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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规范到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与经典社会主义理论的对话

庄梅茜

【内容提要】 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是中国传统民主形态的发展,也呈现了一种新的民主政治的普遍理论与实践。本文旨在揭示全过程人民民主背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通过从规范到实践的对话,对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政治实践的理论优势进行意识形态论证。本文将经典社会主义理论基础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深度结合,着重探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的政治经济、政权形态、政治秩序、国家机器和社会革命的理论如何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得到体现和应用,并思考其国际意义和对人类政治文明的深远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①作为中国政治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全过程人民民主代表了中国对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坚定信仰以及对民主政治本质的深入理解。它不仅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形态的继承和发展,而且在世界社会主义和民主政治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崭新理论。

  本文旨在探讨全过程人民民主背后的马克思主义原理,将经典社会主义理论基础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深度结合,对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政治实践的理论优势进行意识形态论证。两者之间的对话可以追溯至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批判,以及列宁等人的继承和发展。通过从规范到实践的学理探索,本文展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如何贯穿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政治经济、政权形态、政治秩序、国家机器和社会革命等维度之中,对中国的民主政治实践以及全人类政治文明产生深远影响。

  本文首先重温了马克思与恩格斯对社会化生产的理论阐述,基于列宁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深刻认识,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两方面论证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双重优势。在社会化生产方面,本文将分析如何将马克思主义对生产方式根本变革的诉求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实现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和民主管理,推动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转型。针对无产阶级专政,本文旨在揭示该理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现代诠释,思考如何在坚持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同时,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不断深化,实现所有社会成员在政治与经济生活中的广泛参与和真正的当家作主。从这两方面出发可以论证,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归根结底是经济基础在政治制度层面的反映,也是最适应当下国情的最佳民主形式。为了全面阐述这两个理论在中国实践中应用的过程,本文还将进一步从政治秩序、国家机器和社会革命的角度分析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领域和实践特征。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出发,本文分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政策制定、经济社会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具体应用和表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追求的是实践的、真实的、广泛的民主。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点,全过程人民民主可以被视为一种反映和应对生产方式变革的政治制度设计;它既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同时也致力于调整和完善生产关系,从而推进历史前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与实现,体现了社会主义发展历程的内在逻辑和必然趋势。

  从理念的提出,到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实际运作,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蕴含着对社会主义理论的原创性发展,也代表了中国在世界政治舞台上提供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模式。因此,本文还将通过细致的分析和深刻的阐述,揭示全过程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理论的对话如何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不断开拓民主政治新境界的重要途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方式,更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逐步积累与自我完善。它强调在多样化的世界实践中,要深化国际主义与民族特色的结合,使得民主制度的生命力源于广泛而深入的人民群众实践。

一、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显示了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层认识。因此,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背后的马克思主义原理,对于深刻把握其理论精髓至关重要。本文认为,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切入,能够揭示全过程人民民主背后的政治经济学原则,并充分揭示该制度在调和社会生产关系与国家治理结构方面所具有的深层次经济和政治优势。

  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基石,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观点。它指出,生产方式,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组合,决定着社会的政治形态、法律条令及意识形态。随着历史的发展,生产力的增长要求生产关系的改变,而生产关系的变革又重新塑造了政治经济的走向,这个过程中的政治经济学不单单局限于生产资料所有权,它还包括了对由此产生的政治和法律结构的研究。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说道:“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②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观点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观点,③尤其是在以历史唯物主义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内在关系为主线进行研究时,可以发现前者的历史性/实践性思想是后者的理论基础。④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框架中,政治经济、政权形态、政治秩序、国家机器与社会革命是分析社会变迁和发展的关键概念,彼此之间形成有机连结,为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优势和实践特征提供了关键的分析维度。⑤其中,政治经济通常属于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决定社会其他领域特性的根本要素。它涉及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的社会关系,包括所有权结构,以及生产资料的分配和利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强调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作用和依赖。经济基础发生变化,必然带来上层建筑特别是政治和法律体系的适应性变革。新的生产关系需要新的法律保障,需要不同的政治实践和政策制定,以确保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运行。政权形态则是政治经济在政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描述了不同阶级之间权力关系的政治架构。在社会主义世界观中,列宁特别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它不仅是一种政权形态,还包含了一套向无阶级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实现方案,与资产阶级性质的所谓“纯粹民主”或“一般民主”区分开来。⑥这一形态下的政治秩序和权力结构是对社会主义国家阶级关系的反映,其建立和维护是用来确保社会秩序能够适应和服务于工人阶级利益的。国家机器则是政治秩序的执行者,通过广泛的民主参与来制定和执行政策法律,管理社会。社会革命可以被视为两者之间紧张关系的表现和自我调整。其中,无产阶级的自我革命是社会革命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即通过不断的自我完善、批判与革新,才能确保民主体系的活力和进步,真正实现政治秩序的转型,从而满足不断发展的生产力对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要求。

  从这一根本原理出发,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仅是政治制度的体现,它还深深植根于社会的经济基础之中。因此,我们可以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视为一个在特定经济基础上涌现的政治模式,体现了生产方式发展水平的现实需求。首先,在政治经济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关注如何将民意体现在生产关系和经济决策中,从而诠释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社会化生产的增长要求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更加体现民主原则,确保公平分配社会财富。其次,从政权形态来看,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理论上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概念,强调通过民主的方式实现执政阶级的领导,为最终达到一个无阶级社会的目标铺路。上述两点,前者用以说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经济社会基础和条件,后者用以说明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上层建筑基础和条件。第三,就政治秩序的维度而言,全过程人民民主展示了一种能够反映无产阶级统治的权力结构,既可包容又能推动社会各界参与政治过程,从而促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和谐发展。第四,国家机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扮演执行和实现无产阶级统治秩序的制度平台的角色,是保障人民政治参与的服务机构。通过法律和政策制定实施的民主化进程,民主原则被内化于政府决策和行政操作之中,从而确保国家机器的运作和发展策略与民众的利益高度一致。第五,社会革命的维度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自我批判精神。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仅设立机制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变革,还强调现存的社会制度及其机制必须持续面临来自民众的评估和改良。通过促进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全过程人民民主培养了一种内外结合的革命动力,有助于既有制度的修正和演化,持续保持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本文的以下部分将围绕这五个关键维度,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进行理论论证。

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化生产

  社会化生产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它关乎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社会化生产”或“生产社会化”的概念是对社会主义建设核心内容的深刻阐述,它反映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及其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具体应用,为说明全过程人民民主背后的经济基础提供了有力的解释框架。

  社会化生产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命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深刻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强调资本的逻辑是以盈利为中心,这一逻辑导致生产力的发展与劳动者的贫困化并行。生产资料私有化是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的根源。马克思主义认为,通过社会化生产,即集体控制和管理生产资料,能够消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剥削和异化现象,实现生产为满足社会需求而非追逐私利的目的。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主义大工业的社会化生产(即生产集中化和大型化)趋势,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奠定了物质基础。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马克思指出:“实际上已经以一种集体生产方式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只能转变为社会所有制。”⑦马克思首次明确提出理想社会的生产方式是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当“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⑧这表明,在共产主义社会,生产不再受到盈利的驱动,而是根据社会的需求和个人的能力来合理分配。恩格斯在他的著作中也强调了社会化生产与民主管理之间的联系。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尖锐地指出:“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⑨这一观点揭示了在社会化生产中,生产资料和生产过程应该受到整个社会——至少是具有组织性的工人阶级——的监督与管理,而不是任由单个资本家或资本集团操控。

  马克思和恩格斯进一步提出,社会化的生产力发展要求超越个人在生产中的孤立状态,进而提倡建立新型的民主管理和运行机制,以适应集体生产和分配的需要。他们特别强调,工人阶级对生产资料的集体控制将从根本上改变治理结构,主张民主应该贯穿于国家政治架构之外的社会各个层面。这包括在工作场所实现民主,在教育系统内部实施民主化管理,以及在文化机构中推行民主治理。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专门引用了摩尔根的预言:“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⑩

  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方面是社会化生产这一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产物,另一方面则为社会化生产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换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是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保障下,促进社会化生产的不断深入和完善。这一公平原则体现在改革开放以来一系列旨在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治与经济政策中。首先,在政治体制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化生产理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中的体现。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从立法、执行到监督的各个环节。唐亚林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之道和实现机制是构建以事为中心的民主运作原理,呈现出民众有效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制度形态。11张明军则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核心价值体现为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即“行使主体的人民性”。12这些理念恰恰反映的是社会化生产的题中之义,即通过鼓励人民大众广泛参与到集体化生产和管理的过程中来,以确保无产阶级的主体地位。

  其次,在经济建设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优势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结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既保证了社会化生产的特点,也引入了市场经济的活力。通过法定渠道和工会等民主形式,工人在企业决策中的参与权和讨论权得到保障:工人有管理工厂的权利,生产过程的民主化在一线劳动者中得以体现,有助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维持动态平衡。例如,安戈等人在关于中国基层协商民主的研究中发现,在不少地方,国有工厂的生产计划、经营决策及重要改革措施,都需要征求员工的意见,并允许他们对管理层的决策进行监督和评估。13这种制度安排保证了生产的社会性与民主性相结合,促使生产更加符合社会需求而非单一的资本增值逻辑。

  第三,中国的社会化生产不仅限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还拓展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诸多方面,实现了从物质生产到精神文化的社会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系试图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系统和其他民主形式,如基层民主(包括村民委员会选举等)和社会组织的参与,确保社会化生产的成果得到公平的分享。14在基层治理中,社会化生产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结合可谓珠联璧合,相得益彰。民主管理和决策在企事业单位、村级组织、学校和社区等基层单元得到广泛实施。15

  通过对社会化生产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结合进行探索与实践,我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这种结合表明,中国正在通过一种独特的路径解决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中国社会之间的矛盾,实现了经济系统和政治系统的相互促进,有助于建设更加公正、合理、有序的社会。由此可见,社会化生产理念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且后者为实现前者的社会主义理想提供了一条可能的路径。在理论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社会化生产与民主的结合提出了明晰的设想;在实践上,现代社会需要继续探索以社会化生产为特征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模式,探讨如何在保持经济效率的同时,实现社会成员在生活各个层面上的公平参与。

三、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思想

  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思想构成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理论框架,使之与资本主义社会的虚伪民主区别开,从而在本质上论证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越性。首先,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问题的深化,它反映了对于资本主义国家机器的批判性分析和对社会主义国家民主形态的探讨。在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时期,无产阶级专政是摧毁旧的国家机器,并代之以无产阶级自己的国家机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无产阶级绝不仅仅是革命的导火索,更是社会主义构建的持续引擎,通过无产阶级专政承担起国家和社会转型的双重任务,使民主政治从精英化转向大众化,这样才能建立完全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因此,无产阶级专政革命中自然包含着全新的民主秩序的萌芽。

  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列宁对这种全新的民主形态作了概念界定:“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因此,它同任何国家一样,也是有组织有系统地对人们使用暴力,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16列宁将其称之为“完全的民主”。17完全民主与不完全民主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因为它不仅将人民群众视为民主的主体,而且赋予他们全面掌控和管理国家的权利:“人民群众在文明社会史上破天荒第一次站起来了,不仅独立地参加投票和选举,而且独立地参加日常管理。在社会主义下,所有的人将轮流来管理,因此很快就会习惯于不要任何人来管理。”18列宁认为,完全民主需要在政党、工会、合作社等多样社会政治组织之中,以及在生产中实现。他提出,无产阶级专政和完全民主是联系在一起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国家,必须采取更加广泛和深刻的民主手段,使得无产阶级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上能够主导社会发展。在列宁看来,无产阶级专政与完全民主的目标,都是要通过在政治和经济领域的广泛民主实践,来象征性地消解国家权力的使命。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劳动人民的利益和权利,所有国家职能最终都将归属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民主将成为公民生活的一种常态而不再是例外。列宁说道:“对工人和农民来说,苏维埃制度是最高限度的民主制,同时它又意味着与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决裂和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新型民主制的产生,即无产阶级民主制或无产阶级专政的产生。”19

  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和他对完全民主的展望,为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发展提供了原则性指导。他将民主的本质看作群众参与和人民自治的实现,这在今天依然有着深远的影响。在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框架下,社会主义的民主不是一种独立于经济和社会系统之外的抽象政治行为,而是贯穿于社会生活各个角落的实际活动。它基于一个核心前提:无产阶级专政的终极目标是消灭国家机器,这意味着去除政治与社会分离的状态,使整个社会成为参与政治决策的主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强调,正是对列宁理论和实践精神的传承与再发展。它强调了人民群众在民主政治中的主体地位,与列宁的“完全民主”理念异曲同工。无产阶级专政体制下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再仅仅关注投票权的行使,而是更强调所有社会成员在政治生活各个方面的积极参与,以及这些参与如何把社会主义价值转化为实际的政策和行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彰显了社会主义国家之于全体人民的服务宗旨,脱胎于历史的阶级斗争经验,它呼唤着一种政治文明的崭新境界。在这一境界中,原本在资本主义社会被边缘化的普罗大众成为社会政治生活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国家机构不再是为特定阶级服务的工具,而变成全民共同的事业平台。全过程人民民主对话语权、政策决策权、管理权等进行重新分配,确保权力能够真正地由人民群众持有和行使,防止民主成为精英垄断的工具。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意味着人民群众成为引导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力量,是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必然结果,体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真正意义。

四、无产阶级专政下的政治秩序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构建中,对权力和政治秩序的看法颇具前瞻性和革新性。他们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权力结构被用于维护特定阶级的经济利益,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这一结构应转化为服务于全体公民的利益。这一理念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路径提供了指导原则,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注意的是,“政治秩序”和“政权形态”是两个涉及政治结构和国家的相关但区别明显的概念。政权形态通常指的是国家的统治结构,即在给定的社会经济系统内不同阶级的统治方式。它强调的是谁拥有政治权力以及这种权力是如何组织的。政治秩序则更多指的是国家和社会的根本政治原则和规则,就是那些定义了不同政治主体关系,以及它们如何互动和运作的基本规律和机制。政治秩序侧重于权力的行使方式和社会的组织原则,它包括定义政治行为和政治关系的宪法、法律、制度和习俗,涉及无产阶级如何通过民主途径来管理国家和社会。无产阶级专政作为政权形态,需要通过一系列政治秩序来实现,如通过法律和政策来限制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力,通过制度来确保工人阶级的政治参与和管理,等等。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道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矛盾的本质:“他们(指工人群众——引者注)不仅仅是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奴隶,他们每日每时都受机器、受监工、首先是受各个经营工厂的资产者本人的奴役。这种专制制度越是公开地把营利宣布为自己的最终目的,它就越是可鄙、可恨和可恶。”20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要求国家从协助资产阶级盈利,转向确保所有人都能公平地得到生产的成果。这一根本转变对权力结构提出了相应要求,需要建构一种新的政治秩序,以满足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所有劳动者的需求。列宁进一步深化并实践了以上观点,创建了苏维埃政权,使工人得以民主地自我组织并成为统治阶级。

  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形态下,社会主义政治秩序的建立须遵循一系列政治组织原则与制度安排。首先,公有制原则是其核心,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些原则确定了国家与社会的经济基础,为政治权力的民主运行提供了物质保障。公有制确保了生产手段归全民所有,使得经济的发展成果能够公平分配给每一位公民,从而促进了社会整体的和谐与平等。其次,社会主义政治秩序的实施核心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这一原则强调,在保障各级组织和个体民主权利的充分表达与讨论的基础上,形成集中意志和决策的过程。一方面,它允许人民广泛参与决策制定;另一方面,它确保决策一旦确定便能集中执行,以保持国家行动的统一与有效。此外,群众参与是构成社会主义政治秩序的基础。政治秩序应保障人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广泛参与,包括选举、监督,以及在社会团体和工会等组织形式下开展的多种形式的意见交流、决策制定和民主协商。第三,社会主义宪法和法律是塑造无产阶级专政政治秩序的基石,它们确立了一整套规范行为、关系和权利的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了国家政权的性质、目标及基本制度,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多个层面反映了以上观点。它在实践中体现为一系列制度和机制,这些制度和机制促使权力结构和政治秩序与时俱进,满足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例如,党内民主生活、政府听证会、民众咨询和在线民意调查,这些全部都是在不同层面上推动公民参与和监督政府行为的工具和渠道。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全过程人民民主还在经济领域呈现出显著特征。国有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和民营企业的员工股份制等模式,为工人阶级赋予了直接参与经济决策的权利。这种经济领域的民主化尝试,也是对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有关权力和秩序观点的直接应用。它确保生产的目的不再是为了资本的积累,而是为了满足社会与个人的需要。此外,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还蕴含着“群众路线”的执政哲学,要求干部不仅承担行政管理的工作,还要主动为群众服务,以充分体现无产阶级专政秩序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孔繁斌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政策参与过程的优化提供了一种“逆向公众参与”的新情景,要求干部去主动接触群众,服务群众,而不是坐等群众上门。21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民主治理实践还意味着民众参与不是仅仅出现在选举期间,而是一个持续不断的、涉及社会各个层面的过程。在尊重民主法治、坚持依法治国的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强调以人为本,确保政策和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更加符合民意,更能反映社会公共利益。22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另一个体现是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广泛应用,它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所提倡的权力结构向下沉淀,使所有社会成员直接参与社会管理的理念。郎友兴与邢舒瑜的一项关于杭州市某街道的案例研究显示,城市基层社区治理正在日益呈现出“女性化现象”,即女性作为社区治理的主体担当起了当家人的角色。23

  更加重要的是,以上民主活动都是基于宪法原则而展开的。我国宪法确立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核心理念,并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如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及社会文化权利进行了明确规定。宪法不仅为民主提供了体系支撑和操作框架,也确保民主的实践不只是理念上的讨论,而且能在日常生活中具体可见、切实可感地实现。例如,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正是为了深化并推进民主立法进程的一项创新性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已在全国各地建立了20多个这样的联系点,并引导地方人大建立了4700多个立法联系点,这些联系点承担着沟通民意的“直通车”的功能。24通过一整套法律体系和制度设计,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民主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有机贯连,确保人民能够依法以多种方式参与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及社会事务的管理,从而在国家政治与社会生活中切实做到全民参与管理。

  经典社会主义理论中关于权力结构与政治秩序的观点不仅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深厚的理论基础,也为其在现实政治中的实施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理论支撑。这些观点无疑对当代社会主义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它们不断鞭策着社会管理者不仅在政治上追求共和与民主,更在经济和社会领域注重实现公平与正义。如何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落实和优化这些理论观点,让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每个公民生活的一部分,仍然是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必须解决的重要任务。

五、国家机器与群众监督

  如果说社会主义政治秩序的构建为完全民主提供了基本的社会与权力架构,那么国家机器则是执行和实现这种秩序的制度平台。列宁指出,尽管国家终将灭亡,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内(即社会主义阶段),国家机器不可能被完全废除,无产阶级专政的治理模式依旧需要经由国家机器的执行得以实现。与此同时,由于社会主义政治秩序下的国家机器已经转换成服务于整个社会和全体人民的机构,因此,群众参与国家机器的管理和监督非常必要。首先,群众广泛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避免官僚化和修正主义的必要条件。马克思在分析巴黎公社时指出,工人阶级应当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并代之以新的、真正代表工人阶级利益的政权结构。25卢森堡在《俄国革命》中说道:“全体人民群众必须参加国家的公共生活,否则社会主义就将是十几个知识分子在办公桌下令实行的,钦定的。绝对公开的监督势必不可少,否则交换经验就只限于新政府的官员的排他性圈子之内,腐化不可避免。”26其次,工人阶级在夺取政权后,应通过社会化的生产和工人监督产品交换确立新的生产关系,这要求群众懂得并能够管理社会。简而言之,群众参与国家机器的管理和监督是实现并维护无产阶级专政的关键。这不仅保证了社会主义的方向,还有助于从根本上改造社会,推进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实现通往无阶级社会的转变。

  列宁根据俄国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指出广大劳动人民应该广泛参与国家机构的监督和核算活动,因为这些管理活动都是“非常简单、任何一个识字的人都能胜任的手续——进行监察和登记,算算加减乘除和发发有关的字据”。27列宁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所有公民都应转变为国家的职员。“当国家的最主要职能简化为由工人自己来进行的这样一种计算和监督的时候,国家就不再是‘政治国家’,‘公共职能就由政治职能变为简单的管理职能’。”这种全民监督管理的民主参与模式不但有助于无产阶级统治得以巩固,同时也有效防止国家官僚机构腐败和背离群众。28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特定历史时期,以“群众路线”为核心理念,倡导通过群众运动来激发民众的政治积极性,实现对政治的深度参与。尽管由于种种原因经历了严重曲折,但民众在集体化时期直接参与政治治理的空前实践,意味着新中国在追求人民民主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尝试,并为后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在现代中国政治生活中,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正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及毛泽东等革命导师关于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和监督理念的具体体现与回应。近几年来,邀请普通民众直接参与政府监督与管理的民主创新形式不断涌现。譬如,请普通群众担任政策执行的市民监督员、法治观察员和司法系统的人民监督员等角色,便是一些具有浓厚社会主义色彩的创新实践。通过鼓励民众深入跟进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共服务的质量,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理念的深化和创新。29中国的政治实践表明,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每一位公民赋予了投身于国家管理的权利,每个人都被鼓励成为社会治理和国家建设的积极贡献者,而非被动接受者。这正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生活的广泛性和深度。

六、社会革命与自我革命

  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对民主的追求是一个没有止境的历史进程,因而全过程人民民主与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学说存在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一切社会制度的演变无不与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革相联系,而社会革命则是推动这些变革的动力。另一方面,社会革命往往需要先进力量的领导,而先进力量要保持其先进性,就必须不断进行自我革命。尽管马克思并没有明确使用过“自我革命”这一术语,但社会自我批判思想确实是马克思理论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它不仅是对社会现象的持续批判,也是对已有思想和实践的不断审视和改善。马克思首次提出“自我批判”概念是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导言中,它主要指的是稳定时期的资本主义社会所作的“社会自我批判”,是维持资本主义私有制长期稳定和运转的一种重要的调解机制。30然而,由于人类的“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31,无论在哪种体制下,对于自身实践进行考察、分析、反思与批评,提出问题并予以解决,都将有利于社会有机体的健康运转。

  掌握马克思的自我批判思想,强调在反思中寻求发展,在批评中发现改进的可能,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至关重要。自我批评被视为党和人民群众共同努力的重要部分,能够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表明,通过自我批评能够纠正工作中的错误,巩固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并不断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在这个过程中,党领导人民通过民主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共同分析问题,制定政策,实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确保决策过程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从而保持党和国家的长期稳定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关键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伟大革命”的重要论述,并不将革命作狭义理解,而是将其视为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解放全人类为己任所要肩负的历史使命。

  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两个伟大革命”重要论述驱动下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必不可少的两大机制。它们像两个螺旋桨一样,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自身的进步,来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巨轮向前航行。群众的批评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起到的作用绝非一般性的反馈那么简单。它不仅是对现状的一种监督,还是民主制度持续性革新的动力,更是推动党和国家自身建设的催化剂。首先,批评从群众中涌现,源于对当前政策与生活实际的思考,反映了民众对改善自身生活状况的切实需求。作为民主制度自我完善的途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所蕴含的反馈机制有利于党和政府不断听取、汲取和整合来自基层的多样声音,使政策调整更贴近民生实际,更能体现公平正义。其次,群众的批评为人民民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革新提供了途径。这不仅反映在问题的直接指出和解决上,而且在于通过群众的参与把民众的智慧和力量汇聚起来,持续推动制度和治理结构的优化。由此,民主不再只有一个固定的模式,而是一个不断进化和自我完善的动态过程。每一次来自群众的批评和反馈都将有利于民主制度保持活力,持续进步,避免僵化和脱离实际。第三,群众批评与党的自我批评之间形成了辩证统一的关系。在各种民主实践活动中浮现出的群众批评与意见就像一面镜子,既照出问题,也指明了改进的方向。通过认真听取并严肃对待群众的批评,党能够不断根据群众的反馈和社会变化调整自己的策略和工作重点,形成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机制。由此,群众的声音转化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意识,以保持其先进性和纯洁性。

  综上所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蕴含的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精神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有力工具,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革命观的继承和发展,使民主参与得以根植于人民群众,真正体现了社会主义人民政治的根本特征和优越性。

七、国际视角与本土实践

  在国际政治与理论研究的宏观背景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以其丰富多样的应用模式,成为社会主义民主发展途径的一种范例。作为对全球团结和合作的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探索中深化了理论的普适性与实践的针对性。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方式,更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逐步积累与自我完善。它强调在多样化的世界实践中,要深化国际主义与自身特色的结合,确保民主制度的生命力源于广泛而深入的人民群众实践。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普适性和国际化面向,为世界民主理论与实践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范例。全过程人民民主之所以能够拥有普适性,是因为它强调人民主体性,本质上追求的是人民福祉的最大化。它突破了传统民主所面临的时空局限,旨在确保人民不仅仅在选举时拥有决策权,而且在政治生活各阶段持续拥有发声权和监督权。这种全方位、全过程的民主参与,无疑是民主本质的体现,符合各类政治体制所追求的民主化目标。

  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普遍的也是特殊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不断积累与自我完善的过程。它将民主的创新与中国历史的传承结合起来,不断摸索出适合自身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这种逐步积累的过程,不是简单的模式复制,而是通过实践不断丰富和深化民主的内涵,实现民主制度的生命力和有效性。中国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积极实践者与创新者,通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的积极参与,一方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与中国实际高度融合的实践创新,另一方面则破解了民主的“一刀切”模式,为世界其他国家提供了新的民主实践模式。32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中国实践提醒我们,在多样化的世界中,不同国家和文化有各自独特的民主表达方式和实现路径。我们需要尊重各国的主权和发展道路选择,同时鼓励国际交流与合作,在民主实践中深化彼此理解,共同促进全球治理和政治文明的发展。

  总的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国际民主发展趋势的融合,既满足了社会主义国家内部民主发展的需要,也为世界民主进程做出了积极探索和贡献。不断丰富和完善这一民主实践,为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提供了新的政治哲学和实践路径,也为全球政治文明的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八、结语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它的形成体现了生产力增长与生产关系演变到特定阶段的特点,并且是反映了政权性质、政治体系、国家管理架构及革命需要的结果。本文的贡献和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本文揭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优势,通过引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尤其是历史唯物主义与政治经济学视角,对全过程人民民主背后的基本原理进行了理论论证。本文特别突出了生产方式和无产阶级政权这两个维度的解读,前者阐明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经济基础,后者用以说明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上层建筑。这两方面相互支撑、相互作用,并在不断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中推进社会革命和自我革命,从而极大地促进了人民当家作主即人民民主的有效实现。其次,本文突出强调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特征。本文从经典社会主义理论的规范性观点出发,通过分析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不同实践领域中展现出的突出特征,包括人民群众在国家政策制定、经济社会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所展开的实践,论证了社会主义人民民主追求的是真实而广泛的民主,与西方资产阶级社会虚伪的形式民主明显区别开来。第三,本文深入探讨了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国际意义和深远影响。本文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方式,更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逐步积累与自我完善。它强调在多样化的世界实践中,要深化国际主义与民族特色的结合,确保民主制度的生命力源于广泛而深入的人民群众实践。

  全过程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理论之间的对话,既是理论探索的过程,也是实践创新的结果。这一对话贯穿着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内涵的深化理解,以及对民主实践方式的不断丰富。本文的分析表明,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基本原理的指导下,在政治经济、政权形态、政治秩序、国家机器和社会革命等多个维度上展示出其理论优势,通过在中国的具体实践中创新发展,旨在构建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政治经济结构,为建设更加公平、正义、民主、繁荣的社会主义社会提供制度保障,也为世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探索指出一条新思路,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注释】

①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21年10月13日),载《求是》2022年第5期,第13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8页。

③赵家祥:《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深化和拓展》,载《人民日报》2019年10月21日,第13版。

④仰海峰:《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历史唯物主义》,载《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第4—16页。

⑤由艾思奇主编的教科书《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是当时中国广泛使用且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学术文献。这本书的内容涉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阶级与国家、社会革命、社会意识及其多种表现形式,以及人民群众在历史进程中的角色等六大主题,这些都可以广泛地划归到历史唯物主义的范畴之内,详见赵家祥:《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深化和拓展》。

⑥《列宁全集》第3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43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65页。

⑧同上,第435页。

⑨同上,第551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95页。

11唐亚林:《“全过程人民民主”:运作形态与实现机制》,载《江淮论坛》2021年第1期,第68—75页。

12张明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特征及实现逻辑》,载《思想理论教育》2021年第9期,第31—37页。

13J. Unger, A. Chan, & Him Chong, “Deliberative Democracy at China’s Grass Roots: Case Studies of a Hidden Phenomenon,” Politics and Society, Vol. 42, No. 4 (2014), pp. 513-535.

14郎友兴:《中国协商民主的双重特性:超越民主、超越协商》,载《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2年第6期,第54—62页。

15莫岳云、许国燕:《以程序民主推动实质民主——〈蕉岭议事规则〉创制、价值与成效》,载《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3年第1期,第69—75页;陈安平:《青少年模拟政协活动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益探索》,载《政协天地》2023年第8期,第36—37页;李小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探索——以上海社区基金会为例》,载《党政研究》2022年第3期,第47—58页。

16列宁:《国家与革命》,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02页。

17同上,第92页。

18同上,第104—105页。

19《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97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4—35页。

21孔繁斌:《全过程民主:政策参与过程优化的新情景》,载《探索与争鸣》2020年第12期,第20—23页。

22樊鹏:《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显著制度优势的高质量民主》,载《政治学研究》2021年第4期,第3—10页。

23郎友兴、邢舒瑜:《城市社区治理“女性化现象”特征和情感导向机制——基于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的案例研究》,载《治理研究》2023年第3期,第106—117、159—160页。

2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110/t20211026_314329.html,2024年1月2日访问。

25Karl Marx, The Civil War in France, Eastford, Connecticut: Martino Fine Books, 2014 (1871).

26Rosa Luxemburg, The Russian Revolution, New York: Workers Age Publisher, 1940 (1918), p. 35.

27同注16,第103页。

28同上。

29陈颖婷:《“法治观察员”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载《上海法治报》2022年9月26日,第A3版;潘建军:《“公民参与”在舆论引导中的价值分析——以潜江市创建公共资源交易市民监督员制度为例》,载《新闻前哨》2022年第15期,第67—68页。

30同注②,第47页。

3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1页。

32刘九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传统思想渊源》,载《政治学研究》2021年第4期,第18—26页。


责任编辑: 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