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地方经验的“社会资本”与“社会基础”:告别发展主义知识*
李臻
一、引言:背景与问题
“关于生命的意义、经济、权利以及社会管理的现代思维都是和贫困相关联而开始出现的”。①二战以来,西方工业国通过将“欠发达国家”的贫困现象问题化来塑造自身在世界权力格局中的核心地位。这个过程是一场以反贫困和经济发展为目标,由政府官僚、各类专家学者和第三世界“受益人”为主要参与者的知识狂欢。加快推动经济发展、实现资本积累的动力则被认为来源于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提供原料。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工业国在生产主义理念下,向发展中国家进行以农业技术输出为主的绿色革命。②进入70年代后,北美和英国大学的专家团队和世界银行、联合国等机构一同促成了国家综合粮食与营养政策规划(Food and Nutrition Policy and Planning, FNPP)这一战略的产生,并在第三世界更为广泛地推行和实施各类项目。由此,一套来自西方工业国,将技术理论化为道德力量,将发展简单化为储蓄、投资和生产力进步的话语,在文化和意识层面应运而生。这套以科学方法为依据的“科学”“理性”话语在创造各类测量工具的同时也掌握了对发展进行合法化的话语权。
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对资本有利”(capital-friendly)的体系在世界范围内带来了生产过剩与更为激烈的国际农业贸易竞争。③新自由主义的蔓延催生了全球市场的崛起。在世界贸易组织的影响下,全球(跨国)公司替代国家主体成为资源和权力的掌舵者。④“企业农业”和“公司农业”成为该阶段农业工业化的主要发展模式,这些经济力量联合起来控制了农民和消费者的行为和选择,动植物基因工程的新技术领域以及专业化的单一种植导致了农村生物多样性的丧失,也带来了农户生计转型困难的问题。⑤在该阶段,国际学术界针对农业生产过剩和环境恶化问题展开反思性研究,议题包括更加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妇女与发展问题,以及如何增强受排斥的贫困者发展生产和销售的能力等等。
在知识生产领域,则迫切需要回答一个问题,即如何理解、进入和解释地方社会的贫困状况和农业农村转型实践,并据此制定对策推动其发展。长期以来,传统的现代化理论强调国家和市场在推动经济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而社会与制度的面向则被忽略。⑥面对全球范围内农业农村出现的困局,“社会资本”作为某种反拨深植于西方社会和学术界的个人主义的概念工具,被运用于改善公民福祉、脱贫与培育可行能力、生计转型、社区治理与可持续发展等议题。但是,已有研究鲜少关注这一基于西方经验提出的概念的制作过程及其在那些“被发展”国家和地区的解释力。这关系到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社会资本”究竟是一种“普遍知识”,还是“地方知识”?
有关“发展”的故事或许需要另一种写法。面对长期以来的知识霸权和日益复杂的经验世界,那些处于“被发展”国家和地区的知识界似乎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是延续本已处于中心的西方所提出的发展话语来审视和干预“在那里”的自身,还是另起炉灶,“在这里”创造新的叙事、思维方式和行动?除此之外,他们还面临另一个诘问:书写“地方”故事需不需要提供“普遍知识”?
经历“欠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全球南方国家”演进的中国,其知识塑造过程是回答上述反思性问题的重要窗口。当前中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面临与20世纪晚期西方发达国家相似的情形:农业生产的商品化、市场化与集约化造成农业产能过剩、农村空心化以及巨大体量的农民工,农业体系逐渐脱嵌于社会,对农村社区和农民生计产生了深远影响。⑦同时,这一现代化转型过程也呈现出特殊性:“不同于‘经典’的农业资本主义脉络,因为它发生在中国已经完成工业化,而且出现资本过剩的情况下”。⑧
为了理解当前中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现象和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发展方案,学术界围绕农业转型、资本下乡、扶贫开发、乡村振兴与生计可持续发展等议题涌现了丰厚的研究成果,理论来源涉及众多学科和研究领域,若从庞杂的研究脉络中提取三个关键词,大致可归纳为发展干预、农业资本化与社会基础。⑨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对比国际发展研究领域社会资本与农业农村发展、减贫和生计可持续发展的亲和性,国内学术界并未广泛使用“社会资本”这一概念,反倒用一个本土语词“社会基础”替代前者来解释农户生计、项目进村与产业发展等现象。它不仅出现在农户家庭生计实践研究中,还被用于分析地方社会、国家和市场在脱贫项目落地生根过程中的互动关系及其过程。⑩这就引发了笔者的研究问题:“社会资本”为何不适用于分析上述经验现象?而作为反思替代方案之一的“社会基础”又具备哪些优势和限度?本文意在延续埃斯科瓦尔(Arturo Escobar)对于“发展话语”所采用的知识权力视角,对这些问题做一些粗浅的探索。
从已有研究来看,当前有关“社会基础”的研究多不经审视地将这个概念直接运用于本土案例分析中。11但这样容易忽视同一概念背后涉及的不同研究视角和立场,放大学术话语与现实经验之间的断裂。值得一提的是,新近研究已关注到这一问题,何奇峰将“社会基础”置于农业用工研究议题中加以考察,区分了关系资本(类同于社会资本)和关系本位(强调以关系为目的的行动准则),认为基于本土情境的关系本位是理解农民行动逻辑的关键。12本研究的不同之处在于两点:一是“退后一步”,通过梳理概念背后的社会-历史情境,呈现研究者知识生产背后的意图和价值倾向;二是“前进一步”,通过与“社会资本”的对照,呈现“社会基础”的知识贡献及其局限。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无意将“社会基础”与“社会资本”置于“中西二分”的对立学术叙事中,仅尝试将“社会基础”这一本土概念作为反思“社会资本”的一个替代方案。它当然不是唯一可行的方案,在一定意义上,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方式都有其“社会基础”。13
二、发展研究中的“社会资本”
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资本”在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有关集体行动、经济发展和民主建设等议题方面激起了广泛的讨论。在发展研究中,这一概念被引入并使用于农业农村发展与减贫议题,该过程呈现出更为复杂和曲折的面向。
(一)从贫困到发展
从全球范围来看,在18世纪中期工业化浪潮开始之前,贫困意味着长期饥饿与营养不良。伴随着全球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直至二战结束,西欧国家基本解决了长期饥饿带来的赤贫问题,但结构性贫困问题逐渐凸显。其中,有两方面因素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结构性贫困,并为“贫困问题化”奠定了基础:一是工业化形成的市场关系加深了劳动者对雇佣关系和劳动力市场的依赖,二是帝国主义进一步深化了工业化国家利用资源与技术对非工业化国家的剥削。二战结束后,世界“大发现”之一就是大规模的贫困现象:1948年,世界银行将年人均收入不足100美元的国家界定为贫困国家,使得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口成了贫困人口。这一衡量标准以发达国家的财富标准为准绳,“穷人”即那些缺乏金钱和物质财富,且无法通过劳动收入来维持正常消费水平的人。而贫困则与劳动和生产不足有关。“贫困”概念被价值化的同时也成为“可以被消除的对象”。这在欧美国家经济复苏的背景下成为全球共识。
与贫困问题化相伴随的是“发展”概念的出现。二战后,亚洲、中东及拉美等以农民为基础的国家和地区进入国际视野。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援助项目和新兴民族国家发展欲望的共同作用下,“发展”成为一种不言自明的概念,其基本理念在于存在一条“正确的道路”:这条道路将经济增长视为社会进步的先决条件,落后国家可通过工业化大幅提升劳动生产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工人待遇,消除贫困,同时增强社会生产力,成为工业强国。14以美国为首的工业国家开始将目光转移到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上。这些国家不仅将本国的经济模式建立在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交换的基础之上,同时也将该模式推广到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实践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是绿色革命。20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工业国以高产和高效为目的,将技术快速推广到第三世界国家的农业生产中。但是,科学和技术非但没有解决这些地区的贫困与饥饿,还使得这些地区传统的农耕模式被颠覆,造成了广泛的环境破坏。在印度,由于化肥和机械化带来的成本上升,使得负担不起成本的农民不得不将土地卖给富裕农民,因而加剧了结构性贫困。1590年代后,资本主义全球化的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剧了困境,农业在粮食商品体系中的作用逐渐减弱,农村日益凋敝,农民也面临诸多挑战,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维持或适应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生计策略成为难题。
(二)“可持续生计框架”与“社会资本”
面对全球范围内日益恶化的社会与环境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起,西方学者开始反思农村发展干预实践,“可持续性”一词被提出。“生计”“农村”与“可持续”这三个词的共同出现,可以追溯到1986年发展专家讨论《布伦特兰委员会2000年粮食报告》(Food 2000 Report for the Brundtland Commission)时产生的想法。该报告提出了一种从穷人的农村现实出发,以人为本、自下而上的参与式发展观。16随后,“可持续生计”(sustainable livelihoods)被正式提出。17但是,这种“以末为先”,充分认识农村多样性以及行动者能动性的主张在当时并未立即获得普遍响应。直到20世纪末,“华盛顿共识”受到挑战,人们开始对已有的发展理念和干预方式进行再反思。苏塞克斯大学发展研究所的伊恩·斯考恩斯(Ian Scoones)教授率先提出了一个开放性的生计框架,经由英国国际发展部修改发展为“可持续生计框架”,18后者在实践和研究领域得到了最为广泛的运用。
可持续生计框架以“农户拥有什么”作为出发点,关注资产的可获得性和五类生计资产(自然资本、金融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的组合,以及多样化的生计结果。该分析框架主张从微观实践入手来理解农村的发展和政策实施过程,关注人们在谋生过程中呈现出的多样性和主动性,认为行动者不能仅靠提升收入来改善生计,还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生计系统。如果能够维持或加强已有能力和资产且不破坏自然资源,这种生计系统就是可持续的。其中,建立生计能力在实现可持续生计框架中起到关键作用。生计能力是指贫困者摆脱生存脆弱性、消除贫困以及对生活持续自我改善的能力,帮助贫困群体提高该能力的过程即为赋权过程。19
遗憾的是,随着可持续生计框架被作为量化评估工具而大量运用,培育生计能力及其适应制度环境的过程被忽视。这主要表现在对生计资本的过分关注及对“资本”隐喻的使用。20为了便于实证调查和项目评估,该框架的制作借鉴了经济学术语,明确了自然资本、金融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内容。随后,非政府组织、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也开始对这一框架感兴趣,将其作为农户贫困问题的“听诊器”。生计资本成为“发展项目”评估的核心,政策制定者和项目评估者似乎都相信,通过评估具体的业务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价,就能搞清楚贫困现象及其变化,并据此规划出一条生计可持续的发展道路。这些技术知识、专业机构与制度实践被紧密地组织在一起,构成了埃斯科瓦尔所说的“表征体制”(regime of representation)。
卷入评估指标中的“社会资本”,被用来表征对有关“社会”变量的考虑,指人们为实现生计目标所利用的各种社会资源(包括亲戚、朋友、信任与互助关系、组织或团体),对外部的集体诉求,参与决策的机制以及领导能力等一系列社会关系和联系。该概念虽激发了学界关于制度、社会因素及其对减贫和生计改善作用的讨论,但在实际研究中采取了个人主义和理性行动者的视角,演变为一种操作化的工具供官僚化援助系统使用,被定量化为以“互动频率”为核心的各类指标,类似于人力资本,能够进行交易、投资和继承。
但正如可持续生计框架理论的另一位主要代表人物安东尼·贝宾顿(Anthony Bebbington)所说,本应作为核心概念的“社会资本”帮助理解地方行动者如何与国家、市场和社会构建关系的功能及其过程被忽视了。21尽管也有少量研究尝试还原更为开放的生计分析框架,摒弃对社会资本的形式分析,将其作为能够促进合作、降低生计脆弱性的集体性社会规范与规则,展开社区层面的分析,22但这类研究取向始终未被广泛青睐。
事实上,即便包括“社会资本”在内的各类生计资本在评估后显示有所提升,也并不能表示现实中农户的生计系统得到了真正的改善。因为这套框架在使用过程中掩盖了复杂的社会交换和行动者对自身现状的真实理解与价值诉求。社区层面分析的缺位,也使得与农户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动员被忽略。有研究指出,在非洲南部,一项针对干旱防治与生计发展的项目所采用的以人为本的生计方法,与时任政府和援助机构之间的官僚主义不相适应,项目干预者对重要资源的肤浅理解,过分偏重技术逻辑,以及种种难以调和的政治性问题,都构成了阻碍。23事实上,那些在现实中致力于经济发展的群体很可能并不是致力于改善生活质量的群体,能够兼顾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的方案十分有限。24
发展项目从实施到落地,原本是行动者发挥能动性,与制度环境进行互动的过程,却被简化为“投入(生计资本)-产出(生计策略)”。“制度”由于难以被测量而被搁置于边缘位置,各类生计资本配置背后的政治和权力关系及其如何影响生计策略的过程也被忽视。在该模型中,行动者的“能力”似乎可以等同于将生计资产“资本化”的能力,并预示只要拥有高存量的生计资本,且搭配得当,就能缓解脆弱性,带来积极的生计结果。
(三)“社会资本”的类型化:一个综合性框架
在另一条知识生产的轨道上,“社会资本”得到了更为广泛的学术讨论与实践。20世纪90年代,即便在繁荣的经济体中也存在着贫困现象,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面临日益严峻的社会分化和环境恶化。政策制定者、外国投资者、援助机构研究者开始意识到,传统思路并不一定带来发展。作为历史上第一位以社会学家身份进入世界发展银行研究所的研究者,迈克尔·武考克(Michael Woolcock)率先从社会学领域引入“社会资本”概念,将南亚和非洲国家农村出现的组织缺乏、信任缺失、经济落后、社会不稳定等颓败现象与社会资本匮乏联系起来。1998年他在《理论与社会》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社会资本与经济发展:走向理论综合与政策框架》的文章,试图通过作为表现形式的两个核心概念“嵌入性”和“自治”(autonomous)来统合微观视角(社区内、外部联系)与宏观视角(国家-社会关系、官僚机构的能力和可靠性),并在随后的研究中将社会资本类型化。25
这种类型化的尝试与如何认识“社会资本”这一知识论问题有关。为更好地理解社会资本的使用方式和过程,制度资本和关系资本作为社会资本的两种表现形式被提出。26制度资本(关系网)的动机来源于任务、规则、步骤以及制裁,各类市场和法律框架反映了这类表现形式;关系资本(准则)具有认知和非制度的基础,其动机来源与信念、价值、意识形态等有关,家庭、伦理与宗教是其典型例子。类似地,作为世界银行、美国国际开发署、联合国等机构的咨询专家,诺曼·厄普霍夫(Norman Uphoff)明确将社会资本的内容划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结构型社会资本,主要起源于那些“基于角色或规则”的组合,比如通过规则、程序和先例,以及确定某种社会角色来促进分享信息、制定政策及采取集体行动;二是认知型社会资本,主要起源于某种“心理或态度”,比如信任、合作、社区意识和文化传统。27有趣的是,武考克鲜明地拒绝了将上述有关认知与观念的心理变量纳入分析,他认为这并非严谨的社会学变量,“社会资本”应被明确为一种关系(relational)变量,指“那些有助于合作的规范和网络”。28
武考克认为,针对“社会资本”概念到底是什么、不是什么、该如何分析的讨论越来越多,其中最棘手的问题在于它的“包罗万象”:既包括个体主义行为倾向的信任、互惠和社交技能等微观层面的指标,又包括法治、缔约能力和公民自由等宏观制度层面的指标。这就使得微观社区和宏观制度层面的分析被搅在了一起。到底如何让这一概念既区别于社会能力、社会凝聚力和社会基础设施等抽象概念,又能够反映地方社会网络嵌入的制度环境,尤其是国家的作用?武考克关注到了社会资本的来源及其多层次属性。
他提出了一个更为“狭窄”却更清晰的综合性分类框架:一是由共享身份和文化背景的家庭成员、亲戚以及亲密朋友所构建的紧密型社会资本(bonding social capital),这种以“横向关系”为结构特征的社会资本被认为是生计“过得去”的重要资源与能力,但是这类社会资本也被认为具有封闭性与排他性,因而难以克服殖民主义、腐败和两极分化的后果。二是桥联型社会资本(bridging social capital),指那些拥有相似人口学特征的行动者之间的横向联系,这类社会资本能够帮助行动者获得外部资源与信息,使得生计“富起来”。三是链接型社会资本(linking social capital),强调与拥有权力且富有同情心的外部行动者构建纵向关系。这一类型社会资本最重要的作用是获得社区之外的,来自正规机构的资源、想法和信息,也是考察微观社区能否有效适应制度的指标。随后,一系列来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以及发达国家中相对欠发达地区的经验研究借此框架展开。29
可见,当经济因素无法解释现实问题时,研究者开始将目光转向社会和制度因素对于发展的重要性。“社会资本”承载了这一目的。在可持续生计框架下,这个概念率先从微观层面将能够被行动者调用的社会资源纳入分析视野。而在更广泛的发展干预领域,一套能够兼顾微观行动和制度背景的类型框架应运而生。但是,上述分析框架背后“经济人”视角向“社会人”视角的转换似乎未达预期。
尽管越来越多的经验研究采用了该框架,但其在实践层面的解释力是有限的,即便是被运用到西方发达国家自身的那些需要“被发展”的地区亦然。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点:第一,不同类型社会资本之间的互动机制模糊不清。比如,以英国曾经经历了战争和冲突且一度作为欠发达地区的贝尔法斯特为例,有研究指出,“社会资本”概念中的“嵌入”主题有尤其深厚的历史背景,在现实中,紧密型社会资本与桥联型社会资本难以实现“良性互动”,两者存在紧张的替代关系;而另一项来自“全球南方”智利农民创新实践的经验研究则巧妙地借助“多面性”(ambiedexterity)概念来调和不同类型社会资本之间的冲突,并指出不同行动者结合个人动机、创新目标和资源禀赋来配置不同类型的社会资本以实现同样的实践目的。30再比如,研究者对链接型社会资本的定位尚未达成一致:来自丹麦,包括贫困社区在内的多案例研究肯定了链接型社会资本在推动民间社会与市政当局建立信任及关系时的积极作用,并指出其功能的发挥受制于该地区另两类社会资本的存量和组合形式;但一项针对中国台湾地区“莫拉克”风灾重建的多案例研究则以链接型社会资本的负面作用——精英统治为出发点,着重考察了如何避免负面作用发挥的机制,认为如果缺乏社会灵活性、对政府象征性暴力的意识以及精英与草根之间文化资源的互惠,即便另两类社会资本的存量足够多,也无法抵制链接型社会资本的阴暗面。31
这些尚未厘清的机制与未达成的共识,源于由个体理性主义文化主宰的精英概念所构建的静态现实与真实、流动的社会生活之间的张力。那些原本强调合作、规范且与制度不断进行调试的“制度资本”或“认知型社会资本”(见上文厄普霍夫对“社会资本”的分类)被排除,取而代之的是作为“关系资本”或“结构型社会资本”的三种细分形式。这就使得一个重要的问题被搁置:究竟是否存在一个内化的普遍价值规范作为这三种社会资本得以发挥功能的动力来源?突出的例子是,具有横向结构特征的桥联型社会资本发挥作用的认知基础究竟来源于现代市民社会中的信任与团结,还是具有传统农业社会特点的“有限”信任与团结?而具有纵向结构特征的链接型社会资本作为关系资源得以调配的动力究竟是普通农民与国家机构代理人各自的利益,甚至机会主义,还是对于国家机构合法性与正义的相信?在武考克那里,这或许不是一个“普遍知识”需要关心的问题,他虽拒绝了价值和观念层面的探索,但也在后续的经验研究中暴露了该框架的天然限度:它更像是一场想象的、应然的思想实验,而非基于对真实社会生活的审慎观察。
第二,为了成为能够被实证检验的分析性概念,“社会资本”被简化为能够观察和间接测量的三种“关系资源”,在研究中多表述为农民从与“家庭或拟亲缘网络中的成员”,“朋友、生意合作者”以及“正规机构代理人(政府官员、银行从业人员、研究人员等等)”的互动网络中获取资源和信息的状况。这即是说,对多来源和多层次的社会资本的实际研究仍采取一套形式主义的分析取向。在这个意义上,它与可持续生计框架中社会资本的工具化、技术化使用并无二致。与其说“社会资本”是研究者对相对于经济因素的社会因素及相对于正式体制的非正式因素的关注,毋宁说这不过是西方发展研究者通过借用和再制作,用以描述他们想象中的“贫困社会”的精英话语。
三、“社会基础”:一个基于中国经验的反思替代方案
有趣的是,“社会资本”这一强调效用的概念似乎不能很好地契合“被发展”国家和地区的本土特质。在中国,一个突出的例子是“社会基础”概念,它被认为扎根经验现实且能表达行动者的伦理内涵。这一概念的出现像是一场与发展主义知识盛宴的告别:不但与那种被仅强调个体理性的文化所主宰的发展话语告别,也与长期以来跟西方接轨的国家、社会和文化观念告别。
(一)“社会资本”与“社会基础”的相遇
作为“生计资本”的“社会资本”概念,在早期引入国内发展研究领域时主要出现在以形式分析为主的实证研究中,集中于产业扶贫、非农就业、生计风险、公共资源管理等议题。尽管涌现了一批丰富的成果,但其局限主要反映在以下两点。一是概念本身的适切性:“大多数学者并未对本土化的农村社会资本理论进行探讨,而是将外来的社会资本理论作为一种既定的工具”。32二是过分聚焦功能性的研究视角:在具体分析中,本土概念“关系”被视为一种作为生产要素的社会资本,这种“关系”本质上是“搞关系”,虽然体现了社会交换的功能,但忽视了“关系”得以运行的深层基础,即伦理体系,使得这些本来极具生命力的本土概念沦为被滥用的“剩余范畴”。33有趣的是,这种质疑不仅来自中国本土学者的研究,一项针对保加利亚农民生计转型的研究也谈到了发展主义知识话语背后隐而不显的观念与价值之争。34“资本”一词通常与私有制相关联,从这个角度看,“生计资本”适用于理解那些围绕由个人资本及私有财产使用权所定义的阶级而构建的生计状况,但问题是,一些“落后”地区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往往对所有权没有概念。
在笔者已知的范围内,社会资本类型框架在中国减贫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型实践中的运用非常少,只有一项将其开创性地运用于中国少数民族村寨扶贫发展中的社会网络构建,另一项则聚焦城市中产阶级和农民工如何通过找关系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并创造性地提出新假设。35前者预设了一种社会资本组合的“最优配置”,并接受了以差序格局为结构特点所组成的“小圈子”需要被广泛的横向联系进行改造的前提。后者同样存在一种风险,虽突出了武考克所定义的“社会资本”中“网络”的工具性价值,却忽视了他所强调的另一面:那些有助于合作的规范。可以说,“社会资本”在中国难以解释发展进程中来自微观社区的回应及其如何嵌入宏观制度的过程,亦无法呈现个体行动在宏观制度背景下得以展开的观念与价值基础。
再来看作为一种反思替代方案的“社会基础”。在中国,近年来无论是政府主导型还是企业主导型产业项目进村,“磨洋工”“毁约弃耕”“亏钱跑路”等事件频出,外来干预者意识到他们所面对的是一个农业生产以家庭经营和合作经营为主,有着自身“社会基础”的乡土社会。36这激发了学者们的思考:我们应当如何理解这些事件背后行动者的行动逻辑和认知观念?
学术界首先以“何为社会基础”为题展开分析。“社会资源”“社会关系”“社会秩序”“社会伦理”等构成了“社会基础”的概念属性。它被视为“一种具体特定地方性的、依赖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挥作用的‘混沌’的力量……可以将其视为结构因素之外的、那些不能被‘外在结构化’的主观因素……(其)重要内容应该与‘关系’、‘习俗’和‘伦理’有关……一个类似于‘民情’之类的概念”。37很明显,相较于“生计资本”,以及强调作为实证概念的“社会资本”,知识界对于“社会基础”的探讨已深入伦理层面。
(二)生产“社会基础”的社会-历史情境
中国的农业农村发展与减贫治理是两条相互交织、难以分割的发展脉络。对比国际减贫实践,根据李小云等学者的总结,中国的减贫路径体现了“在经济增长框架下实行的带有补充和矫正区域差异和群体差异性质”。38从农业农村发展的视角来看,在分田到户前,中国农村不存在一个既有的地主阶级,农民基本起点公平;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去集体化改革造就了庞大的小商品生产者群体,这一群体在市场化过程中不断分化,提供了“自下而上”的农业资本化动力;90年代以后,尤其21世纪以来,以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市场主体进入农产品的加工、流通和商贸环节,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通过“公司+农户”的方式将农民组织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构成了“自上而下”的农业资本化动力。39这一由村庄外部力量带动的农业资本化过程亦被称为“资本下乡”。40
但是,过去三十年通过“剪刀差”式的发展以及农村人口流动引起的农村社会经济功能的全面退化,使得不平等现象和经济社会结构对穷人的排斥日益凸显。其中,小农户是农村主要的贫困群体。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公报》,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的98%以上,经营耕地面积约占总耕地面积的70%。从空间上看,贫困农户大多分布在我国中西部地区。随着乡镇企业在20世纪发展放缓,这些地区的乡村工业化进程近乎停滞,农业成为乡村唯一的主导产业,而中农群体和老年人户又是其中的主体。41这类群体如何脱贫继而实现生计可持续发展成为现实难题。
自2014年起,中国政府开始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并在2015年升级为脱贫攻坚战,旨在通过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集中投入资源,实现超常规脱贫。在同一时期,专业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四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被提出,政府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流转,同时支持龙头企业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最终,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思路被“借用”于减贫实践领域,融入现代农业被视为带动农户增收的有效出路。产业扶贫,尤其是龙头企业参与的扶贫实践,被作为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在项目制制度安排下,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方式进入村庄。这一项目进村的发展实践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资本下乡”的延续,一方面可以弥补地方政府在项目初期阶段运作资金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能够通过运动式治理的方式帮助贫困户增收,从而完成脱贫的政治任务。42但是,这样的干预项目在不少村庄落地时遭遇了“磨洋工”“毁约弃耕”“亏钱跑路”等现象。与用“发展”解决“问题化的贫困社会”的思路不同,一批国内学者深入现实并延续传统,尝试用“社会基础”这一本土概念理解人的行为与观念,摸索地方社会减贫与发展的道路。
(三)两种面向的知识贡献
“社会基础”的知识贡献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现了方法论意义上的推进。这一概念的背后是一套包含结构、行动和观念在内的行动伦理,它有别于“西方个体本位”,是一种“家庭本位”,人们遵照家庭、邻居、朋友等人伦向外展开行动,“这是韦伯所忽视的中国现代化的价值动力”。43由此,一种具有特殊方法论意义的“推己及人”方法被纳入中国社会学的研究视域,它突出“将心比心”,假设“我”与世界的关系具有一种“由里及外”“由己及人”的具有“伦理”意义的差序格局。这种一层层经由心向外推的关系尽管以“己”为起点,但因为服从于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伦理关系而具有一种超越“己”的新面貌。44可以说,发展领域研究者最初尝试把“社会”找回来,其所体现的是由“经济人”视角向“社会人”视角的转变,而“社会基础”则试图统合行动、结构和价值三个要素,实现向“道德主体”视角的转变。
二是提供了两种分析面向:不包括“国家”在内的“社会”分析面向,以及“国家-社会”的分析面向。笔者尝试归纳了不同面向下的“社会基础”的概念表述、含义、适用范围以及具体情境(见表1)。对这两种面向的区分是理论意义上的,在经验现实中,不存在完全独立于国家力量而自行运转的“真空社会”,它需要国家的赋权与赋能。但这样的分类能够相对明晰国家的角色:在前一种面向中,“国家”更接近于提供政策和干预方案的背景变量。
对于“社会”面向的“社会基础”,类似的概念最早可追溯到“村庄社会关联”,即“村民之间的具体关系及建立在这种关系上的行动能力”。45面对21世纪初期中国农村的社会危机和社会失序现象,一些研究从行动者的“具体关系”出发来理解行动者应对日常性和突发性事件时的共同行动。“社会底蕴”同样来自学者对本土田野经验的体察和概括,强调存在着不被“国家”“制度”等现代性视角所认可,却在基层社会真实发生作用的某种“恒常”的、具体的力量,可由意识层面的结构性观念、非正式制度或者与伦理道德相联系的行为规范构成。46该面向的“社会基础”强调的是民间社会自发实践中呈现出的“恢复力”。这种内生性力量主要源于村民以家庭为基础、以安全稳定为目标的生计体系。当面对外部冲击时,行动者能调动乡村的社会关系应对风险,同时灵活调整家庭生计方式以增强生计韧性。47这与维系社区共同生产生活并不冲突,甚至以后者为前提。有学者将这种恢复力称为“集体力”:在外部干预过程中,一些村庄能够通过激活公共性、调动既有社会资源、规范内部行为以增强“集体力”,使村民仍能实实在在地维持生计,回到他们自己的日常生活。48可以说,农民的行动策略仍然是理性的,只不过这些策略优先考虑“社区集体”理性,而非追求私利。这就可以解释为何以差序格局为结构特征、以家庭伦理为行动原则的中国小农户在面对外部干预者时体现出“内外有别”的心态:农民会将社区关系所及范围视为自己的关系,努力维持“自己人”的共同生产与生活;在该范围之外的行动者大多数时候并不符合他们眼中的“伦”,对资本利润的追求有时还会打破社区原本的平等状态,冲击社区内原有的社会关系,农民便很难按照传统的“理”展开互动与合作。这种涉及干预对象与干预者互动关系及其过程机制的研究就具有下面这种分析“社会基础”的面向。
包括“国家”在内的“社会基础”,可被视为一种基于中国治理体系整体性认识的理解,是对西方“国家-社会”二元对立观念的挑战。有研究者认为,中国存在一个“关系社会”,“这样的‘关系社会’并非一个与国家对立的领域,而是一个无处不在、也可以在政府组织和政府行为中见到的‘社会’……(关系社会——引者注)构成了中国社会基本的民情和行为方式,成为国家和正式制度的社会基础”。49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是脱贫攻坚这一整体性行动所体现出的“家国一体”。政府引入龙头企业并负责前期基础设施和资本的投入;企业提供种苗、技术和销售渠道,将生产环节留给农民;农民则通过家庭或拟家庭为主的社会关系解决劳动力难题,实现生计稳定。这种以家庭经营为核心,国家与农户小心翼翼的“对接”,被视为“家国关系最好的体现:一方面,最强势的国家面对最弱势的贫穷小农,其基本态度是‘视民如伤’而不是与民争利;另一方面,国家力量必须尊重农村深厚的‘社会基础’”。50事实上,知识界深入伦理层面的阐释动力来源于中国传统本身,这是被赋予中国意识的解释。“家国一体”对内反映出以社会人伦为核心的家国观念,对外表达出某种守望相助、以和为贵、互助互持的国格。值得一提的是,黄宗智提出的国家与社会“二元合一”,在分析思路上与“家国一体”异曲同工。他将介于国家与民间社会之间、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场域称为“第三领域”,认为类似东亚模式的“社区合作+市场经济”模式体现了传统小农的社区凝聚力与新型市场化农业发展的深度联结,在更深层面上“也是一个延续传统中华文明核心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的模式……维护了长期以来中华文明倾向二元(乃至多元)合一的思维和价值观”。51这些讨论都折射出当代知识分子对传统如何与现实共存的关切。
四、回到现实:恢复力还是发展资源
在知识界,“行动伦理”连接结构与能动性,且赋予社会行动以意义感,使得“社会基础”这一概念充满了生命力。但在现实中,这种带有崇高立意的“社会基础”仍被经济逻辑左右,而非与之共赢。它具体表现为下乡资本利用“家国一体”的道德合法性将“社会基础”转化为一种“发展资源”。一项具有启发性的研究指出,企业可通过兼顾本地化和差异化的策略,处理好与本地中小资本及农户之间的经济、社会关系,缓解其“外来性”,从而有机嵌入当地的社会基础中,最终推动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52但是,如果仔细推敲就不难发现,该案例中的企业在产业扶贫阶段由当地财政局派驻,且后期正式移交给当地政府,公司在人员、机构和资产等方面的调整早已超越了单纯的市场行为逻辑,从本质上来说,这仍是国家和行政力量维护项目公益性的一次实践,并非市场逻辑对乡土社会逻辑的妥协与适应。况且,在地方有一定的市场发育基础也是这一案例得以成功的必要条件。从长远来看,被锁定在生产环节的普通散户和面向中低端产品及当地市场的中小资本,应当如何在产业链中占据更主动的地位,仍有待观察。
事实上,若将市场-社会关系也纳入考察范围,那么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市场主体能否与社区农户建立起以关系为目的(而非工具)的社会基础。区别于国家与农户小心翼翼的“对接”,下乡企业不仅想完成脱贫的政治任务,也试图在扶贫过程中开辟出更多的利润空间,以维持自身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他们能够可持续地带动农户增收的前提。在加入了权力和技术视角后,有研究者将家庭农业置于整个产业经济体系中来分析,他们颇具洞察力地发现,外来资本正是通过利用那些深度嵌入原属村庄的关系、人情、面子等本土社会资源,通过将农户吸纳、整合进自己的产业链,并将其与村民的利益冲突掩盖在村庄社会关系的再生产之下,进而顺利实现资本积累。53
可见,作为“恢复力”和作为“发展资源”的“社会基础”,两者背后的作用机制是不同的。前者是乡村与农户自主发展的逻辑,体现的是地方本位,强调发展的自主性。后者的动力机制则更为复杂。在脱贫攻坚阶段运转良好的乡村产业背后当然是国家与农民以家庭经营为核心的有效“对接”,但若国家撤出,市场主体将之工具化为资本积累的有效方式时,“社会基础”所强调的内生性、集体性价值就被消解了。它所体现的便是下乡资本借助项目支持和本土社会资源实现产业发展的资本逻辑。当这一逻辑与地方政府实现脱贫与乡村振兴的政策目标高度契合时,乡村就会遇到踏上“项目跑步机”的危险。54有关这一点,一些学者早期有关资本下乡的研究结论或许能够提供镜鉴:政府和企业联合对村庄进行“经营”和“再造”的过程,使得国家和农民的关系遭到制度化冲击,农民的国家观念发生扭曲,基层政权的合法性也受到影响。55
笔者认为,“社会基础”尽管能够加深对于小农家庭生产经营合理性以及以脱贫攻坚为代表的国家行动的总体正当性的理解,但也容易在知识生产层面浪漫化小农户的当代处境,忽视家庭农业与下乡资本之间的结构性矛盾。
五、余论
相比于回答什么是“社会资本”和“社会基础”,更值得回答的问题也许是,我们为什么需要这两个概念?这两个问题代表了不同的发展理念与策略。当一套自上而下、以技术和资本为手段、以经济发展为目的的发展干预理念在地方遭遇困境后,知识界逐渐意识到社会和制度因素对于实现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潜力。“社会资本”一度被认为堪此重任。本文分析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资本”在发展研究中的两种知识生产实践:一是可持续生计框架中的“社会资本”,它被视为影响减贫效果的生计资本之一而纳入分析框架,在工具化、理性化的应用中,研究对象从最初设想的具有能动性且有能力改变社会结构的行动者被重新框进“发展”与“被发展”的二元结构里。二是由武考克构建的“社会资本”类型框架。为了调和微观行动与宏观制度,他提出三个分析性概念:紧密型社会资本、桥联型社会资本与链接型社会资本,但这三个概念在使用中仍呈现出发展话语与现实经验之间的断裂。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该理论框架将源自工业革命和资本主义兴起而产生的市民社会与民族国家视为主流理论范式,以一种形式主义的分析取向进行知识生产。在这种二元结构的分析视域下,乡土社会不过是发育不全的社会,农民不过是有待改造的市民。由于乡村、庄园以及建基于其上的社会关系作为封建社会的遗存是需要被消灭的对象,那些依靠乡土社会空间发展而来的基于血缘和地缘的关系资源便与那些来自“市场、俱乐部、志愿者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关系资源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理论张力。至于形式主义分析取向,似乎也来自一些知识精英某种顽固、盲目的乐观主义:试图将一切发展目标、主体、过程和效果通通化约为能够被观察甚至测量的指标。
与“社会资本”自上而下的知识生产不同,“社会基础”来源于学者对真实社会的朴素观察,同前者有着显著的差别。面对乡村人口外流、产业乏力、贫困与治理困境等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需要攻克的共同难题,区别于社会资本对文化与认知分析的拒斥,“社会基础”的研究者关注具体情境,主张深入行动者的日常行动之中,寻找能够使行动策略得以展开的历史文化传统与精神动力。本文指出,“社会基础”作为反思替代方案中的一种,在方法论上提供了统合结构、行动与观念的可能,并呈现了两种不同分析面向:“社会”面向的“社会基础”以及“国家-社会”面向的“社会基础”。关于前者的知识探索体现的是曾经作为“被发展”国家一员的中国的发展路径由外在路径发展观向内在路径发展观的转换。不少专家学者对此已有过深刻的反思。他们审慎地看待发展干预实践中的线性思维,揭示参与式发展的“表象”,关注培育作为“发展力”(agency)而非生产要素意义上的“社会资本”,强调基于自身需求促进资源使用和配置状态而引发的社区重塑。56其中,确立行动者的主体地位以及对社区内生能力的培育是其核心观照。在第二个分析面向上,被崇高立意的“社会基础”在通过追溯中国历史传统获得道德合法性的同时也面临着被工具化应用的趋势,而该趋势所掩盖的是经验层面存在的不平等的权力关系,表现为现代化改造对地方生计系统的过分侵蚀。
至此,本文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未能回答:“社会基础”是否具有发展为社会科学普遍性概念的可能?这或许不是一个依靠中国本土经验能够回答的问题。受制于有限的知识储备,本文也难以对此作答,仅提出一点思考:“社会基础”似乎预设了行动个体需要集体基础来展开实践的基本立场。这或许需要突破对本土情境的过分依赖,保留对社会的抽象性思考,展开对全球以农民为主的发展实践者的集体行动的讨论。范德普勒格曾观察到安第斯山区农民的土豆苗交换行为,以及荷兰农民的“学习俱乐部”。他说,个体与集体之间几乎总能保持一种被悉心呵护的平衡关系以促成合作,在这个意义上,中国西南边境小农的互助圈与之并无本质不同。57因此,实现“社会基础”作为一个学术概念的普遍性承诺或许需要突破学术生产“中/西”及“传统/现代”的二分视域。58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周边国家政治波动对我国边境地区经济影响的传导机制及应对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2BMZ104)的阶段性成果,并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启计划”资助。文章得到李静松老师的指点,以及匿名评审人的修改建议,特别致谢。
①[美]阿图罗·埃斯科瓦尔:《遭遇发展——第三世界的形成与瓦解》,汪淳玉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序第24页。
②生产主义(productivism)主要表现为二战后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全球化、技术变迁以及政府行为的共同影响下,农业进入快速商业化、商品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阶段。相关研究参见毛丹、王萍:《英语学术界的乡村转型研究》,载《社会学研究》2014年第1期;刘祖云、刘传俊:《后生产主义乡村:乡村振兴的一个理论视角》,载《中国农村观察》2018年第5期;李静松:《超越生产主义——探析全球农业食物体系转型进程中的锁定效应》,载《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
③[英]亨利·伯恩斯坦:《农政变迁的阶级动力》,汪淳玉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④李静松:《超越生产主义——探析全球农业食物体系转型进程中的锁定效应》。
⑤[荷]扬·杜威·范德普勒格:《新小农阶级:帝国和全球化时代为了自主性和可持续性的斗争》,潘璐、叶敬忠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中译者序第12—24页。
⑥Michael Woolcock, “Social Capit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oward a Theoretical Synthesis and Policy Framework,” Theory and Society, Vol. 27, No. 2 (1998), pp. 151-208.
⑦相关论述参见黄宗智、彭玉生:《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与中国小规模农业的前景》,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李静松:《社会学视域中的农业与食物研究:一个分支学科的形成及其问题意识的演进》,载《国外社会科学》2019年第1期;吴重庆:《追寻内生的力量——“隙地”“狭地”“边地”的“空心化”反向运动》,载《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
⑧严海蓉、陈义媛:《中国农业资本化的特征和方向: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资本化动力》,载《开放时代》2015年第5期,第52页。
⑨代表性研究可参见李培林:《新发展社会学:理论框架的构建》,载《社会》2022年第6期;叶敬忠:《新发展社会学的想象》,载《社会发展研究》2022年第1期;熊春文:《农业社会学论纲:理论、框架及前景》,载《社会学研究》2017年第3期;杨小柳、史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实践与理论意义》,载《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对研究领域展开理论梳理和观点分析的代表性研究可参见叶敬忠:《“三农问题”:被夸大的学术概念及其局限》,载《东南学术》2018年第5期;叶敬忠、贺聪志、许惠娇:《生计框架视角的农政问题与农政变迁》,载《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这三个关键词固然不能反映近40年来中国农业农村发展领域的全貌,但却能作为考察这一全貌的重要缩影。
⑩2015年前后,关于“社会基础”的经验研究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代表性研究可参见徐宗阳:《资本下乡的社会基础——基于华北地区一个公司型农场的经验研究》,载《社会学研究》2016年第5期;陈航英:《扎根乡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社会基础》,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付伟:《农业转型的社会基础——一项对茶叶经营细节的社会学研究》,载《社会》2020年第4期;周飞舟、何奇峰:《行动伦理:论农业生产组织的社会基础》,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一些发展干预领域的研究虽并未直接使用该词,但类似“乡村传统的社会关系系统”“重要社会资源”等表述可视为其同义词,比如李小云:《河边扶贫实验:发展主义的实践困惑》,载《开放时代》2020年第6期,第28页。亦有研究者在知识社会学意义上考察这一概念并提供洞见,参见陈心想:《“行动伦理”概念的中国元素——兼评周飞舟社会学中国化的路径》,载《社会学评论》2019年第1期。
11陈航英:《中国农业社会学发展的现状、困境和进路》,载《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6期。
12何奇峰:《再论“社会基础”:关系本位社会中的农业用工研究》,载《开放时代》2024年第3期。值得关注的是,该研究个案并未发生大规模土地流转现象,但在另一些发生了的乡村,关系本位意义上的“社会基础”在农业资本化进程的挤压下所能维持的空间会更狭窄。
13感谢匿名评审人的敏锐提点,使笔者避免“为了反思中西对立却走向中西对立”的风险。
14杨小柳:《发展研究:人类学的历程》,载《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4期;吴高辉、岳经纶:《贫困类型、贫困观念与反贫困结构的变迁——世界贫困史的视野》,载《探索与争鸣》2023年第8期。
15同注④。
16Ian Scoones, “Livelihoods Perspectives and Rural Development,” The 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 Vol. 36, No. 1 (2009), p. 175.
17Robert Chambers & Gordon R. Conway, “Sustainable Rural Livelihoods: Practical Concepts for the 21st Century,” IDS discussion paper, 296, Brighton: IDS, 1992.
18Ian Scoones, “Sustainable Rural Livelihoods: A Framework for Analysis,” IDS working paper, 72, Brighton: IDS, 1998; DFID, Sustainable Livelihoods Guidance Sheets, London: Department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2000.
19王三秀:《国外可持续生计观念的演进、理论逻辑及其启示》,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0年第9期。
20同注16。
21Anthony Bebbington, “Capitals and Capabilities: A Framework for Analyzing Peasant Viability, Rural Livelihoods and Poverty,” World Development, Vol. 27, No. 12 (1999), pp. 2021-2044.
22如Neil W. Adger, “Social Capital, Collective Action, and Adaptation to Climate Change,” Economic Geography, Vol. 79, No. 4 (2009), pp. 387-404;Natalie Kopytko, “What Role Can a Livelihood Strategy Play in Addressing Climate Change? Lessons in Improving Social Capital from an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 in Ukraine,” Climate and Development, Vol. 10, No. 8 (2018), pp. 717-728。
23苏芳:《可持续生计:理论、方法与应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56—59页。
24Sally Shortall, “Social or Economic Goals, Civic Inclusion or Exclusion? An Analysis of Rural Development Theory and Practice,” Sociologia Ruralis, Vol. 44, No.1 (2004), pp. 109-123.
25Michael Woolcock, “Social Capit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Toward a Theoretical Synthesis and Policy Framework,” Theory and Society, Vol. 27, No. 2 (1998), pp. 151-208; Michael Woolcock, “The Place of Social Capital in Understanding Social and Economic Outcomes,” Canadian Journal of Policy Research, Vol. 2, No. 1 (2001), pp. 11-17.
26Arvind Krishna, “Creating and Harnessing Social Capital,” in P. Dasgupta & I. Serageldin (eds.), Social Capital: A Multifaceted Perspective, The World Bank, Washington D.C.: World Bank, 2000.
27Norman Uphoff, “Understanding Social Capital: Learning from the Analysis and Experience of Participation,” in P. Dasgupta & I. Serageldin (eds.), Social Capital: A Multifaceted Perspective.
28同注25。该概念与普特南(Robert Putnam)有关社会资本的定义更接近,指社会组织的某种特征:信任、规范和网络。
29代表性研究可参见 Jane L. Harrison, Claire A. Montgomery & John C. Bliss, “Beyond the Monolith: The Role of Bonding, Bridging, and Linking Social Capital in the Cycle of Adaptive Capacity,” Society & Natural Resources, Vol. 29, No. 5 (2016), pp. 525-539;Gabriela Cofré-Bravo, Laurens Klerkx & Alejandra Engler, “Combinations of Bonding, Bridging, and Linking Social Capital for Farm Innovation: How Farmers Configure Different Support Networks,” Journal of Rural Studies, Vol. 69 (2019), pp. 53-64;Mingcheng Lo and Yun Fan, “Brightening the Dark Side of ‘Linking Social Capital’? Negotiating Conflicting Visions of Post-Morakot Reconstruction in Taiwan,” Theory and Society, Vol. 49, No. 1 (2020), pp. 23-48;Craig Ailish et al., “Bonding, Bridging and Linking Social Capital Combinations for Food Access; A Gendered Case Study Exploring Temporal Differences in Southern Malawi,” Journal of Rural Studies, Vol. 101 (2023)。
30Leonard Madeleine, “Bonding and Bridging Social Capital: Reflections from Belfast,” Sociology, Vol. 38, No. 5 (2004), pp. 927-944; Gabriela Cofré-Bravo, Laurens Klerkx & Alejandra Engler, “Combinations of Bonding, Bridging, and Linking Social Capital for Farm Innovation: How Farmers Configure Different Support Networks,” Journal of Rural Studies, Vol. 69 (2019), pp. 53-64.
31Agger Annika & Jensen O. Jesper, “Area-based Initiatives - And Their Work in Bonding, Bridging and Linking Social Capital,” European Planning Studies, Vol. 23, No. 10 (2015), pp. 2045-2061; Mingcheng Lo and Yun Fan, “Brightening the Dark Side of ‘Linking Social Capital’? Negotiating Conflicting Visions of Post-Morakot Reconstruction in Taiwan,” Theory and Society, Vol. 49, No. 1 (2020), pp. 23-48.
32丁湘城、左停:《社会资本与农村发展:一个理论综述》,载《农村经济》2009年第1期。
33周飞舟:《行动伦理与“关系社会”——社会学中国化的路径》,载《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1期;周飞舟、何奇峰:《行动伦理:论农业生产组织的社会基础》,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6期。
34Alberto Arce, “Value Contestations in Development Interventions: Community Development and Sustainable Livelihoods Approaches,” Community Development Journal, Vol. 38, No. 3 (2003), pp. 199-212.
35钟君:《社会资本视角下的少数民族村寨贫困问题研究》,载《求索》2016年第5期;阮极:《间接关系的人情链及其内在机制——城市中产阶层和农民工子女入学的个案研究》,载《开放时代》2022年第5期。
36周飞舟:《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迈向“家国一体”的国家与农民关系》,载《社会学研究》2021年第6期。
37周飞舟:《序》,载徐宗阳:《内外有别——资本下乡的社会基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序第1—2页。
38李小云、季岚岚:《国际减贫视角下的中国扶贫——贫困治理的相关经验》,载《国外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第54页。
39同注⑧。
40[美]黄宗智:《小农户与大商业资本的不平等交易:中国现代农业的特色》,载《开放时代》2012年第3期。
41贺雪峰:《市场-社会二元体制模型与“三农”政策》,载《开放时代》2024年第3期。
42吕鹏、傅凡:《资本的有机嵌入——以某农业产业扶贫项目为关键个案》,载《学术月刊》2022年第7期。
43王春光:《中国社会发展中的社会文化主体性——以40年农村发展和减贫为例》,载《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11期。
44梁治平:《“地方性知识”:一个概念的传播和运用——从个人经验谈起》,载《开放时代》2023年第6期。
45贺雪峰、仝志辉:《论村庄社会关联——兼论村庄秩序的社会基础》,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第124页。
46折晓叶:《“田野”经验中的日常生活逻辑:经验、理论与方法》,载《社会》2018年第1期。
47相关研究可参见任守云、叶敬忠:《市场化背景下李村的换工与雇工现象分析——兼与禄村之比较》,载《中国农村经济》2011年第6期;李小云等:《小农的韧性:个体、社会与国家交织的建构性特征——云南省勐腊县河边村疫情下的生计》,载《农业经济问题》2022年第1期;何奇峰:《产业帮扶机制的社会学研究——以湖南省野猪桥村扶贫产业的发展与转变为例》,载《中国农村观察》2022年第5期;李臻:《回到过程之中:西南边境小农户实现可持续生计的困境与思考》,载《农业经济问题》2023年第9期。
48折晓叶、陈婴婴:《项目制的分级运作机制和治理逻辑——对“项目进村”案例的社会学分析》,载《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4期,第145页。
49周飞舟:《行动伦理与“关系社会”——社会学中国化的路径》,载《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1期,第53页。
50同注36,第13页。
51[美]黄宗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中国历史回顾与前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135页。
52同注42。
53陈义媛:《资本下乡:农业中的隐蔽雇佣关系与资本积累》,载《开放时代》2016年第5期;陈航英:《扎根乡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社会基础》,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5期;陈义媛:《资本下乡的社会困境与化解策略——资本对村庄社会资源的动员》,载《中国农村经济》2019年第8期。
54张森、叶敬忠:《“项目跑步机”上的村庄发展:自主性与可持续性探析》,载《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2期。
55焦长权、周飞舟:《“资本下乡”与村庄的再造》,载《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1期;周飞舟、王绍琛:《农民上楼与资本下乡:城镇化的社会学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
56相关研究可参见叶敬忠:《创造变化的空间——农民发展创新的原动力研究》,载《中国农村观察》2004年第4期;杨小柳:《发展研究:人类学的历程》,载《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4期;叶敬忠:《走出发展干预的认识误区》,载《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李小云等:《乡村社区秩序重塑:外部干预与农户生计的互动》,载《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郭占锋:《走出参与式发展的“表象”——发展人类学视角下的国际发展项目》,载《开放时代》2010年第1期。
57[荷]扬·杜威·范德普勒格:《新小农阶级:帝国和全球化时代为了自主性和可持续性的斗争》,第40页;李小云等:《小农的韧性:个体、社会与国家交织的建构性特征——云南省勐腊县河边村疫情下的生计》,载《农业经济问题》2022年第1期,第60页。
58梁永佳:《超越社会科学的“中西二分”》,载《开放时代》2019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