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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起源*

——从国共两党建立货币金融体系的经验看历史的分野

王晨 路风

【内容提要】 如果中国的现代化道路代表一种具有独特性的模式,那么它就既不能由中国在走上现代化道路之前的历史条件所解释,也不能由外来的现代化压力所解释,而必须由中国在外来压力之下的革命性转变和创造性反应来解释。本文通过对1927年—1949年期间国共两党各自建立现代货币金融体系的历史比较研究,证明中国自主的现代化过程起始于中共在抗日根据地阶段的“国家建设”,它塑造出既具有现代性又具有独特社会发展轨道的基本制度框架,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经济发展能够沿着以工业化和科学技术进步为动力的方向延续至今。这个源头决定今天的中国要继续发展下去,就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现代化道路。

一、导言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民族解放运动将以前的殖民地和落后国家都卷入现代化的潮流,但此后的世界发展是高度不平衡的,尤其表现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收入差距拉大(Popov and Jomo, 2018)。在这个背景下,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就。尤为重要的是,中国的现代化成就不仅表现在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上,而且表现在与西方国家不同的道路或模式上。与之相比,“印度式现代化”或“韩国式现代化”的概念并不成立,因为前者没有实现充分现代化的发展,而后者并不具有制度上的独特性。那么,为什么中国能够以不同于西方的社会制度实现充分现代化的发展?这个问题自然引出中国道路或模式的起源问题。

  一旦讨论中国式现代化的起源,就会产生一个更具体的问题:为什么中国的现代化大业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回顾历史,从清朝末年到抗日战争爆发前,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已经发展出一些具有现代性的成分,但这些只是在西方帝国主义势力主导下的零星发展,而在总体上保持着“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态。很显然,如果中国能够以自主的力量走上现代化的道路,就需要波及整个社会的革命性转变。因此,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抗日战争结束后,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仍然存在着两种可能性:依附于西方的现代化道路或独立自主的现代化道路。在那之后的历史结局是确定的,但如果从中国走向现代化过程的视角来看,重新提问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在那个关键阶段,为什么是中共而不是国民党赢得了对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领导权?这个问题自然使我们的目光转向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政治方面。

  到20世纪上半叶,中国基本社会矛盾的解决以及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在帝国主义时代生存下来的可能性,都取决于从传统专制王朝向现代主权国家的转变。在面临被殖民地化的危机下,这个转变不仅关系到中国能不能在西方列强主导的国际体系中确立作为单一政治实体拥有的主权和领土,而且关系到她能不能完成扫除经济发展障碍的社会革命。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国民党和中共成为两支重建国家的主要政治-军事力量——它们都是现代性的产物,在意识形态、组织方式、政治目标,甚至军事手段上都全然不同于清朝末年的政治势力和民国初年的军阀势力。从国民党通过北伐建立国民政府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在事实上出现两个现代主权国家的初始形态:一个是在名义上具有合法性但在实际统治力上存在明显差距的“国家”——中华民国,另一个是中共在武装割据期间以根据地或解放区为“领土”范围的“国家”。由于国共两党之间的政治-军事竞争具有长期性,所以两个政权都各自进行了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建设”(state building)。①

  就中国以自主力量走向现代化的客观需要而言,建立现代主权国家的政治行动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推动一系列的革命性断裂以实现社会革命,因为中国如果能够朝着工业化的方向发展,就不仅需要打破被传统农业束缚的土地制度及其阶级结构,而且需要通过社会动员发展出平等于世界各国的民族力量;第二,做出一系列的创造性反应,②即在中国的社会条件下以特定的方式创造出具有现代性的制度安排,否则中国的现代化就不会摆脱对西方的依附;第三,通过权力关系的新组合建立起一个新的发展轨道,使此后的中国社会在特定的制度结构下走出具有独特性的道路,完成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③

  本文的主题是:在决定中国向现代化转变的关键阶段,中共战胜国民党的根本原因是前者的“国家建设”满足了上述三个条件,而后者没有。因此,中共发展起来的“国家能力”最终超过了国民党的“国家能力”。④本文通过国共两个政权建立现代货币金融体系的历史经验来证明这个主题。

  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货币金融体系的建立是现代主权国家形成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关系到国家与社会的基本关系、统一国民经济的形成以及国家机器自身的维系。对英国的崛起起到关键作用的英格兰银行——世界上第一个中央银行,就是为向政府提供贷款并为王权代理财政而于1694年成立的。⑤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金本位制度的崩溃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纸币发行,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职能发生空前转变,成为促进现代国家机器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现代货币金融体系最重要的特征是能够扩张信用,使国家可以为社会再生产的投资提供超出现有资源的货币资本,从而将生产和交换活动扩展至更大的规模和范围。对于需要现代化的落后国家来说,建立现代货币金融体系关系到维护经济秩序和扩大国家汲取财富的能力,而更重要的是国家通过对货币发行和信用的集中协调,可以推动社会生产从维持生计的传统方式向依靠资本积累和生产率提高的新方式转变。但是,从国共两党的历史经验来看,发展出这种国家能力就必须改变旧社会中的土地关系、信贷关系和生产关系,即国家渗透社会经济的前提条件是推进社会革命。

  在中国向现代主权国家转变的过程中,建立现代意义上的货币金融体系成为国共两个政权“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戏剧性的历史事实是,在名义上具有国家合法性并因而可以在更大范围征税,进行国际融资并握有贵金属储备的国民党政权,却在建立货币金融体系的过程中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恶性通货膨胀,导致经济全面崩溃;相反,被封锁在不发达农村地区且几乎没有外汇和贵金属储备的共产党政权,却建立和发展起来一个有效的货币金融体系,它不仅支撑了战胜国民党的政治-军事斗争,而且支撑了根据地政权向正式国家体制的过渡。

  回顾两个政权建立货币金融体系的过程,中共的“国家建设”之所以胜过国民党,恰恰因为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实现了以自主力量走向现代化的三个条件:第一,前者在实质意义上推进了革命性的断裂,如从土地改革、妇女解放到人民军队建立等所表明的那样,从而动员中国社会的内生力量以抵御外辱;第二,前者做出了更大、更多的创造性实践——如建立不与贵金属挂钩、只与物资生产挂钩的货币本位,从而克服了在保持独立自主条件下的生存难题;第三,由于前者的“国家建设”是以社会革命和创造性实践为条件的,所以能够塑造出既具有现代性又具有独特社会发展轨道的基本制度框架,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经济发展能够沿着以工业化和科学技术进步为动力的方向延续至今。

  因此,虽然现代化成就的显现有待于此后几十年的累积性发展,但中国以自主力量推动的现代化进程——无论是作为道路或模式——正是起源于共产党政权在根据地阶段的“国家建设”。这个源头对于我们今天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也决定了今天的中国要继续发展下去,就必须坚持独立自主的现代化道路。

二、国民党建立现代货币金融体系的失败

  国民政府在其成立后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完成了建立国家金融体系、“废两改元”的币制改革和发行法币三大任务,实现从清末到民初历届政府都没有完成的货币统一。有同情国民政府的历史学家以此为据辩解称,如果没有日本侵华,国民政府是可以完成国家现代化的(卓遵宏等,2015:421)。但是,国民党政权建立现代货币金融体系的历史证明,这个政权始终以掌握统治权力为主要目的,从未产生过领导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主动性,即使在民族主义高涨的抗战期间也仍然如此。国民党政权的最终失败反映出它的根本缺陷:如果掌握国家权力的政府没有领导国民经济向现代化转变的动机,就没有推动社会革命的动力并缺乏在制度上的创造;不经历社会革命,国家对社会的“渗透”能力就会发育不足;“国家能力”孱弱就无法动员本国社会的内生力量,最后只能陷入对外国的依赖。

  (一)国民政府建立现代货币金融体系的过程

  由蒋介石统领的国民革命军主力取得北伐的军事胜利后,于1927年4月在南京成立国民政府。次年,国民革命军占领北京(遂改名北平),东北军阀张学良承认国民政府的行政管辖权,中国在名义上统一。在这个过程中,列强逐一与国民政府缔结条约,使其得到国际的承认。1927年—1937年的南京国民政府是中国到那时为止最为现代化的政府,中国由此进入一个向现代主权国家转变的重要阶段,也产生了经济现代化的可能性。

  不过,史学界的主流观点认为,国民政府在那十年中的经济建设并没有取得多少实质性的进展(费正清,1973)。在迫切需要提高生产力的农业方面,由于国民党政权不愿触动旧土地秩序,所以在技术性改进方面也做不出什么;尽管国民政府的税收来源转向主要依靠以上海为中心的工商业和1929年实现关税自主后的关税,但它并没有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帮助(小科布尔,2015);实业部做了一些计划,但因缺乏投资而大多流于空谈。吸收了一批爱国技术专家的国防设计委员会(1932年成立,1935年更名为资源委员会)对有关国防的重工业的计划是最具实质性的,但最初的几个项目直到1936年才开始建设,旋即遭到日本侵略的破坏。虽然资源委员会在抗战期间及战后对中国基础工业的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但它做出的规划大多没有得到实现(郑友揆等,1991)。

  与实体经济建设相比,国民政府建立现代货币金融体系的进展却非常突出。这个现象与国民党政权的兴起过程密切相关,反映出它为保持军事优势而汲取财富(筹款)的压倒性动机。1924年国民党在广州设立中央银行,为其筹款并统一调度财政资源。1925年国民党统一广东省后,担任财政部部长的宋子文建立起一个高度集权并有效率的财政管理体系,在短短两年内就使国民党成为在国内武力竞逐的各派中财力最为雄厚的力量。国民革命大潮中,民众的支持,北伐军的士气高涨和一些地方实力派的合作,国民党无可匹敌的财力都是北伐取得迅速成功的关键因素(李怀印,2022)。定都南京后,蒋介石关注的焦点是凭借军力巩固和扩大其政治统治。恰恰因为有统治权力就可以汲取财富的逻辑压倒了发展经济才能增强国力的逻辑,所以国民政府缺乏发展经济的考虑。正如张嘉傲在抗日战争期间所观察到的:

  政府领导们的想法在中国传统信仰同当代专制观念的奇怪组合中摇摆:“有土斯有财”,“只要有绝对权威,什么东西都会有”。因为国民政府统治着半个中国,那它一定有一个大财源;既然国民政府在行使绝对的权力,其法币一定可以买到战争所需要的真实资源。(张嘉傲,2019:21)

  缺乏发展经济的考虑恰恰阻碍了国民党政权的国家建设,因为它虽然凭借武力完成了形式上的国家统一,但更多的是满足于把现存经济——包括旧农村、沿海城市的工商业,掌握着社会信贷网络的钱庄等——当作汲取财富或筹款的来源,没有为发展经济而产生出改变旧的社会权力关系的足够动力。但是,缺乏领导和组织社会经济变革的过程一定会导致国家能力的发展不足,这是国民党政权始终无法摆脱对外国依赖的根本原因。国民政府建立国家金融体系和两次币制改革的过程证明了这个逻辑。

  国民政府于1928年在上海重组中央银行,使其成为发行纸币和代行国库的最高金融机关,同时改组了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并于1933年成立中国农民银行。这四家国家银行(以下简称“四行”)再加上邮政储金汇业局和中央信托局,形成一个完善的银行体系架构。“四行”内部的组织管理模式全面效仿西方国家的银行,采用权力分立的形式,规章制度与现代银行别无二致,同时聘用了大量专业人士出任银行要职。从形式上来看,“四行二局”的体系布局以及银行内部的组织管理设计都具备了现代金融的特征,也很快取得了实效。1936年,“四行”掌握的金融资本在全国164家中资银行中所占的比重已经达到实收资本的42%、资产总额的59%、存款额的59%、发行兑换券的78%、净利润的44%(邱松庆,1998)。

  然而,现代化的外表掩不住这个国家金融体系的根本缺陷。与传统的银行(钱庄)相比,现代银行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盈利方式从主要依靠“钱生钱”的业务转变为通过向生产性活动投资来获取利润(费正清,1973),即承担起通过信用扩张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国民政府设立专业性银行含有这个愿望,但从未得到实现,其关键障碍是在国家与市场之间始终存在着一个“中间层”:在农村,地主和乡绅阶级依旧盘踞在农村社会基层并控制着社会信贷关系网络;在城市,国民政府需要仰赖旧式钱庄和外商银行才能为政府募集内外债。这些“中间层”才是直接控制中国社会经济和市场的力量,而国民政府的货币金融体系不过是“寄生”在它们之上的一个躯壳。

  以“资金归农”运动为例。从20世纪20年代末开始,为救济农村,也为了给城市淤积的资金找到出口,国民政府实施“资金归农”的金融政策。尽管这项政策标志着中国乡村借贷向现代化的转变(李金铮,2003),但局部的积极作用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生产力落后的状况。虽然在学术研究中对“资金归农”政策褒贬不一,但它的最大弊端是政府没有动力在农村推进社会革命,因而也就没有建立起直接面向农业生产者的贷款渠道。当时商业银行多数需要通过合作社向农民间接地发放贷款,但这些合作社大多由土豪劣绅控制,后者还把持资金的流向和用途(龚关,2018)。银行对此也只能纵容,因为只有地主和乡绅阶级才拿得出抵押物,银行也只有依靠他们才能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并从旧式农业中榨取利润。于是,农贷在很大程度上沦为地主和乡绅放高利贷的原始资本,本来带有扶助生产目的的资金反而巩固了旧阶级的统治(姚会元,1987;李金铮,2003;龚关,2018)。

  在币制改革方面,由于混乱的币制(银元和银两之间没有固定的兑换比例)对政府税收造成麻烦,国民政府从1928年开始酝酿“废两改元”,被国民政府聘请的美国专家甘末尔(Edwin W. Kemmerer, 今译凯末尔)建议中国采用金本位,其本质是将中国的货币与美元挂钩的金汇兑本位制。这个方案最终流产,因为它遭到旧式钱庄和外商银行的反对——前者靠银元和银两之间的汇兑业务大量获利,而后者享受着对中国生金银进出口业务和国际汇兑业务的垄断(王忠宝,2017)。由于钱庄和外商银行是政府内外债的承受人和经纪人,所以国民政府不敢得罪它们(王忠宝,2017)。直到1932年日本进攻上海后,银两对银元兑换率的波动频率和幅度都加大,使得持有银两负债的旧式钱庄大受损失,于是转而支持“废两改元”;外商银行则看到统一银元货币后可以扩大其在中国的金融业务的前景,态度也发生转变。1933年7月,财政部通过币改方案,次年春开始实行,中国至此进入银本位币制时期,结束了清末以来混乱的币制,实现了货币的初步统一。不过,币改的成功并不是因为国民政府的货币金融体系主导了市场,而是因为改革恰好也符合旧势力的利益。

  币制改革的关键一步是1935年国民政府发行具有信用货币性质的法币。1934年6月,美国政府为在“大萧条”后复苏经济,出台《白银收购法案》,从全世界收购白银。世界银价的暴涨导致中国的白银大量外流,随之而来的通货紧缩引起国内市场剧烈动荡。国民政府请求美国限制白银收购以稳定银价,但美国不予理睬,随后采取阻止白银外流的措施也收效甚微。在这样的背景下,货币改革被紧急提上政府议程。掌握着币制改革大权的孔祥熙、宋子文从一开始便不相信中国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货币现代化。从1935年年初开始,蒋介石数次催促孔、宋二人尽快出台币制改革方案,但是二人一拖再拖,原因是他们认为新币制的稳定有赖于充裕的外汇基金,而这必须与即将来华的英国政府代表进行商谈。在法币改革的过程中,国民政府始终在乞求外援,而英美日也为了争夺在华利益而进行干预(贺水金,2009:112-117)。国民政府的态度是,哪个国家可以提供货币改革的贷款,法币就和它的货币挂钩。从这个行为来看,南京国民政府更接近于清政府而不是孙中山。⑥

  在国民政府建立国家金融体系和改革币制的过程中,无论是为解决财政赤字问题,还是为挽救接近崩溃的金融市场,国民党政权都无一例外地选择了依靠旧势力和外国。然而,越是这样做,就越使它的货币金融体系脱离社会和市场,也就没有发展出国家可以直接与市场互动的能力,这恰恰为后来的通货膨胀埋下祸根。

 (二)抗战期间抑制通胀的努力与失败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国民政府的国家货币金融体系受到真正的考验:在为支撑战争所必需的信用扩张条件下,能不能把通货膨胀控制在经济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但是,由于实现这个控制要求国家能够协调信用扩张与生产体系之间的关系,所以取决于国民政府能不能在战时的压力下产生领导经济发展的动力。国民政府缺少这种动力,因而它的货币金融体系继续远离社会生产体系。这个根本性缺陷使国家货币金融体系在1937年—1949年的12年里变得越来越脆弱,直至它释放出来历史罕见的恶性通货膨胀。

  战争初期的通货膨胀尚属温和,主要是政府财政赤字导致的货币超发。然而这样的财政收支结构并没有引起国民政府的警觉,更没有唤起它通过发展生产来回笼货币的动力(张嘉傲,2019)。蒋介石似乎并不担心货币金融体系和生产体系之间的脱节可能导致的通货膨胀,因为在他看来,它们不过是两个独立的财源。虽然国民政府财政收入的85%都来自制造业和商业,但政府对实业界的税收大大压缩了企业的发展空间——私人企业必须付出大约15%—20%的利息才能获得贷款,而这个利率“是大多数中国工商企业无法付出的;结果是,工业活动变成了投机冒险”(易劳逸,1992:287)。虽然国民政府在抗战初期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工业搬迁,这些企业也确实为大后方的战时经济提供了重要支撑,但在政府的主导下,工业发展侧重于国防军需,民间自发的经济行为受到打压,企业甚至还会被敲诈勒索(孙果达,1991),于是缓慢的生产增长难以弥补信用的快速扩张,货币数量与生产之间的裂痕开始显现。当1939年年底通货膨胀开始变得严重时,国民政府还在放宽发行准备制度,允许“中、中、交三行辟另帐发行”(杨培新,1963:33),导致纸币的发行失去制约。1939年4月,为了抑制物价,国民政府再次向英美等政府求救,由英美成立外汇平准基金(相当于“第二个央行”),直接干预中国的汇率市场和法币币值。依赖外援使国民政府实际上丧失了货币主权。

  从1940年开始,国民党统治区的通货膨胀进入新阶段,社会“中间层”在高额的投机利润驱使下迅速扩张,并将生产逐渐驱逐出经济体系的循环体系。经济结构的变化首先显现在收入分配领域,专门从事或兼营投机的人的实际收入远远大于工农业生产者。于是,一批新兴商人出现,他们拥有运输工具并与走私贩子相勾结,通过在后方和敌占区之间贩卖物品获取丰厚的利润。投机活动给普通消费者造成严重影响,迫使他们也开始囤积商品。政府因而受到巨大损失:一方面,这些商人经营的商店绝大多数未经注册,所以能够逃税;另一方面,他们投机的本钱是从银行借的,但银行所收取的利息远低于投机的利润(张嘉傲,2019)。于是,金融体系的货币发行量止不住地增长,而生产方面虽有增长,但“与后方的总需求相比,这些产品的绝对产量仍然很小,短缺严重,价格继续上涨”(张嘉傲,2019:41)。

  这种情况虽然迫使政府整治,但就连国家银行都已深深卷入投机活动,致使国民政府最终不得不再次寻求外援。珍珠港事件之后,蒋介石亲自承担反通胀的任务,开始想办法协调货币数量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从1940年开始,国民政府对银行贷款业务实行严格限制,目的是促使银行贷款与国民经济在战略上的需求相一致,以及防止银行资金用于投机。这些管制措施虽一时起效,但很快在国家银行和私营银行“合谋”的投机活动中崩溃:一方面,国家银行为谋取高额利润继续向从事投机活动的私营银行和企业增加贷款;另一方面,虽然政府责令国家银行对工业和私营银行的贷款有所选择,而且私营银行申报的贷款额也的确下降,实际贷款额却大大超过申报的数额,说明政府已无力使银行贷款的分配合乎国防经济的要求(张嘉傲,2019)。1942年,在新的黄金政策⑦出台之前,国民政府本打算抛售物资来收回法币,但由于国内物资匮乏,不得不试图向美国借款购进洋货出售(虞宝棠,1998)。

  为什么连国家银行也不执行政府的意志?其关键原因还是国民政府实际上不能控制货币金融体系与社会生产之间的联系,因为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控制社会信贷网络和生产资源的是地主等旧阶级势力和新兴的投机商人阶级。这些能够影响经济运行的阶层实际上希望通货膨胀继续下去,因为这样会使他们愈发疯狂的投机活动始终有利可图。

  收缩信贷措施失败后,国民政府又试图通过统制价格来抑制通货膨胀。1941年5月,政府实行对盐、糖、烟、火柴的专卖,但既没有着力发展专卖品的生产,也缺乏组织能力去收购、运输和销售这些产品。这就导致专卖机关的收购价格永远赶不上成本的上涨,生产厂家在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只能收缩生产或者停业破产。除此之外,由于专卖需要依靠私商,这就给了他们借口任意抬高售价,一些机关、银行及地方官吏也趁机大肆囤积专卖物品,炒买倒卖,形成一股“工不如商,商不如屯”的投机风潮(虞宝棠,1998)。在众怒之下,政府于1944年废止专卖政策,恢复货物税。政府还于1942年年底开始对物价实行直接控制,但政府供应的粮食仅占市场供应量的一小部分,对控制粮价的作用不大。正如张嘉傲所批评的那样,“中国控制物价的基本弱点在于政府之无能,其行政力量既管制不了零售价格,也阻止不住商贩利用通货膨胀的情势”(张公权,1986:36)。

  国家能力的孱弱再一次加深了国民政府的对外依赖程度。在经济管制措施均告失败后,国民政府为遏制通货膨胀不得不向美国求援,并且实行新的黄金政策。截至1945年5月,国民政府出售的黄金现货和期货共计277万两,回笼法币837亿元(相当于同期法币发行量的22.7%),但是由于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官员、富商和银行相互勾结和抢购黄金,最终导致黄金价格猛涨,并带动物价一起疯涨(虞宝棠,1998)。此外,1944年政府因财政入不敷出还抛售了大量外汇基金,这又给了当时在商品投机上找不到出路的投机者一个机会,导致外汇汇率在1945年8月比战前增长六百倍(张公权,1986)。

  在这一阶段,“大后方”的经济体系已经形成了一个自发趋向投机的循环,越来越多的资金被用于投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事投机,甚至连政府官员和军人也加入其中,这在某种程度上壮大了原来社会“中间层”的力量。每当政府在压力下不得不抑制通货膨胀时,所有的措施都会被社会“中间层”所挟持,因而逐渐失去对经济的控制。即便如此,国民党政权也没有通过发展生产并推动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去瓦解这些力量,仍然选择不去触动社会“中间层”的利益。在一次次的反通胀失败后,国民政府只能寄希望于外国的帮助,任由货币金融体系与生产体系之间的裂痕越来越大,使通货膨胀朝着无可挽回的方向演进。

  (三)从抗战胜利走向全面崩溃

  抗日战争胜利后的初期形势是有利于国民政府通过调整和发展经济来遏制通货膨胀压力的,尤其是因为它接收了沦陷区的大量敌伪资产。历史学界一般认为是内战的爆发导致国民政府未能充分利用战后的有利条件实现发展(虞宝棠,1998),但从本文的视角来看,失败的真正原因是国民政府既没有把这些资产当作经济发展手段的动机,也没有管理它们的能力。作为悖论,虽然没收的巨额财富给国民政府带来短暂的喘息机会,但也出乎意料地加速了它的衰败。

  由于国民政府在战时就没有形成统一领导经济的部门,所以战后的接收过程非常混乱⑧——不仅冒出很多不相关的机构竞相接收资产,而且中央和地方之间还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国民政府对接收的资产一贯会提高垄断和集中的程度,其动机无非是便于榨取财富(虞宝棠,1998)。由于缺乏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动机,国民政府始终将中国市场所需要的商品寄希望于从美国进口,⑨为此政府还放松了战时的管制政策,废止对物价、分配以及财物使用的所有管制(张公权,1986)。然而,美国商品的倾销又反过来打击了民族工商业,致使许多工商企业倒闭破产。更令人惊讶的是,国民政府在抗战胜利后用行政手段强压伪币价值,不合理的法币与伪币兑换率导致投机盛行。同时,政府开支仍然在疯狂上涨,1946年的政府支出比上一年增加3.2倍,1947年又增长了5.7倍,财政压力使政府继续要求中央银行垫款(张公权,1986)。于是,更加恶劣的通货膨胀不久就卷土重来。

  当国民政府不得不再次仓皇应对飞涨的物价时,靠出售黄金、外汇和变卖敌伪资产来抑制物价的做法很快就被证明不可持续并被逐一放弃(张公权,1986)。事后看来,国民政府在这一时期采取的其他措施比战时更加失败,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战后宽松的信贷政策疯狂流向投机而非生产,助长了投机风潮。战后的货币市场比战时更难管理,由于财政部准许大批私营银行复业并采取扩张性的信贷政策,使得那些在战争期间放弃正规业务而从事投机活动的银行,更加肆无忌惮地从事金融投机业务。

  第二,政府抑制通胀的政策更加严厉,但也失败得更快。政府从1946年9月到1947年12月对银行贷款采取了一系列的收紧措施,最后政府干脆设置金融管理局进行直接管制。尽管这些措施得到了严格的执行,但仍然无法抑止投机推动的物价上涨(张公权,1986:50-52)。从1948年1月开始,物价水平每两个月翻一番,而货币供应量的增加速度却仅为其半。蒋介石为之震动,并亲自干预银行业务,下令停止一切贷款,但这项禁令坚持了三个月就不得不于1948年3月底再次放开(张公权,1986)。

  第三,在经济上更加依赖国外。“剿共”的进展不利使国民政府打通南北经济的企图化为泡影,于是就在经济上寄希望于外援,甚至连原料和粮食都主要来自国外。虽然低价进口的粮、棉暂时缓解了国内供应短缺的问题,但同时也压低了国产粮、棉的价格,损害了国内农民的利益和生产积极性。而由此导致的贸易入超同时消耗了大量的外汇储备,政府不得不削减国内工业所需原料和资本品的进口量,其结果是使工业生产的恢复成为泡影(张公权,1986)。

  国民政府的最后挣扎是1948年8月发行金圆券的货币改革。但是,脱离生产基础的币改只能是数字游戏,金圆券实施不到三个月就宣布破产。1949年2月蒋介石宣布“引退”,代总统李宗仁发行银圆券,但公众拒绝使用(张公权,1986)。在错失了一次又一次的发展机会后,国民党为挽救货币金融体系所做出的一切努力都已无济于事。伴随着军事上的节节败退,国民党政权丧尽民心,无可挽回地走向全面崩溃。

三、中共是如何建立起独立自主的货币金融体系的?

  共产党政权建立具有经济意义的货币金融体系始自抗日根据地时期。在这个时期,为了在被封锁、被围困的条件下生存下去,中共以发动群众性大生产运动的方式推动了社会革命,并创造出一个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货币金融体系。以革命性转变和创造性反应为特征,抗日根据地时期的“国家建设”使共产党政权发展出来能够按照自己的目的改变社会条件的“国家能力”。这种能力不仅使中国在不依赖外国势力的前提下实现向现代主权国家的转变,而且为中国此后的现代化发展开创出一条独立自主的“轨道”。

  (一)根据地的生存危机与货币发行

  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中国共产党重建革命根据地。西安事变之后,国共第二次合作。为建立抗日统一战线,不仅红军接受改编,而且根据地⑩上交了部分经济自主权,不能成立银行和发行货币,军饷由国民政府供给。11从1939年年初开始,国民党确立了“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方针,随即中共中央所在地陕甘宁边区出现财政供给困难。1941年年初的皖南事变后,国民政府彻底停发八路军和新四军的军饷,企图用经济封锁的方式困死根据地。

  这场“灾变”促使中共中央决定在陕甘宁边区发行自己的货币(其他根据地随之仿效),12否则就无法实现经济自主。但是,对于没有贵金属和外汇储备的根据地政权来说,发行货币实为不易。根据地政权最初以为,用行政手段强行抬高本币价值并使法币贬值就能顺利完成货币替代,结果是市场根本不买账,黑市上的法币币值远高于本币。原因也很简单:法币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流通且有一定的信誉,尽管在大幅贬值,但群众仍然认为它比根据地的货币更“保值”。根据地政权此时才意识到,若保证本币是“领土”范围内唯一合法流通的货币,就必须用政治力量禁止其他货币(朱理治,1993c;薛暮桥,2006)。但是,以政治力量排斥其他货币只是本币成功的一个必要条件,币值稳定才是充分条件。

  中共领导层内部在如何建立货币金融体系的问题上是有争论的,大致存在三种立场:第一种是货币金融服务于财政的思想,认为货币发行要为财政赤字买单;第二种是保守的经济学理论主导的货币金融思想,强调货币数量的发行应该严格遵照市场的调节,因财政赤字而超发货币是不被允许的;最后一种是被毛泽东所确立的以经济发展为主导方针的货币金融思想——它与前两种相比具有鲜明的“现代性”和“独创性”,强调货币金融体系要以经济发展为最终目的,既不能成为财政的印钞机,也不能受货币数量论的钳制。实际上,毛泽东在长征路上就反思过中央苏区国家银行因货币超发而信用破产的教训(周士敏,1984),他在1934年的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正确地指出,“国家银行发行纸币,基本上应该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单纯财政的需要只能放在次要的地位”(毛泽东,1991a:134)。

  陕甘宁边区在发行信用货币后不久就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1941年上半年,边币每月以平均31.9%的增速发行,并且大多用于填补政府财政赤字,致使边区物价上涨,币值下跌。于是,边区出现民众、机关甚至军队拒绝使用边币的现象,同时法币出现反弹,甚至在延安也被公开使用,大宗贸易买卖只收法币(黄正林,2006)。尽管政府连续出台严厉措施,仍未能实现边币独占边区市场的局面。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将无法兑换为英镑、美元的法币大量排挤到根据地换取物资,加速了根据地的物价飞涨。

  边区的通胀引发中共领导层的争论,此时第一种和第二种货币金融思想再度复燃。在1941年8月召开的边区政府财经会议上,一部分领导人主张用行政手段强行抬高边币的价值并压低法币;另一部分则提出要收缩货币发行量,禁止财政向银行透支,暂停银行的一切投资(黄正林,2006)。毛泽东从全局出发批评了上述两种思想。他指出:“边区的问题,基本上不是金融的问题,而是经济与财政的矛盾,解决这个矛盾,只有通过发展生产。” 13他还批评银行以往的投资过于偏重公营经济,以后应多向私人经济投资,特别要注意促进农业的发展。在1942年召开的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毛泽东作《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的重要报告,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是我们的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总方针”,他说:

  ……有许多同志,片面地看中了财政,不懂得整个经济的重要性……他们不知道财政政策的好坏固然足以影响经济,但是决定财政的却是经济。未有经济无基础而可以解决财政困难的,未有经济不发展而可以使财政充裕的……忘记发展经济,忘记开辟财源,而企图从收缩必不可少的财政开支去解决财政困难的保守观点,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毛泽东,1991b:891-892)

  毛泽东的方针的确立具有革命性的意义。以现代理论的眼光看,当中共通过军事-政治权力在自己的“领土”范围内发行“主权”货币时,已经标志着革命根据地进入现代主权国家的初始形态。不仅如此,毛泽东的方针的确立使中共的“国家”出现一个与国民党统治的国家的根本性区别——承担起领导经济发展的职能。这个特性触发了革命性转变和创造性反应:第一,它促使中共实行更彻底的社会关系革命,以突破根据地的自然条件约束,并开展区别于传统农耕经济的生产活动;第二,它促使根据地的货币发行基准转向以发展生产为目标的信用扩张。

  (二)大生产运动的社会革命性             

  根据地的经济发展始自发行货币之前的大生产运动,它最初是军队为应付供应危机而开展的一项紧急措施。在1941年的经济危机之后,大生产运动被推广为根据地发展经济的基本方式,并由此成为一场社会革命。

  土地革命一直是中共彰显自身政治目标的标志性行动。第二次国共合作后,中共在对待土地所有权和地主阶级的问题上做出让步。中共在红军时期曾推行过激进和彻底的土改,通过“废旧债”运动来解除高利贷者和农民之间的不平等债务关系,但这些做法并没有真正触发社会革命,因为从政治需要出发的土改政策不仅缺少发展经济的动机,也未能将农民重新“组织起来”。于是,那时的土地革命只是浮于表面的一场风暴,风暴过后的农村又恢复原有的社会秩序。相比之下,虽然抗日根据地时期的土改政策因政治“妥协”而相对温和,但因为它是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的,所以反而具有更加彻底的社会革命性。

  1942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议》,确定了“一方面减租减息一方面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魏宏远,1981: 269)。这份决议对发展农村经济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承认农民和大部分地主都是抗日与生产的基本力量,在减轻农民经济负担的同时也保证地主的权利,这表明土改的出发点不是分土地,而是为了让群众更广泛地参与生产建设;其次,强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具有进步性的(富农生产也不例外),发展生产力是受到鼓励的。在土改的落实过程中,广大贫农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中被解放出来,成为参与农村生产的主要力量;农民中的积极分子也得到进入领导阶层的机会,因而改变了农村的政治权力结构。同时,地主富绅阶级也得到了相对宽大的处理,只要愿意从事生产活动,政府都予以支持,甚至可以进入合作社获得农贷。于是,抗日根据地时期的土改为大生产动员起尽可能多的生产力,也使农民首次以平等的劳动者身份投身于经济发展。

  不仅如此,根据地还彻底改变了不鼓励农户自发合作的旧秩序,代之以由中共领导的农民互助组、农村合作社。在没有先进农业技术的条件下,这个做法用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强调协作开垦土地、农民互相换工、运输合作社和小规模的工业合作社)突破了生产条件的限制。面对当时农村生产力涣散、农具资金严重不足的难题,毛泽东提出必须将个体劳动转移到集体劳动的生产方式上(即合作社),要广泛组织“个体经济基础上(私有财产基础上)的集体劳动组织”(毛泽东,1991c:931)。新型合作社的主要特征就是强调要由农民自下而上地自发组织,群众有很大的权利和主动性,而政府的角色是帮扶合作社的创立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

  农业互助小组比合作社的规模小,但因为资金投入少且基于农村传统的合作方式,所以也得到迅速的推广。历史上,陕北农民有变工和扎工两种传统互助形式,但都带有明显的剥削性质。为了能够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互助合作的生产方式中,中共对变工和扎工进行了创造性改变——倡导建立超出个人亲友关系的社会经济网络,鼓励男女老幼都参加进来。用毛泽东的话说就是,“五家六家或七家八家为一组,有劳动力的出劳动力,有畜力的出畜力,多的多出,少的少出,轮流地并集体地替本组各家耕种、除草、收割……”(黄正林,2006:294)无论是新式合作社还是劳动互助组织,都通过将原来分散的生产要素集中再分配的方式提高了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而将生产力再组织的过程又进一步打破了原来农村的社会结构。虽然这两种生产方式都强调群众的主动参与,但是共产党政权不仅是这两种组织的设计者,更是它们的信贷资金提供者,从而成为其生产过程的引导者。事实上,只有在广泛成立合作社和互助组的基础上,根据地才能够发动大范围的大生产运动。

  1941年之后,根据地的工业发展也取得很大的进步。陕甘宁边区的纺织工业发展最能体现出中共是如何管理工业的。早期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边区政府决定由政府机关和军队来发展纺织业。虽然这种集中的发展方式让边区的棉花种植和纺织业很快得到提升,但也大大增加了原材料和产品分配等方面的运输成本。于是,1943年边区政府创造性地提出纺织业要分散经营,纺纱织布可以就地取材,这样不仅降低了生产成本,而且提高了产品运输和销售的灵活性。这种工业管理模式可以被概括为“集中领导、分散经营”,其内含的是由中共中央制定总体发展规划,但具体的经营权下放到边区各地;边区经济的重点虽然由边区政府来公布,但实现这些目标依赖于合作社、公营工厂、私营工厂和边区的千家万户。这样的管理模式不但不会限制个体经济或否定私有财产权,反而会给予鼓励,让个体充分发挥创造性。值得一提的是,政府特别强调让妇女成为纺织业的生产主力,并为妇女提供技术培训和贷款资金。伴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从事家庭纺织的女工从1943年年初的13500人激增到年底的41540人,产布45000匹,远远超过纺织厂的产出数量(赛尔登,2002)。1944年年底,边区粮食产量就达到了“耕三余一”或“耕二余一”,棉花自给率可以达到85%,布匹自给率达到60%以上,大部分日用工业品可以满足需求,部分产品还自给有余(黄正林,2022)。

  根据地生产发展的结果是多重的:第一是增强了“国家”能力,使政府能够领导生产体系、改变生产组织方式和调配生产物资;第二,生产的增长为建立独立自主的货币金融体系起到了支撑作用,为信用货币的稳定提供了充足的物资保障;第三,农村生产要素(劳动力、土地、生产工具)的解放为通过信贷方式组织生产提供了施展的空间。

  (三)根据地货币金融体系的创造性和独特性

  发行货币是根据地经济能够独立运转的关键环节。尽管最初遇到困难并出现过混乱,但当货币发行走上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前提、以大生产运动为基础的轨道后,根据地的货币金融体系就产生两个重大创新:一是“物资本位”,二是与生产挂钩的信用扩张。

  恰恰因为缺少贵金属和外汇做储备,维持币值的需要促使根据地政权发明了一个革命性的原则,即货币发行与物资供应挂钩。在危急关头受命担任陕甘宁边区银行行长的朱理治,14迅速认识到当时边币贬值、物价上涨的根本原因是生产与消费的矛盾,即“生产不足而消费太多,拿到市场上去卖的生产品少了,买它的纸币多了”(朱理治,1993a:53)。这种从生产与消费的平衡关系认识货币现象的思维,使决策者为稳定物价和币值所采取的基本方针就是增加物资的生产和交换。15这个认识后来被总结为“币制的关系就是生产品在交换中间的货币关系”,“币制要服从生产品的交换”的经验和规律(陈云,2005:400-401)。

  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工作的薛暮桥把这个原则概括为货币的“物资本位”,其含义是“新货币自始即没有与金银发生联系,是用粮食、布、棉等类重要物资作为保证”(薛暮桥,1984:202);“我们每发行10000元货币,至少有5000元用来购存粮食、棉花、棉布、花生等重要物资”(薛暮桥,1988:153)。在彼此之间缺乏联系的条件下,其他根据地发行货币时也“自发地”采取了“物资本位”的做法。16这种“不约而同”是因为面临同样的压力和条件,即“我们当时处于偏僻的乡村,我们没有金银,人民亦不需要金银,他们需要的是粮食、布、棉等生活资料”(薛暮桥,1984:202)。薛暮桥回忆道:“当时我已经认识到,纸币所代表的价值决定于它的发行数量,只要不发生通货膨胀,就可以保持物价的稳定”(薛暮桥,2006:121);具体操作方式是,“如果物价上升,我们就出售这些物资来回笼货币,平抑物价。反之,如果物价下降,我们就增发货币,收购物资。我们用这些生活必需品来作货币的发行准备,比饥不能食、寒不能衣的金银优越得多”(薛暮桥,1988:153)。

  “物资本位”的核心是把货币与生产挂钩,它不仅是根据地能够成功发行信用货币并稳住物价的关键,而且还有着深刻的理论含义,因为它重新定义了信用货币的本质。现有的经济学理论都将货币从金属形态到纸币形态的过渡看作一个自动发生的过程,尽管会强调国家法律和法令对产生信用货币的重要作用,但并未解释“以国家和银行的信誉作保证”的涵义,似乎信用是天然存在的(杜佳,2010)。根据地的实践恰恰证明,信用既不是国家强制力的单方面结果,也不是市场自发的产物。信用的建立过程由政治权力和市场规则同时起作用:政治强制力可以让本币在法律上垄断市场,否则国家货币也许根本就进不了市场,但强制力不能自动赋予本币“信用”,货币价值需要在市场中通过与商品(服务)进行交换得以确立。因此,信用的本质是国家协调商品(服务)与货币数量之间关系的一种能力。

  这种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就产生了根据地的第二个重大创新:与生产挂钩的信用扩张。由于生产与货币的关系是互动的,所以只有理解为什么根据地的货币金融体系能够帮助克服发展生产的瓶颈,以及经济发展是怎样为货币金融体系注入持续运转的动力,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根据地的货币金融体系能够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在整个战争期间,根据地面临的一大难题是要在通货膨胀的状态下发展经济。作为当时最具创造性的根据地金融领导人,朱理治对付通货膨胀的做法是减少流通中的票子(主要通过限制和减少财政向银行的透支,因为当时的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军政费,即用于消费的票子),但增加信用——“为着要发展生产,减少货币,银行已经做并且还要继续做的事情是,大量向工农业和运输业放款”(朱理治,1993a:53)。这句看上去是“自相矛盾”的话的精髓在于,只要信贷是用于生产,那么本来是创造货币的信用扩张就成为控制通货膨胀的有效途径,因为它促进了生产增长。他领导制定的放款章程规定,“为发展经济,银行必须投资生产,少到不妨碍生产,多到不通货膨胀”(吴殿尧、宋霖,2007:377)。因此,信用扩张的限度是对生产的预期。

  在这个方针下,银行发的贷款借据也被算作准备金。1942年,朱理治起草的《陕甘宁边区银行条例(草案)》对边币发行的准备基金作了规定:“(一)总的准备金为100%;(二)其中40%为生金银、硬币、法币及银行经过物资局及光华商店所储存之商品;(三)其他60%为保证准备,如生产事业投资及放款合同,各种有抵押之借据。”(朱理治,1993b:95-96)这样的准备金制度几乎完全建立在政治信用的基础上,而把贷款借据算作准备金可以说是“凭空”的信用创造。但是,由于增发的货币基本上是以信贷的方式投入生产,所以贷款借据同时就是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生产保证。因此,信用创造的贷款是对未来生产能力的预先投资,由此增加的实物产量不仅可以“回收”预先创设的购买力,还会产生更大的盈余。

  这样的信用扩张需要控制贷款的流向,其办法就是把贷款直接分配给有生产能力的人。毛泽东在1942年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对农贷工作提出了七项原则,17确定了放款对象主要是有生产能力者;贷款对象不分阶级,地主也可以贷款,只要是发展生产都可以。陕甘宁边区的放款原则为,“凡于推动生产有利的均可贷款,婚丧等特殊大事可酌量贷放,欲借借款进行投机者不放。放款主要对象是农民、手工业工人”(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1981:630)。在大生产运动全面开展以后,各根据地农贷数量逐年增加。

  实际上,把扩张的信用投入生产的金融模式也是根据地社会革命的一部分。尽管当时还没有彻底消灭地主所有制,但通过发放生产性信用贷款,根据地政权能够重新把农村劳动力组织到一个新的生产方式中。其具体的机制是,在银行的帮助下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它是政府与农民直接接触的基层金融机构,肩负着扶助生产和发放信贷的双重任务:一方面信用合作社以较低的利息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信用社遴选出有生产能力的合作社或者劳动者个人并予以贷款(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编写组、陕西省档案馆,1981:642)。这样的组织方式瓦解了地主富绅对生产要素的控制,将资金直接赋予农村劳动者,以货币形式赋予他们超出自己积累的购买力,使其能够按照市场的方式自由组织生产要素并进行生产交易活动。根据地实行“公私兼营”的政策,个体劳动者拿着贷款去生产,生产什么自己决定,到期还款的形式也很多,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货币,从而使人民最大限度地参与到经济发展过程之中。

  中共在货币金融体系的重大创新造成一个“奇特”的现象——恰恰是在治理通货膨胀的过程中,各个根据地的货币发行量都有了很大的增长,如陕甘宁边区到1940年年底发行311万元,到1942年年底共发行11100万元,增加了近35倍(朱理治,1993c);晋察冀边区的货币发行量以1938年为基数100,到1942年则为1229.95(宋劭文,1943);山东根据地的北海币在1944年的发行量为3.88亿元,1945年为15.5亿元,1946年达136.29亿元(陈新岗、陈强,2014)。解释信用扩张可以被用来控制通货膨胀的“钥匙”是:货币增发的过程就是生产增长的过程。例如,陕甘宁边区的耕地面积从1937年的862.6万亩,扩大到1945年的1426.5万亩;粮食生产量从1937年的110万石逐年增加,1944年达到200万石;1945年牛、驴、羊的数量较战前增长200%—300%(陈廷煊,2007)。到抗日战争结束时,根据地的经济发展不仅使财政问题得到解决,而且使边币成为强势货币,对“外”贸易出现了高价卖出农产品、低价买进工业品的局面(陈云,2005)。虽然根据地/解放区的物价总体是上涨的,但是相比国统区要温和得多,基本保证了人民生活的平稳,这在战时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抗日根据地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的创造性实践证明,只要保证信贷网络能够把信用直接分配给生产者,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可以通过控制信用货币的发行以及金融体系与生产体系的互动来推动经济增长。根据地政权通过向生产体系直接注入扩张的信用,以及利用信贷重新组织农村生产方式,极大地促进了生产的增长,其结果又以实物的形式回报货币金融体系,使扩张的信用有了物质基础,不会导致通货膨胀。于是,“物资本位”的本质就成为“生产本位”——货币发行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为基准,只要发行数量与生产能力及其产出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即可,或以对生产发展的预期作为信用扩张的限度。这种建立政府信用的方式反而使货币更加接近于“信用”的本质,使得根据地政权能够通过信用扩张为生产能力的发展提供“预先”的投资和激励。

  (四)一个空前强大的货币金融体系的降临

  在人民解放军取得一系列重大军事胜利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于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宣告成立。当时鲜为外界所知的是,一个空前强大的货币金融体系不仅支撑了这些军事胜利,而且开始主导中国的城市经济,其强势地位足以被两个历史事件所证明。

  第一是统一货币。1947年3月,当中共在内战爆发后处于战略退却但已决心推翻国民党政权之际,在党中央的指示下,华北财经会议召开,决定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并统一各个解放区的货币。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了第一套人民币,随后用人民币逐步收兑各解放区的地方货币。虽然各根据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样,货币种类繁杂,但中共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完成了货币的统一工作。18这个过程延续到新政权成立之后:1951年,以印有维吾尔文的人民币收回新疆省银行发行的银元票;1955年3月1日,人民银行成功发行新版人民币,至6月10日全部取代旧币流通;1959年10月底,人民币基本完成对藏币的收兑。自鸦片战争以来空前统一的货币制度之横空出世,从一个特定的侧面标志着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现代主权国家的到来。

  第二是结束恶性通货膨胀。中国共产党政权在接管城市经济的同时,也“接管”了绵延12年之久的通货膨胀。当时以上海为中心的投机资本之疯狂程度不亚于国民党统治时期,但它们这一次遇到的国家完全是另一个“物种”。新政权通过统一全国财政收支、货币发行和现金管理来控制购买力,再加上集中调拨物资,打垮了中心城市的投机资本,稳定了物价,然后由掌握着信用的国家向私人工业实行加工订货。在全国范围内确立经济主权的过程中,新政权对“物资本位”和“信用影响生产”原则的熟练运用清晰可见。新旧货币金融体系之间的根本性不同恰恰在于,新体系有能力控制货币数量与生产体系之间的关系,有能力以信用扩张影响生产体系的变化,因而使投机资本在与国家的对抗中突然变得不堪一击。

  这个强势货币金融体系体现的是国家能力,而后者又特别体现在对被接收资产的管理上。国共两个政权都有过在战后接收资产的经历。相比之下,共产党政权接收的资产虽然更加“百孔千疮”,却被迅速恢复为国家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此确立了国有经济的优势。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19的总体目标下,中共从一开始就对接收的资产采取“原封原样接收”的谨慎办法,然后才在恢复生产的过程中逐渐予以改造。回顾历史,新中国之所以能够顺利完成经济恢复任务,靠的还是共产党政权在抗日根据地时期发展出来的“宏观经济治理”模式:控制住生产体系和货币金融体系以及二者之间的互动。面对国民党政府遗留的严重通货膨胀,时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陈云指示:继续多发票子(陈云,1984:6),同时大量发放贷款支持国营和私营经济恢复生产。1950年—1952年,银行对国营工业的贷款增长了3倍,对国营商业部门的贷款增长了5倍半,对私营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发放不同形式的贷款(胡燕龙,1993)。至此,我们已经很容易理解,这种以扩张生产性贷款来对抗通货膨胀的“模式”是从何而来的。

  虽然中国社会和经济的现代化有赖于从那之后几十年的累积性发展和持续性的社会变革,但同样清楚的是,中国从整体上进入现代化的轨道始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本文从中国现代货币金融体系的历史经验出发,恰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及其发展是建立在此前发展出来的“国家能力”的基础之上。

四、讨论和结论

  本文的核心立场是,今天中国无可否认的现代化成就是沿着由一场革命性转变及其创造性反应所塑造的“轨道”发展而来。本文从国民党政权和共产党政权各自建立现代货币金融体系的历史经验入手,证明这条“轨道”起源于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时期的“国家建设”。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是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从那时到今天,中国发生了许多历史性的事件,如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和社会关系变革、计划体制下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经济高增长等。那么,为什么我们认定中国今天的现代化发展水平是沿着从1949年所确立的“轨道”而累积性地获得的?为什么不能将其简单地归因于在那之后的某个或某些事件?原因是明显的:第一,所有这些事件都是在一个始终未变的基本制度框架之下发生的,而其中任何一个事件都没有改变这个框架,也没有改变以工业化、科学和技术进步为主动力的经济发展方向。第二,中国在每一个阶段取得的成就都必须在上一个阶段的成就基础上才能得到解释。例如,如果不考虑在改革开放之前建立起来的工业体系,改革开放之后的经济发展就是不可解释的(路风,2022)。

  因此,“轨道”不是指某种决定论的因素,而是指受到基本权力关系和制度框架所约束的发展方向和可能性。在这样的框架和方向下,中国的实际发展过程取决于一代又一代人的决策和行动,永远需要面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也需要经历试错和纠错。这个过程一定是累积性的,因为依靠生产率持续提高的现代经济增长取决于资本积累背后的社会能力的成长(路风、余永定,2012)。因此,“轨道”的作用不仅在于政治,而且也在于社会。事实上,中共建立现代主权国家的过程同时也改变了中国社会的特质,使其变成以生产性为基本取向,社会充分平等,具有共同信仰和价值体系的民族共同体。因此,中国能够走出一条现代化道路的根本原因是那场革命既创造出一个能够领导发展和变革的国家,也同时创造出一个能够积极响应发展和变革的社会。这两个因素的结合使中国的社会能力始终沿着现代化的方向累积性地发展。因此,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地位是内生于中国的现代化过程的。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当“中国崛起”成为一个全球性的严肃话题时,一位美国学者是这样说的:

  中国式资本主义的崛起代表了自1850年以来,全球资本主义正在第一次经历一个大陆级规模的资本主义强权的快速崛起,它所信奉的价值、国际观、国内制度安排和权力关系在根本上不同于盎格鲁-美利坚资本主义体系的那些方面。重申一下,虽然大陆欧洲和日本的资本主义模式曾经在历史上挑战过盎格鲁-美利坚模式,但这是世界第一次遇到一个有潜力与盎格鲁-美利坚的全球优势相竞争的强权(McNally, 2012, p. 745)。

  本文不在这里讨论“中国式资本主义”概念的谬误性,但这段引文可以从西方学术界的视角证明:中国的现代化发展成就是巨大的,而且有着自己独特的“轨道”,独特到中国的发展可以与占据现代国际秩序主导地位的盎格鲁-美利坚体系并驾齐驱,而不是依附于它。从这个事实可以引申出一个问题:如果国民党政权能够在中国大陆延续至今,那么中国会不会同样走上现代化的道路?答案是部分肯定的:由于世界各国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被卷入现代化的潮流,所以中国在国民党治下也会在同期取得一定的现代化进展。但是,本文以历史经验证明,国民党政权始终无法摆脱对外国力量的依赖,原因是它既没有建立能够领导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国家,也不能通过社会革命动员起中国社会的内生力量。虽然历史不可重复,但从理论逻辑上的判断可以确定:如果国民党政权对中国大陆的统治延续至今,那么中国的现代化一定是被锁定在依附于西方的“轨道”上。

  那么,对于中国的发展而言,依附于西方的现代化或独立自主的现代化之间有什么不同的意义?这个问题迫使我们去理解中国现代化道路的终极意义:起源于社会革命的这条道路为中国建立起一条没有“天花板”的发展轨道。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的全部国际关系史都证明,盎格鲁-美利坚模式在事实上为所有其他国家的发展设置了“天花板”,使它们不能在工业、技术、军事和经济等硬实力方面超过甚至接近主导国家。中国今天之所以是唯一展现出可能在硬实力方面超过主导国家的国家,当然与其人口规模和领土幅员有关,但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是独立自主的。

  “独立自主”作为中共的意识形态原则和行动方针恰恰是在抗日根据地时期确立的,它也标志着五四运动前后传入的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的相结合。很显然,独立自主原则是中共在抗日根据地能够推动社会革命并做出创造性反应的意识形态前提条件。这个源头使“独立自主”的组织基因被深深置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度框架,甚至决定了在经济建设时期对工业体系和科学体系的布局,使中国在最困难的时期宁可付出巨大代价,也要保持独立自主。

  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2022)提出这个中心任务的时代语境是全新的:当全世界的国家都被卷入现代化的潮流之后,当中国的发展水平越来越逼近世界先进水平的时候,现代化的标准已经成为可变的——它将由不断变化的发展前沿所定义,而不再由西方的过去所定义。因此,中国的发展需要面对未来的巨大不确定性。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发展行动也越来越取决于对一个关键问题的信念:是否相信中国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实现现代化?今天的勇气或恐惧决定着未来历史轨迹的分野。因此,理解引导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走到今天的“轨道”是从何而来,将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式现代化”对于中国未来发展的涵义。

   *本文得到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工业行政项目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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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一般来讲,从国家理论的视角来看,国家建设代表了这样一种努力和过程:政权在给定领土范围内建立和增强其集中化的统治能力,同时在国际上得到其他主权国家对其主权的承认(Spruyt 2002Vu 2010)。

②“创造性反应”是借用熊彼特的概念,其本质特征在于,创造性反应总是只能在事后被理解,从来不会在事前被理解,即不可能按照从已经存在事实推论出来的普通规则预测出来;创造性反应塑造随后事件的全过程及其长期结果,它创造出来没有它就不会出现的情况,所以是历史的实质性要素(Schumpeter 1947)。

③如果中国的现代化模式或道路具有独特性,那么从理论上讲,它就必须代表从某个起点上产生的一种历史性发展顺序,这个顺序由最初的不确定事件开启了此后具有规定性的制度模式或事件链条的发展;识别这种“路径依赖”既包括从给定的结果追溯到一组特定的历史事件,也包括证明这些事件不能由此前的历史条件所解释(Mahoney 2000)。

④国家能力概念一般被用来描述国家实现其目标或履行其职能的有效性(Berwick and Christia 2018)。

⑤马蒂亚斯·韦尔内戈(Matias Vernengo)和大卫·菲尔兹(David Fields)认为,在商业化经济带来更多剩余的基础上,信用扩张是欧洲财政-军事国家崛起的一个关键因素(Vernengo and Fields 2016)。

⑥孙中山曾在191212月发表《钱币革命》演讲,他主张要发行国家信用货币,将金银降格为货物。这种不依赖金银,要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货币发行思想比国民政府要先进得多(虞宝棠,199899)。

1942年后国民政府实施新的黄金政策,起因是物价猛涨,国民政府决定通过在国内市场抛售黄金和外汇来回笼法币。

⑧据吴承明《帝国主义在旧中国的投资》一书记载,日本在华企业投资“1944年达61.63亿美元,但据19467月国民政府经济部统计,全国总共接收敌伪资产值估计20亿美元,其中的差值绝大部分为隐匿不报或化公为私(虞宝棠,1998412)。

1936年,中国进口总额中美国货物所占比重为19.7%1946年则上升为57.2%(虞宝棠,1998436)。

⑩这些根据地首先是中共中央所在的陕甘宁边区,并逐渐在华北、华中、华南建立起16块根据地,包括晋察冀、晋绥、晋冀豫、冀鲁豫、山东、豫皖苏等根据地。

11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与原在陕北的陕甘晋银行合并,改称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后改组为陕甘宁边区银行。1937年国共第二次合作以后,法币成为边区市场上主要流通的货币。然而,由于法币的面额太大不便于市场交易,于是边区银行以下属的光华商店名义发行元以下面额的光华代价券,它本质上是法币的辅币。

121941130日,边区政府发布禁止法币在边区使用的命令,218日授权边区银行发行陕甘宁边区银行券(简称边币)。

13这是19418月毛泽东在中央召开的金融会议上作出的总结(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陕甘宁边区金融史编辑委员会,1992101)。

14关于朱理治的生平,见吴殿尧、宋霖(2007)。

15 宏观经济学家余永定以现代眼光特别指出了这一点(余永定,20218)。

16除本文提到的山东和陕甘宁革命根据地,其他根据地的资料可参见章书范(200477-79)和浙江省钱币研究会、宁波市钱币研究会(1989)。

17这七项原则是:农贷要放给有劳动力无耕牛或农具的新老移民、难民和贫民;举办实物贷款,做到钱物结合;贷款要有计划地放在荒地多、需款迫切,又能生产获利的县区;改善放款组织;简化贷款手续;棉、麦青苗贷款要专款贷放;贷款要不违农时(中国人民银行,201287-88)。

18这有赖于在抗日根据地时期建立的物资本位,各解放区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只需要依据物价就可以确定,这不仅方便了货币之间的换算,还有效抑制了可能出现的金融投机行为。

19《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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