具,进行更为生态友善的治理。本节以A市的情况为例,首先呈现几种类别的垃圾在社会中流动、转化的具体图景,检视这种分类与现实物质系统的差异。随后,分析在现实社会情境中,标准的垃圾分类知识系统在述行过程中所面临的复杂性。

  (一)技术与市场中的四类垃圾

       首先,看“可回收物”。什么是可回收物?这是一个超乎想象的复杂问题。理论上说,可被回收再造的就是可回收物。而现实中,这取决于本地的技术和市场:本地有可以回收再造这种材料的技术,而且已经形成回收再造这种材料的产业,这种东西才能被回收。

       常见的饮料宝特瓶是可回收物中的“明星”之一。宝特瓶容易回收,再造成本不高,并且作为纤维、填充物原材料的利润空间很高,属于既有技术又有市场的可回收物,因而回收率很高。但并非所有可回收物都如此受青睐。很多时候,一种垃圾在技术上是可再造的,但本地并无回收市场。牛奶利乐包就是一个例子。利乐包含有的铝箔、纸板,都是极有回收价值的材料,利乐公司也曾在中国不遗余力地推广利乐包回收。然而,由于利乐包由7层材料贴在一起,铝被两层塑料膜覆盖,纸板上有蜡质的涂层,实际分解起来非常困难,成本极高。再加上,利乐包回收价格过低(有调查表明,在北京的价格为0.3元/千克),没有人愿意回收,总回收率不到10%(吴文坤,2009)。

       所以,市场和技术对于垃圾类属的认定,与作为执行标准的回收知识系统并不完全重合,二者的理念基础就存在差异。垃圾分类基于环保的理念,而市场的逻辑在于,为尽可能地取得更高额的利润,只计算经济的成本收益,并不考虑环境成本,因而只回收易获取、附加值高的物品。此外,地方回收市场又是随着全国行情以及供求市场迅速变动的,上半年价格高昂、企业争相回收的材料,到了下半年可能就乏人问津。

       实际上,A市由于本地存在着发达的非正式回收市场,居民一直有卖废品的生活习惯。也正因此,推行垃圾分类后,较之以往,垃圾回收率并没有显著提高。不过,卖废品这一日常行动所基于的观念更多是节约、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及赚取额外收入,这与前文所述的一种基于环保主义的认知存在差异。居民观念中或言说中的“废品”“破烂”,与分类标准规定的可回收物并不完全重叠。

       反过来,一些被标准分类系统列入“其他垃圾”的物品,又是有回收市场的。以A市为例,一次性饭盒被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城管委”)列为“其他垃圾”,但实际情况相当复杂。市面上有数种不同的饭盒,有的材料(如聚氯乙烯[PVC])有回收市场,有的(如一次性发泡材料)则不可回收。另外,有油污的饭盒,因为清洗需要成本,就没有回收市场,但是洁净的整理好的饭盒又会成为受再造工厂欢迎的材料。

       再看“厨余垃圾”。虽然A市已经有数种处理厨余垃圾的技术和设施,在技术上厨余垃圾的处理已是可实现的,但由于这些技术在当地并未形成产业化,所以尚未大规模应用。要实现产业化,需要“上下游”的顺畅。从原料供给来看,由于家庭垃圾分类尚未全面实现,厨余垃圾的处理设施尚无法顺利拿到作为原料的家庭厨余垃圾。从销路来看,堆肥生产出来的产品,例如肥料、饲料,面临合法的销售资格和认证的问题。这些产品是否可以被称之为“肥料”,是否足够安全,是否属于有机、绿色产品,还需要得到农业部门的认证。A市城管委认为,如果每天产生的巨大数量的肥料没有顺畅的销路,又会构成新的问题。因此,在实际的运输和处理中,A市往往对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混合收运,这就给市民带来了困惑,甚至打击了他们分类的积极性。

  表4呈现了在当时A市几种不同物质的分类属性,以及技术与市场的可得性。

  由上述例子可见,在A市,部分可回收物有处理技术,也有回收市场。但是,以利润为导向且供应链不断变动的可回收市场,决定了当前的可回收物相对有限,实际的种类小于规定的范围。厨余垃圾则更加复杂,有处理技术,也有市场,但是产业链条仍不完备,产业化程度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后续的分类处理,却要求居民把厨余垃圾分离出来,就会导致这一规定难以被接受和执行。可以说,在现实中,市场和垃圾处理技术就像两只“看不见的手”,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垃圾里面包含什么物质,以何种形态出现,是否可回收,是否易回收,实际的去向和处理方式。这个在现实社会中持续运行、不断变动的物质系统,与标准化的分类系统是存在一定差异的。

  (二)复杂社会情境中的标准述行

  为了帮助市民辨别垃圾的种类,A市城管委为常见的垃圾出版了名录,收录生活中的常见物品,以文配图,进行印制、传播。名录,和图解、指南一样,都是标准述行的常用工具。名录通常印刷成海报、卡片、日历等样式,直观、便捷,可供市民随时查阅。不过,以图形符号标示,也意味着一定程度的简化,在大略指导垃圾分类的同时,会出现难以表述生活中复杂、精细之物的情况。

  现实中垃圾的类属具有“标准”难以完全表述的复杂性。首先,同一种物品的不同材料、不同形态,决定了其现实类属。例如,常见的垃圾分类指引图示中往往将“球”都归属于同一类垃圾,而实际上被作为垃圾丢弃的球可能是完好的,也可能破坏程度不一,或包含橡胶、皮革、木屑或塑料等不同材料,无法简单归类。再如,现实中的纸种类繁多,可回收性却不尽相同,而且,干燥洁净的纸张可以回收,弄湿弄脏就不具回收价值了。

  其次,由不同材质组合而成的复合物品,会增加判断的难度,例如,一个包括陶瓷、泥土、石头、塑料装饰物、纸张和植物在内的盆栽。此外,复合物品不便拆解,也会导致其难以被简单分类。在商品制造环节,制造厂商往往较少考虑回收的便利性。例如,一个数层包装的月饼盒,塑料和纸质的部分粘在一起,又紧紧卡进金属盒,拆开甚至需要用到刀剪。又如,新年期间A市居民大量用于装饰的金桔树,包括花盆、树木、纸质红包、塑料装饰和泥土,很难拆解。

       最后,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有一些物质,其类属在历史上存在着变化,具有高度的争议性。一个有趣的例子是旧电池。在笔者田野期间,A市一所小学开展环保教育,要求学生们把家庭使用过的旧电池收集起来。孩子们热情高涨,活动圆满成功。但最后学校发现,收集到的大量电池,既没有政府部门,也没有厂家接收,只好放进仓库,无期限地“暂存”。对于满怀环保热情,坚持收集废旧电池的市民,政府又重新强调:普通非充电电池不属于有害垃圾,请大家不要再收集了!零散的电池分解,释放微量的物质,不会污染环境,而大量集中起来的电池,分解出来的重金属富集起来,超过环境容量,反而可能构成污染。回收电池一直都是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环保行动。因而,旧电池的回收行动在环保教育中特别普遍。当这种行动被城管委评价为“错误的”,并呼吁“不要再做了”,就给市民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认知混乱。另外,对于“一次性干电池是其他垃圾”的分类标准,在环境科学领域仍然存在争议。有环境科学专家和环保主义者认为这种分类并不妥当,指出一次性干电池如果不作为有害垃圾处理,在更长的时间维度上看,仍会给环境造成危害。所以,旧电池代表了“标准”与现实的知识之间差异较大的废弃物,其治理也是最具挑战性的。

  总之,分类的知识总是意味着一定程度的归并和化约。因而,标准述行过程中总是存在着确立的类属和庞杂的物质世界之间的张力。差异和矛盾难以避免,关键是如何在标准化与地方性、多元性、复杂性之间达到动态平衡。

五、结论与余论

  “标准”并非纸上文书,也不只是技术细节,而是重要的基础设施(Lampland & Star, 2009)。在环境治理中,国家关于“生产标准”和“排放标准”的颁布和施行,使其对产业和技术的规管具有了依据和可操作性。历史地看,我国主要有两轮标准化建设:第一轮发生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伴随着改革开放;第二轮则是21世纪初,为了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挑战。两轮建设都围绕着生产和发展,在环境、安全标准的制订和操作上一定程度地为经济让路(王程韡,2010)。今天,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与“双碳”目标的推进,“标准”的建设更多地将生态、环境价值纳入了考量。 垃圾分类体系的建立,正是废弃物治理向前迈进的一步。

  本研究试图另辟蹊径,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来理解垃圾分类,将其视为一种标准化的具有述行性的分类知识系统。文章提供了垃圾分类的民族志片段,聚焦了“站桶”这一微观实践,并发现这一高度凝结的瞬间,是持不同知识和观念者的一次相遇。垃圾分类作为一套知识,是对于垃圾物质性的重新界定。它基于一系列对于垃圾的认知和观念,又与环保主义的伦理密切相关。从知识推行的角度来看,越是具备相关观念和伦理,就越能有机地掌握垃圾分类的知识。而如果不重视这一整套体系的表述,那么分类知识就像是被强制灌输的、生硬的、碎片化的、截断的信息。在环境保护的宣教中,民众一旦发觉自己“无能为力”,往往会产生强烈的挫败感和对环保的抵触情绪(Hawkins, 2006)。同样的,在垃圾分类的推行中,如果只是对居民灌输知识,干预其行为,而缺乏对于分类系统相应观念和伦理的讲述,以及对系统知识本身适用性的考量,可能会令居民感到混乱和混淆,进而造成积极性的迅速消退。

       分类对事实和物质加以剪裁、归并、界定,在表述世界的过程中也重塑着世界。标准述行作为一种治理实践,总是需要在简化统一的标准与复杂多元的现实之中不断往返,加以平衡。首先,在分类标准述行的过程中,当旧有的类别被修改,并精心制作成新的范式时,许多物质的类属可能与常识不符,或者可能被归入似乎并不完全适合的类别。在这些情况下,人们可能会感到错位、不安和麻烦。然而,只要有标准和分类的范式更新,这种情况就不可避免。标准述行可以跨越多元性、多样化、地方化带来的障碍,建立协同的实践,乃至道德观念。但是,好的标准化并非“一刀切”。一套好的标准应该是公平的、合理的,可以有效地将人与物联系起来(Busch, 2011)。虽然与既有常识不尽相同,但是有效的标准可以汲取地方性知识并进行适时调试,与日常经验相亲和。

  其次,通过垃圾分类标准的落地过程可见,垃圾中的不同物质循环、回收、处理、再造的机制非常复杂多变,与标准化分类的差异在所难免。这就需要对垃圾分类系统进行持续建设。一方面,垃圾分类的设计需要考虑现实的回收与处理系统,特别是当地的市场、技术与设施的可得性。另一方面,回收市场和处理设施、技术也需要持续建设,接近分类处理的理想方案。垃圾分类体系唯有在知识标准和物质设施系统两个层次上共同建设,并相互配适,才能真正达到对废弃物的环境友善的治理。

       最后,正如本文所呈现的,垃圾治理的举措不仅仅是技术问题,它总是基于更为普遍的世界观和道德伦理,仅仅将垃圾分类封装在“环保”的外壳中加以理解是不够的。如果将垃圾分类与更普遍的伦理联系起来,那么一方面,它基于一种自然观,即对人和自然、人与物之关系的不断重新协商的设想:自然意味着什么?是予取予夺的资源仓库,是需要征战但又可敬畏的对手,还是人类栖息之所,抑或是人类与其他物种共同享有的家园?对人而言,物的价值为何?如果物只是一种资源,那么喜爱、珍惜乃至眷恋的情感从何而来?另一方面,它是对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再界定,在微观的、日常生活的层面上,我们应该做什么?为什么?我们令谁获益,需要对谁负责,又应与谁共担责任? 要达到生态文明的环境治理,总是需要在知识系统、普遍伦理,以及日常实践乃至情感之间达到交融。为此,在知识社会学领域,需要持续回答的问题是,垃圾分类的环境伦理,如何与日常生活的普遍伦理之间做到互相“翻译”,如何将垃圾分类知识系统嵌入更广泛的社会文化中?

   *本研究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城乡环境治理的科技社会学理论与案例研究” (项目编号:17CSH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文章的撰写和修改受到凯风基金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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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实际上一次性饭盒按材料区分有很多种。将饭盒全部作为其他垃圾丢弃,首先是因为,根据城管委制定的垃圾分类系统,饭盒(不分材料)属于其他垃圾,另外,这是为了让扔垃圾的人可以先学会简单的分类,不给他们造成太多的困难。关于如何界定“可回收物”,以及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的界限等问题十分复杂,在下文中还将展开更加仔细的讨论。

②至于这些物品为什么属于这一类型的垃圾,将在下文得到解释。

③知识社会学对于社会结构和知识系统的关系之理解可以被归为三大主题:第一个主题来自对基础设施和上层建筑之间关系的马克思传统,阿尔都塞及其追随者重新审视了意识形态的作用;第二个主题来自涂尔干知识社会学的传统,巴西尔-伯恩斯坦(Basil Bernstein)和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等分析了社会结构的形式与其相应的文化形式之间出现的同质性;第三个主题受马克思、涂尔干和道格拉斯的影响,也受库恩的影响,在科学社会学中得到发展。科学社会学将科学知识视为一种文化。(Law, 1984)


责任编辑: 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