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作为社会干预*
——中国乡村老人精神健康促进的探索
方静文
一、引言
虽然自杀并不符合儒家积极入世的思想,所谓“未知生焉知死”,但自杀在中国历史上并不鲜见。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平头百姓,都可能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一生。自杀也被赋予了丰富的社会文化涵义,且体现出性别、阶层等方面的差异。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情形下,“男人自杀被看做是值得尊敬的道义行为”,而明清时期贞洁烈女的自杀则是男性尤其是失意文人焦虑的重要投射。①如果说上述两类自杀是被高度道德化的,另有一类自杀则被赋予了浪漫主义色彩,即殉情。关于殉情的经典案例来自俄国人顾彼得(Peter Goullart)称为“殉情之都”的丽江。自改土归流,直至民国,丽江纳西族的情死绵延了二百余年。②究其原因,有的学者将之归咎于外来的包办婚姻与当地的自由恋爱之间的冲突,③但也有学者指出源自“情本体”的行动难以简单地归结到封建权力上,在杜鹃开满山的季节双双赴死,是纳西族恋人追寻爱情和生命价值的方式之一。④到五四运动时,知识分子的自杀问题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李大钊将其解释为社会精英在国家遭难之际却无力逆转时局的绝望心态。⑤1940年至1944年,清华大学国情普查研究所在云南省呈贡县(今昆明市呈贡区)对农民自杀问题进行了调查统计,结果显示当地乡村人口自杀死亡率为11.23/10万,最主要的自杀原因是贫困,其次是疾病和家庭纠纷,但女性自杀的最主要原因是家庭纠纷。⑥由此观之,自杀在中国历史上一直存在,但引发自杀的原因,因人群、性别的差异很难一言以蔽之。
到了近现代,虽然自杀现象一直存在,但鉴于生命统计的缺失以及话题的敏感,针对自杀的研究在中国真正开展要迟至20世纪80年代。⑦80年代末以来中国乡村老年人自杀率增长较快。数据显示,老年人群的自杀死亡率,一直高于其他年龄的人群,且乡村老年人群的自杀死亡率(1990年为65.4/10 万,2000年为74.7/10万)一直高于城市老年人群。⑧近年来,乡村老年人群的自杀死亡率出现下降趋势,但仍高于城市老年人群。总之,自杀死亡风险在我国乡村老年人群中为最高。
就自杀所关涉的情绪和心理问题而言,除了一些知识精英可能求助于心理诊所,绝大部分中国人更倾向于借用传统文化中的“肾亏”或者“火气大”等概念将之作躯体化解释。⑨费立鹏(Michael Phillips)等人的研究也指出,中国人的自杀与精神疾病的关联不如西方国家那么密切,但人类学家依然提醒我们关注精神疾患背后的意义。⑩乡村老人自杀率之高使得其健康尤其精神健康状况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显示,当下针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严重不足,其中乡村老年人精神孤独问题尤为突出。11孤独、抑郁、焦虑、主观幸福感低等成为乡村老人可能遭遇的常见问题,12生存压力、健康状况、社会支持、居住情况等则是普遍的影响因素。13
检索乡村老人精神健康状况的相关文献可以发现,既有研究主要来自精神卫生领域和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等。其中,精神卫生领域的研究多着眼于老年人群体精神疾病的发生概率、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治疗方法,提升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如,有研究发现我国乡村老年人精神障碍患病率高,但治疗率低,且针对乡村老人的精神卫生服务呈现出供需双低的困境。其中,供给不足源于我国精神卫生服务资源相对匮乏且地区、城乡分布不平衡的现状,需求低则源于老年精神健康未得到应有的重视,知晓率低,也缺乏识别的知识和求助机制,由此导致有病不知和患病不治。14除了药物等临床治疗,心理危机干预成为主要的应对方式。15与精神卫生领域不同,社会科学对于乡村老人精神健康的关注源自对老龄化以及养老问题的研究。对乡村养老现状的社会调查凸显精神生活之于老人的重要性,16精神赡养由此得到强调,17学者们呼吁子女、邻友、社区和国家等为老人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18
虽然既有研究的关注点相去甚远,精神卫生领域更关注精神疾病,社会科学则更关注精神赡养,但就精神健康的影响因素和应对而言,也不乏共同点。第一,社会支持被认为是影响乡村老人精神健康的普遍且显著的因素之一,提升社会支持成为改善健康的重要策略,19同时也成为针对老人精神健康进行社会干预的理论依据。第二,无论是心理干预还是精神赡养,无论是家庭支持还是社会服务,既有研究普遍强调通过外部支持改善老人精神健康状况,对作为主体的老人及其潜能重视不足。事实上,外部支持固然重要,但在改善老年人精神健康的努力中,“不仅要努力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更要激发老年人的生命潜能,所以老年人的主体角色问题更值得关注”。20
本文的主要田野资料来自笔者2014年至2016年参与的由清华大学社会医学研究中心实施的“中国农村老人心理危机干预”项目第四期和第五期。项目收集了黑龙江、内蒙古、山东、云南、四川、河南、甘肃和安徽等8省(自治区)20个村落的基线调查和终期调查数据,并实地走访了除安徽之外的其他7省(自治区)的18个村落,回访了前几期项目的3个村落,共计21个村落,通过实地考察、座谈和访谈的方式收集了定性资料。该项目运用了一套以“守门人”计划为核心的社会干预模式,对干预村和对照村干预前后的定量和定性评估显示出干预有效改善了乡村老人的精神健康状况。21那么,乡村老人心理危机的根源何在?社会干预又是如何实施和发挥作用的呢?下文将围绕这两个问题展开讨论。
二、中国乡村老人的精神健康状况及其根源
寻找乡村老人精神健康状况的根源需要回归老人的日常生活。在基线调查中,来自20个村的1903位60岁以上的老人接受了问卷调查,他们的状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下中国乡村老人的生活现状。
就经济状况而言,“自己的收入和储蓄可以维持日常生活开支”的老人仅占50.7%,勉强可以维持的占35.9%,无法维持的占13.4%。过去一年内,子女给老人提供过经济支持的有效百分比为76.9%,没有提供经济支持的占23.1%。老人自己的收入、储蓄再加上子女的经济支持,可以维持日常生活开支的比例略有上升,有效百分比为53.4%,勉强可以维持的比例上升到42.9%,依然无法维持的比例下降到3.7%。由此可见,乡村老人中仅依靠自身收入和储蓄就能完全维持日常生活开支的不过半数,其余的老人往往需要儿女的经济支持。尽管多数子女的确会为老人提供一些经济支持,但对老人经济状况的改善程度并不大。同时,当下的社会保障尚不能弥补家庭支持的不足,田野点的新型养老保险实施最早的始于2009年,最晚的迟至2012年。至调查发生时,各田野点的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到85元不等。
就老人的健康状况而言,患有“医生确诊的躯体疾病”的人数比例高达58.48%,甚至有老人同时患有5种疾病。常见和高发的前三类疾病包括心脑血管等循环系统疾病,腰椎、颈椎等运动系统疾病,以及以糖尿病为代表的内分泌系统疾病。
就居住状况而言,独居老人的比例为10.6%,2人家庭的比例为54.5%,二者相加超过了总数的65%,足见独居和“空巢”的普遍性。如甘肃项目点位于祁连山下,由于气候等原因,单靠农业无法维系生活。为此,青壮年纷纷外出务工,多在新疆从事建筑行业的相关工作,一年难得回乡。留守老人不仅无法得到子女的照料和支持,还要承担农业生产和照顾孙辈的重任。内蒙古项目点的状况同甘肃相似,不同的是,村里的小学于2015年撤并了,现在最近的一所小学与村部也距离11公里,因上学不方便,外出务工者便将孩子们带走了,只剩老人留守,不仅日常生活照料成问题,老人们也难以享受到天伦之乐。
就休闲娱乐活动而言,有效回答中排名前三位的活动包括:听广播和看电视(34%),散步(26%),种花和农业种植(16%)。而且,上述三个选项的缺失回答比例分别为1.5%、13.7%、38.8%,即有近四成的老人经常参加的休闲娱乐活动仅有两种,而无法列举出第三种。由此可见,乡村老人的休闲娱乐活动单一且匮乏,为数不多的休闲活动也多为个体性的,缺乏与他人的互动和社会交往。长此以往,不利于老人的精神健康。
简言之,经济状况相对脆弱,健康状况不佳是许多乡村老人面临的普遍问题,加之家庭支持不足和社会保障水平低,老人一旦失去劳动能力或自理能力,往往不可避免地陷入贫困和缺乏照料的境地。而在这些现实的生存压力之外,“空巢”的现状以及社区公共活动和服务的缺乏也使得老人缺少亲情慰藉和精神寄托。
如果说基线调查勾勒出了当下中国乡村老人日常生活的一般特征,个案则能更细化地呈现“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个案1:许多乡村老人有情绪问题,但明确被诊断为抑郁症的并不多,吕大爷是确诊者之一。他还患有多种躯体疾病,包括后循环缺血、高血压、动脉粥样硬化和冠心病等。2014年,吕大爷被确诊为抑郁症,需长期服药。一旦发病就不说话、不睡觉,有时会独自出门,找不到家,尝试过自杀,幸好家人及时发现并制止。所以,他需要老伴一刻不离地陪在身边,只是老伴的身体也不好,患有类风湿,之前手还做过手术,花去数万元。目前,两位老人唯一的生计是种地,收入多少完全仰赖收成,正如老太太所言:“靠天吃饭”。虽然有4个孩子,但生活条件都不是太好,对老人的经济支持非常有限,且都在外面打工,无法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平时就周末打电话,或回来看老人一眼,当天就要回去。考虑到老人的家庭状况,村里逢年过节会有所慰问和关照,但也有限。老太太说:“现在我没有别的盼头了,就希望我们的医药费能报销,我对穿的吃的也没有什么要求,每天只要能吃饱穿暖就行,你知道吗?有时候我们七八天才能吃到一顿肉,有时候连吃都吃不饱。”(四川太村,2015年7月)22
个案2:车大妈,67岁,曾患脑梗死和乳腺癌,虽经治疗保住了性命,但身体大不如前。几年前老人家里建房,找了附近的一个小包工头,带了工人来做工。当时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签订合同。其间,一名工人不幸被砸伤,前后花了两万多元治疗费,工头以给老人家修房子出事为由,不肯支付一分钱。因建房已花去很多钱,医院又追着要治疗费,家里实在拿不出来,车大妈的儿子情急之下竟然上吊自杀了。现在,家中剩下老两口和儿媳妇、孙子,而唯一的孙子有精神分裂的症状,时好时坏,情况严重的时候出去找不到家,不说话,不吃东西,眼窝深陷,老人看着特别揪心,跟孙子说:“孩子,你要走,快点走,活着受罪”。孙子的这种状况让老人为他的未来担忧:“我们老的,只要能走路都能生活,走一步看一步,但我们过世了,他妈过世了,他怎么办?”(四川极村,2015年7月)
个案3:刘大妈,63岁,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这命是够苦的”。老人确实命苦,丈夫早逝,后经人介绍带着女儿改嫁到现在的村子。刚嫁过来时,老伴在矿上当工人,刘大妈在家种地,日子顺当,与乡亲邻里关系也不错。然而,2004年老伴手术失败,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办了病退,刘大妈为了照料他也无法继续种地。失去了大部分经济来源,还要支付高昂的医药费,生活日益窘迫。老伴经此变故也很着急,经常发脾气,有时还寻死觅活,刘大妈觉得没人能理解自己,也没人关心、体贴自己,心里非常痛苦,没处说,经常背着人偷偷哭。而且,老人心里还有个解不开的疙瘩——自己改嫁到此,亲生女儿已经远嫁,娘家人早年都去了东北,失去了联络。这家的两个儿子并非亲生,她担忧老伴走后,自己没有经济收入,也无人养老。想到这些,她愁得吃不好睡不着,觉得自己快要疯了,有时想一死了之。因此,无人倾诉的她开始“信主”,只希望在周五教堂活动的时候能有人说说话。(山东潘村,2014年8月)
结合基线与个案,笔者认为当下中国乡村老人情绪问题的根源大致包含如下几类。
第一,生活难以为继。虽然从物资匮乏时代走过来的乡村老人在物质方面所求不多,但是无法满足基本生活的状况显然对老人构成了极大的压力,这种压力不仅意味着当下的生存压力,也包含对未来丧失劳动能力之后老无所依的忧虑,这是老人抑郁情绪的根源之一。在个案1中,疾病致使吕大爷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且导致了自杀倾向,为此需要家人须臾不离的照料。同时,疾病与贫困如影随形,老人难以负担高昂的医疗费用,子女有心无力,村集体虽有接济,仍是杯水车薪。总之,老人的物质生活极度拮据,难以为继。
第二,家庭失序。家庭对于中国人的意义无需赘言,不仅是日常生活的场所,也是老人社会支持最重要的来源。对城乡老年人社会支持的对比研究发现,家庭支持是老年人社会支持的基础,也是其社会支持网的主体,这一点在乡村老年人身上尤为突出。23当家庭伦理秩序受到挑战时,往往影响家庭成员的情绪,甚至引发严重的心理问题。因为老人常常将家庭失序视为“家门不幸”甚至“家丑”,有苦无处诉,也极易产生自卑心理,不愿与外界交往。在车大妈的个案中,因建房过程中的一个意外,作为家中顶梁柱的儿子不堪重压自杀,已是对家庭秩序的巨大冲击,而作为家庭希望的孙子又患上精神疾病,成了压垮这个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
第三,孤寂无助是老人情绪问题的第三大根源。这种状况既源于或独居或“空巢”的状态让老人难以享受天伦之乐,且缺乏最重要的家人支持,也在于乡村居民之间、家庭之间缺乏联系和互动以及公共活动,使得老人无法建立社会网络或获取家庭之外的社会支持。对老年人非正式支持网络的研究发现,老年人与好友、亲属和邻居之间进行的随意性互动能够提升其生活满意度。24但在当下的中国乡村,老人之间交往互动少,公共活动阙如的情况十分普遍。在田野调查中,当问及公共活动时,受访的老人往往只能追溯到集体化时代的“开群众会”和“听样板戏”。山东项目点的基层干部说,现在农村都是“各家关起门来过日子”,独居老人更是“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这是当地流传广泛的对乡村生活和独居老人生活的描述,孤寂之感不言而喻。在刘大妈的案例中,其娘家人早年举家迁往东北而失联,第一任丈夫撒手人寰,第二任丈夫又病重,一旦第二任丈夫先自己而去,继子能否为没有血缘关系的继母养老送终,甚至自己能否继续拥有这个家都难以预料。失去了娘家人、丈夫、儿女这些乡村老年女性最重要甚至是全部的社会支持,加上改嫁至此以及家中有病人的自卑感,老人逐渐将自己封闭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三大根源中,频繁出现一个共同的触发机制,即病痛。由于乡村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障水平低,家庭成员一旦患病往往意味着经济和照料的双重困境。此外,临床发现疾病尤其是长期慢性病在给老人带来躯体痛苦的同时,也常常对老年人的精神健康产生影响,如诱发抑郁和焦虑,不仅影响疾病的治疗效果,也影响老人的生命质量和幸福感。25当然,疾病对老人情绪的影响并非一概而论。就疾病种类和严重程度而言,老年人罹患慢性病的比例很高,但影响生活自理能力的疾病往往更易触发患者乃至家属的情绪问题,比如精神疾病,不仅需要长期照料而且使患者家属感到生活无望甚至背负污名,与外界的联系也随之减少。就疾病发生的对象而言,与自身的病痛相比,其他家庭成员尤其是小辈患病或者早逝对老人情绪的消极影响往往更甚。因为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每个人都在祖荫的庇护下成长,又为后人提供庇护,对祖先和对后人的责任是人生的终极责任,也是生命延续的意义所在。26
从数据到个案,不仅可以呈现老人的精神健康状况,也可显现其背后的根源。尽管症状严重程度不一,触发因素多样,但一般遵循相似的发生机制,即乡村老人在经济和健康方面的脆弱性,使其在面对贫困、疾病、家庭失序等日常生活中的危机时,缺乏应对的资源,加之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不足,难以获得来自家庭和社区的支持和精神慰藉,以至于他们常常陷于孤立无援又无力改变的境地。上述发生机制凸显了社会支持在乡村老人精神健康中的重要性,因此,针对老人的社会干预其核心在于提升老人的社会支持,内容既要包括必要的工具性支持,如家务、财务支持等以保证基本生活,更应包括同情、关爱、理解等表达性或情感性支持,27而做到这一点的前提就是恢复老人与外界的联结,形成社会网络,毕竟后者是社会支持的来源。28
三、“守门人”计划及其实施
“守门人”模式肇始于自杀预防,多年的研究和实践证明,自杀是可以预防的,而对国家自杀预防策略的评估表明,守门人培训(gatekeeper education)、医师教育(physician education)以及手段限制(means restriction)一同构成了最有前景的三种自杀干预方式。29其中,“守门人”指的是“社区中同大部分社区成员有日常的面对面接触的人”,他们经过培训后可“识别处于自杀风险中的人并提供转介治疗或恰当的支持服务”。自杀干预中的守门人应用于多种场景,比如教育、医疗、社区、军队等。30与基于医疗机构的医学干预相比,守门人模式是一种基于社区的社会干预,其理论“立足于社会整合实证主义范式,主张推动社区成员产生自发的健康互相促进的意愿和能力”。31
随着老年人抑郁等心理问题的出现,守门人模式也开始应用于针对老年人的心理危机干预。美国华盛顿州的老年人心理干预守门人模式是此类干预实践的早期尝试,不过仅针对城市社区。32但正如前文所述,在中国,乡村老人自杀的问题更为突出,精神健康状况堪忧,且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医学诊断与治疗均严重不足。因此,在乡村地区开展守门人计划十分必要。
在我们的项目中,守门人由专业和非专业两类人员构成。专业的守门人包括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以及精神科医生等;非专业守门人则来自乡村,有的是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妇代会主任、村医、药具员等,有的就是热心群众。非专业守门人的年龄集中于40岁—60岁,因常年在本村居住生活,对村庄和老人的状况都比较了解,且日常工作中与村民也经常接触,具备一定的威望和服务能力。守门人的三大基本职责包括识别、支持和转介,其主要目标是及时发现老人的心理问题或危机行为,及时劝导干预,及时求助或转介专业医疗机构,以在基层建立起心理问题的基础援助机制。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守门人计划主要包含如下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是搭建平台。建立守门人与组内老年成员的相互联系登记制度,制作并发放“联系卡”:登记守门人的联系方式及老人信息,让老人及家属能随时联系到守门人寻求帮助;建立守门人与精神科医生或专家的联系途径,以便在为老人提供支持时寻求专业咨询和指导,并在必要时实施转介;建立老年人之间的相互联系。这种老人-守门人-专家的联系链条,搭建起了老人申诉救助和转介的平台。
个案4:守门人谢大姐负责守护的老人中有一位九十多岁的老太太,瘫痪多年,同有智力障碍的小儿子一起生活。有一回,谢大姐看到老太太的小儿子神色慌张地进了自家院子,又匆匆折返。她觉得奇怪,追上前去询问才得知小儿子给他妈喂错药了,想着找经常来家走访的谢大姐求助,但忘了带联系卡,又回家去取。谢大姐跟着去了他家,发现老太太已经口吐白沫,立即通知他们家亲戚,把老太太送去医院。经过脱敏治疗,救回了老太太的性命。后来,守门人带上自己识字的女儿去老太太家把药品都整理了一遍,清除了没用的、过期的药,避免再吃错。谢大姐在讲述这个故事时还谈及不久前隔壁村有位五保户老人不幸过世多日,无人知晓,感叹若是他们村也有守门人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内蒙古水村,2015年12月)
谢大姐的一番话引出了近年来各地频频发生的老人“孤独死”的社会悲剧。老人如何一步步丧失血缘、地缘等一系列关键的社会联结而变成“无缘”的个体,不仅是亟待反思的社会问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避免悲剧以及所有养老工作开展的前提。33让老人与外界产生联系因而成为守门人存在的首要意义。
二是走访记录。通过走访记录,守门人能够及时了解老人的现状并进行相应的干预。
个案5:79岁的冷大娘,患风湿病多年,一直需要老伴照顾。2014年,老伴突发脑梗死,经过治疗后命保住了,但再也站不起来。两个儿子虽然住在本村,但生活条件都不太好,也要过自己的日子,只能偶尔来看看。 老太太说:“我每天都要忍着病痛照顾老伴,一个病人照顾另一个病人,那种日子别提多难了,我真觉得没办法活下去了,有时候都想找点药和老伴喝下去,一了百了,可是看到老伴那可怜的样子,又不忍心,每天都哭,感觉看不到一点希望,也不知道这苦日子啥时候是个头。”这时,村妇代会主任带着几个人来到老人家,就开展守门人行动征求老人的意见。老人没多想,觉得是村里安排的,就同意了。此后,守门人经常到老人家里看看,说说话,帮她打理家务,逢集就帮老人采购日常生活用品,还用手机给多年没有拍过照片的老人照相,洗出来摆在家里,又拉着老人去扭秧歌。家里的氛围逐渐变好,老人说:“现在想开了,生活没有一直都顺的,这么多人关心我,想着我,我再也不哭了,每天都要开开心心的!”(内蒙古川村,2015年12月)
囿于行动不便,家中有病人需要照料等,许多老人很少走出家门,只能独自面对生活中的危机。守门人主动上门走访,虽然只是简单的陪伴和聊天,也能让老人感到温暖和生机,避免持续沉浸在悲伤无助的情绪中。
三是组织活动。守门人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帮助老人走出家门,相互交流,通过互动和相互支持来缓解情绪危机。
个案6:内蒙古项目点有一对婆媳是死对头,虽同在一个屋檐下,却已近十年不说话,且数次对簿公堂,法官和村干部多次上门调解都没效果。项目介入以后,村妇代会主任用了一点小技巧分别将这对婆媳请到了“优点轰炸”的活动现场。也许是别人的“轰炸”感动了她们,也许是迫于现场有村民围观的压力,也许是找到了倾诉和沟通的机会,婆婆在夸儿媳时非常客观真诚,儿媳则是流着泪回应婆婆的夸奖:“其实婆婆心地善良,对丈夫,对我儿子,包括对我真的很好,不知道我们怎么走到了这样一步,都是我的错!”然后,她细数了婆婆的种种好,婆婆也含泪主动拉住了儿媳的手。最后,在拥抱家人的环节,这对婆媳拥抱得最紧,时间也最长。就因为这一次活动,两人现在和解了,像亲母女一样。(内蒙古水村,2015年12月)
家庭温暖与亲情慰藉对老人的精神健康而言不仅重要而且难以替代,改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因此成为改善老人情绪的重要方面。与此同时,家庭也往往被视为最私人的领域,外人的干预在当下并不具有不证自明的合法性。项目督导过程中,守门人一再对项目方表示感谢,一度令笔者费解,因为守门人完全是志愿服务,非但没有任何报酬,还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对此,守门人曹大姐解释说:“我五十多岁了,还能帮人做点事,特别高兴。以前想帮人,怕人家说,毕竟人家有儿有女的”。(内蒙古田村,2015年12月4日)简言之,项目不仅通过活动搭建起了老人和子女之间沟通的桥梁,让老人重获亲情慰藉,还赋予了守门人介入他人家事的合法性。
除了旨在提升家庭支持的活动,鉴于各项目点的社会文化情景不一,老人的状况和需求也不尽相同,各项目点充分发掘地方社会文化资源,既利用传统,也积极创新,推出了形形色色的活动,不仅有室外的老年健身操、踏青,也有室内的喝茶、打牌、下棋、阅读;不仅有传统的扭秧歌、划旱船,也有时下流行的广场舞;不仅有科普性的健康、法律讲座,也有理发、拍证件照等社会服务。老人们在相互熟识之后,也开始自发组织自己愿意参与的活动。这些活动为老人走出家门、交往互助创造了机会,老人们关于集体生活的记忆和经历也使得他们非常乐于参与此类活动,即便有因身体受限不能参加的老人,也多了个看热闹的去处,增加了与人交流互动的机会。
如前文所述,当下中国乡村老年人的情绪问题常常有共同的症结,即缺乏基于社会网络联结的社会支持。因此,本项目虽然以情绪干预为切入点,但通过搭建平台、走访和组织活动等形式,对老人的帮助并非仅局限于情绪方面,还包括恢复和强化老人与外界的联系,促进家庭和谐,提升老人的社会支持。
至此,似乎只体现了守门人对老人的帮助,为何笔者将之称为“互助”呢?这是源于守门人的启发。论及参与项目的动力,许多守门人指出:人都会老,现在自己如何对老人,给年轻人做个榜样,在村里形成一个爱老的氛围,等自己老了也会得到同样的帮助。这一动力的实质是相对年轻的人关爱年龄更大的老人,虽无法从老人处得到即时的回馈,但旨在代代接续,形成互助的道德,充分表现了“互助这一原则的最大重要性”34。笔者将上述互助行为称为接力式互助,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口号——“关爱今天的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则是对这种可持续互助的最好注脚。
随着守门人计划的开展,我们还发现老人的角色有了重要转变。项目初期,虽然守门人队伍中也有老年人,但选择他们最主要还是出于其村民小组长等职务身份而非老人的身份。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这些老年守门人因为同龄的缘故,同伴身份扮演守门人角色时拥有更多优势,他们更易发现老人情绪上的问题,也能够想老人所想,在一些年轻人想不到的方面为老人们提供支持,比如调节老年夫妻之间的矛盾以及成立“红白理事会”,建立操办丧事的标准,防止攀比和铺张浪费。
更令人惊喜的发现来自原本作为干预对象的普通老人之间的互帮互助。
个案7:马老太太,80岁,育有两儿两女。经历了小时候穷到要饭,女儿突发精神疾病,丧偶等一系列人生不幸。如今儿子们也不算孝顺,老太太要靠种地养活自己,且只能住在村里小学的门房。好在老太太生性乐观,“愁苦事,烦心事,拉拉(聊聊)就没了”。2013年,守门人项目将院里弃置多年的几间教室收拾翻修,改成老年活动中心。老太太非常高兴,热心为前来参加活动的老人们提供各种服务:烧水、生炉子、打扫卫生,也帮人缝制小被子、棉袄棉裤,还在院子里种满了花草。正因为她的热心和好人缘,该村最早的老人活动从她的小屋慢慢扩展到活动室,人数越来越多,凳子都不够坐,晚到的老人需要自己带上小马扎。(山东潘村,2014年8月)
由此可见,老年人无论作为守门人还是同伴,无论是拥有一定社会资本的老干部还是普通的热心人,其助人和互助的潜能都不应被忽视。我们逐渐意识到,仅仅将老年人视为受助者的观点是片面的,它低估了老年村民担任守门人以及帮助同伴的潜能,忽略了受助者转变为施助者的可能性。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可能性的激活只是需要一个契机,这个契机就是当下缺乏来往的乡村老年人能否被组织起来或者建立联系以恢复有效的互动。而守门人计划恰好就提供了这样的契机,老人们借由守门人及其组织的活动,有了互动和互助,社会网络不断扩大,社会支持也得到提升。
回到前文提及的个案3,老人在干预前后的转变能够更完整和清晰地显现出发生在守门人与老人之间以及老年同伴之间的互助在促进老人精神健康中的巨大作用。在守门人主动上门走访并鼓励她走出家门之后,刘大妈逐渐开始参与大家的活动。她对第一次去参加活动的场景记忆犹新,“去了之后,发现这里的老人还真不少,他们有说有笑,三个一团,五个一伙,有的拉家常,有的谈孩子,有的谈论社会上的一些事。有几个主动跟我打招呼,关心地问起我老伴的病情,让我心里很热乎。还有的关心地对我说要注意身体,没想到他们并没有看不起我,我当时都想哭了”。了解到她最大的心病之后,“有一次有个老人拿着一张报纸,走到我跟前说给我念一段,让我好好听听。原来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了法律的说法,说是继子女对老人也有赡养义务。听了他说的这些,我觉得心里的疙瘩解开了,放下了后顾之忧,心里轻快多了”。春节前夕,大家伙还去她家帮着打扫卫生,贴对联,让她觉得很温暖,更重要的是她逐渐卸下了心防。回访的时候,我们在老年活动中心看到了与大家有说有笑的刘大妈,说明她在哀叹命运不济之外,有了新的关注点,愿意与人交往互动,这是情绪改善的良好基础。
项目后期,老人们对守门人的依赖明显减少,互帮互助蔚然成风,如探病、娱乐、分享食物等,虽然往往体现于琐事,但正是这些琐事构成了老人生活的日常,在这些琐事上的互帮互助不仅能够部分满足彼此生活照料之需,而且无论是施助者还是受助者都能从中得到无可替代的精神慰藉并彰显自我价值,原本依靠项目和外力驱动的组织方式也逐渐为自发的和主动的方式所取代,主体性和可持续性得到更好的保障。
四、互助作为社会干预
本文基于一项持续多年的老年人心理危机干预项目,剖析了乡村老人的精神健康状况及其根源,并指出在面对日常生活中的危机时缺乏社会支持是核心的触发机制。针对这一点而开展的守门人计划着眼于老人的日常生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回溯实施过程可以发现一条重要的线索——互助,既包括发生于守门人和老人之间不以即时回馈为目标而旨在形成互助之道德、升华互助之精神的接力式互助,也包括老人之间的同伴式互助。
中国乡村长久以来一直保持着互帮互助的传统,而在养老问题上的互帮互助是乡村互助的重要内容。
干咏昕对先秦以来不同历史时期民间互助养老的考察发现,从先秦时期开始,中国就形成了“尊老尚齿”的文化,且世代传递和延续。国家、宗族、社会均参与了通过互助形式提供养老福利和保障的过程,35并形成了一些与互助养老相关的组织,如秦汉时期的地缘性互助组织父老僤、南北朝时期的女人社、宋代的义庄等,都包含了在养生送死方面相互扶持的内容,在贺寿、举殡、家庭矛盾调解等多方面发挥过切实的作用。36以义庄为例,义庄以官员、富商、族人、绅士等所捐“义田”为经济基础,承担为宗族活动提供经费、助学、赡族等功能,其中,家族养老主要涵括在赡族功能中。除了族人,义庄的养老功能有时还能超出家族之范围而兼及邻里,37从而形成一种家族邻里互助养老模式。明清时代的太监和民国期间的自梳女也提供了互助养老的案例,既有“师兄弟”和“金兰姐妹”之间的同伴式互助,也有师徒之间的接力式互助。38是故,有的学者认为,互助养老与家庭养老、集体养老以及政府养老等都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主要养老方式,共同构成了社会保障体系。39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上述历史中所呈现的互助养老的可能性正在当下的养老事业中焕发新的生机,40如乡村社区的老人会等41。与历史上的互助养老相比,当下的互助养老不仅在形式上有所更新,内容和侧重也有所转变,从解决温饱转向日常照料和娱乐活动,从物质满足转向精神需求的满足。42
简言之,包括互助养老在内的乡村互助在中国由来已久,既有伦理思想基础,也不乏实践,且分布广泛,形式多样。尽管如此,乡村互助的发生机制是相似的,即均以血缘、地缘、业缘等乡村社会联结为基础,从家庭向家族、宗族、姻亲、邻里外展延伸,并发展出相应的制度和组织,从而使更大范围的互助成为可能。比如,以血缘为基础的“家”和家族是乡村互助的基本单位,“家并不把它自己只限制在这个群体之内。它扩展到一个较广的范围,并使亲属关系形成较大社会群体的联系原则”43,从而形成大家族的互助。除了亲属关系的联结,有鉴于“土地为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资源,也给人以地缘的亲情”44,基于地缘而构筑的村落不仅是人们生活的场所,也满足人们的情感需求,它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熟悉”的社会,“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45遗憾的是,随着人口的大规模流动,“空巢”现象凸显,如今的乡村,血缘和地缘的联结都在弱化,人们虽依然比邻而居,却缺少交往互动和情感上的亲密,也就谈不上情感支持。
至此,乡村老人的精神健康和包括互助养老在内的乡村互助出现了重要的交叉:影响老人精神健康的社会支持与乡村互助共享同样的社会文化根基,即以血缘、地缘等纽带为基础的社会网络联结。这些纽带和联结恰是构成社会网络、维系社会互动和提供社会支持的基础,其弱化乃至丧失会导致老人无法获得必要的社会支持来应对日常生活中遭遇的危机而出现情绪问题,因此,重新激活这些联结,进而推动乡村互助,是促进老年人精神健康的重要途径。
互助作为老人精神健康的社会干预手段,有如下意义。
首先,它将医学领域对老年人精神健康的关注以及社会学对养老尤其是精神赡养的关注结合起来,在乡村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不足,家庭的情感慰藉和精神赡养功能弱化等结构性问题短期内难以改善的当下,为促进乡村老人精神健康提供一种新的可能性。
其次,互助的意义还在于重视作为主体的老年人本身的潜能,这一潜能在强调精神慰藉和情感支持的老年人精神健康促进中尤其可能发挥效用。既有关于养老的讨论常常将老人视为被动的受助者甚至负担,但从守门人计划中可以发现,无论是乡村精英还是普通的热心老人,都可能通过社会参与成为施助者。而且,助人与自助是一体两面的,助人者在更广泛的社会参与中不仅能够实现个体价值,老有所为,也能建立和扩大自身的社会网络,提升社会支持。这种对主体性的发掘也是项目可持续的重要保障。项目后期,原本作为干预对象的热心老人已经可以自发组织活动,而在对内蒙古等少数项目点的回访中也发现,项目结束一年后,守门人机制仍在运行。
第三,互助作为老人精神健康的社会干预手段,也可以深化关于互助精神和互助行为的理解。对于互助的原动力,学界有过许多探讨。在乡村社会研究中,互助与小农生产方式常被并置,如斯科特(James Scott)认为对食物短缺的恐惧,催生了“安全第一”的生存伦理,于是,通过互助在家庭之外,以一个人的亲属、朋友、庇护人等为基础构建出一整套网络和机构,以便在个体或家庭生活陷入危机时“起到减震器的作用”46,对互助养老的探讨也常常强调其作为民间福利的角色。47被视为互助研究之源头的克鲁泡特金(Pyotr Alexeyevich Kropotkin)在1902年初版的《互助论》中却表达了不同的观点:将达尔文主义等同于生存竞争的解释过于狭隘,互助才是正解。48互助的根基不是“爱”与“同情”,而是一种更广泛的情感,是“在极其长久的进化过程中,在动物和人类中慢慢发展起来的一种本能,教导动物和人在互助的实践中就可获得力量,在群居生活中就可获得愉快”,而这种本能是人类社会中更高道德的基础。49简言之,互助在自我生存和社会交换之外,还有作为人类悲悯情怀之承载和表达的特殊意义。在本文所呈现的旨在促进乡村老人精神健康的互助中,工具性的利益交换微乎其微,更多的是出于情感与道德,这一点在情感互助的内容和接力互助的方式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五、结语
20世纪80年代末至21世纪初是中国乡村老年人自杀问题比较严重的时期。之后,乡村老年人群的自杀死亡率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虽然与城市老年人和乡村其他年龄组人群相比,乡村老年人群的自杀死亡率仍为最高。对该问题的理解,不应受制于生物学或经济学范式的解释,而应该纳入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想象力。
迪尔凯姆(又译涂尔干,Émile Durkheim)关于自杀的经典社会学研究《自杀论》在对自杀进行社会类型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遏制自杀的三大因素,即三个一体化。第一,信仰生活的一体化,即宗教生活的有序性和普遍性对自杀行为的遏制。第二,家庭生活的一体化,即家庭关系的良好状态对自杀行为的遏制。第三,社会生活的一体化,即超越家庭关系的社会交往和公共活动对自杀行为的遏制。50在中国的社会学研究中,家庭关系一直被视为理解自杀行为最重要的变量。51人类学的相关研究同样如此。例如,吴飞认为对中国人的自杀之解释必须建立在对家庭的理解之上。52我们不否认家庭的重要性,但是也必须正视超越家庭关系的社会交往和公共活动对老人福祉的积极作用。而且,在某些情形下,若家庭关系不利于老人生活,社会交往和公共活动仍有可能帮助老人减缓或摆脱家庭生活的困境。
基于上述理解,通过守门人计划的社会干预项目,我们发现了有益于乡村老年人精神健康的新路径,也是乡村社会的老传统——互助。互助思想和实践在我国乡村源远流长,老年互助亦是乡村互助传统的一部分。养老上的互助不仅丰富了养老方式,而且代表着一种可以贯穿家庭养老、国家赡养、社区支持以及机构养老实践之中的互助精神。同时,守门人项目也说明以外力增进老年人互助是可行的,但外力仅仅是为了挖掘、维系和加强老年人的互助精神,而不是为了成为一种代替互助行为的干预或服务,否则,老年人将仅仅是被动的服务对象,而非积极的互助行动者。这一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得到特别强调,它是确保项目成功和可持续的重要前提。
乡村老年人群的自杀现象使得其精神健康状况在新近得到更多关注,它与作为老传统的乡村互助的交叉之处在于乡村社会网络基础上的社会支持,尤其是日常照料与情感上的支持。因为守门人计划这一外力的介入,乡村互助这一老传统被重新激活,成为促进乡村老年人精神健康的有效途径。在此过程中,老年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得到重视,互助在生存、交换等工具性意义之外的情感意义也得到了彰显。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产痛和癌痛的社会性与文化意义研究”(项目编号:19CSH055)的阶段性成果。
①田汝康:《男权阴影与贞烈妇女:明清时期伦理观的比较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②和文臻:《与阿里耶斯对话——就死亡地点讨论纳西族死亡观》,载《思想战线》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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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李效洲:《中共早期主要领导人谈自杀现象——以李大钊、毛泽东、赵世炎、陈独秀有关论述为例》,载《理论观察》2016年第12期。
⑥陈达:《现代中国人口》,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50—153页。
⑦答旦:《中国自杀研究五十年》,载《医学与社会》2001年第4期。
⑧颜廷健:《社会转型期老年人自杀现象研究》,载《人口研究》2003年第5期。
⑨田汝康:《男权阴影与贞烈妇女:明清时期伦理观的比较研究》,第370页。
⑩吴飞:《浮生取义:对华北某县自杀现象的文化解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8页。
11党俊武:《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2018)》,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
12卜艳艳:《农村留守老人心理状况的研究综述》,载《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报》2019年第14期。
13李欣、刘红燕:《高血压、糖尿病前期的老年患者人群焦虑抑郁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载《中华保健医学杂志》2019年第4期。
14陈艳、邬力祥:《农村老年人精神健康的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特征及政府责任》,载《求索》2016年第12期。
15邓棣今:《心理干预对老年慢性病患者焦虑、抑郁状态的影响》,载《中国社区医师》2019年第23期。
16叶敬忠、贺聪志:《静寞夕阳——中国农村留守老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17穆光宗:《老龄人口的精神赡养问题》,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18王昭茜、翟绍果:《老年人精神健康的需求意愿、影响因素及社会支持研究》,载《西北人口》 2018年第5期。
19同注12。
20同注17。
21孙薇薇、景军:《乡村共同体重构与老年心理健康——农村老年心理干预的中国方案》,载《社会学研究》 2020年第5期。
22为保护受访人的隐私,文中所有涉及的村落名称均已作匿名处理。
23张友琴:《老年人社会支持网的城乡比较研究——厦门市个案研究》,载《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4期。
24姚远:《非正式支持的理论与实践》,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
25同注13。
26许烺光:《祖荫下:中国乡村的亲属、人格与社会流动》,王芃等译,台北:南天书局有限公司2001年版。
27Nan Lin, et al., “Social Support Scales: A Methodological Note,” Schizophrenia Bulletin, No. 1 (1981),pp. 73-89.
28赵凤:《社会支持与健康:一个系统性回顾》,载《西北人口》2018年第5期。
29J. J. Mann, et al., “Suicide Prevention Strategies: A Systematic Review,”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No. 16 (2005), pp. 2064-2074.
30C. Burnette, et al., “Gatekeeper Training for Suicide Prevention: A Theoretical Model and Review of the Empirical Literature,” Rand Health Quarterly, Vol. 5, No. 1 (2015), p. 16.
31同注21。
32E. R. Florio, et al., “The Gatekeeper Model,” Journal of Aging & Social Policy, No.1 (1998), pp. 1-19.
33任杰慧:《把“无缘”变“有缘”:中国农村养老模式研究》,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8年第7期。
34克鲁泡特金:《互助论:进化的一个要素》,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35干咏昕:《中国民间互助养老的福利传统回溯及其现代意义》,载《今日中国论坛》2013年第7期。
36景军、赵芮:《互助养老:来自“爱心时间银行的启示”》,载《思想战线》2015年第4期。
37袁同成:《“义庄”:创建现代农村家族邻里互助养老模式的重要参鉴——基于社会资本的视角》,载《理论导刊》2009年第4期。
38方静文:《超越家庭的可能:历史人类学视野下的互助养老——以太监、自梳女为例》,载《思想战线》2015年第4期。
39沈关宝:《从民间互助到社会保障的制度改革与观念转变》,载《探索与争鸣》1993年第3期。
40方静文:《从互助行为到互助养老》,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41甘满堂等:《互助养老理念的实践模式与推进机制》,载《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8期。
42高和荣、张爱敏:《中国传统民间互助养老形式及其时代价值——基于闽南地区的调查》,载《山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
43费孝通:《江村经济》,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61页。
44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7页。
45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5—6页。
46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程立显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34页。
47王铭铭:《村里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闽台三村五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
48巴金:《前记》,载克鲁泡特金:《互助论》,朱冼译,桂林:平明书店1948年版。
49同注33。
50迪尔凯姆:《自杀论》,冯韵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
51丁文月:《社会学视角下中国农村老人自杀问题研究述评》,载《社会福利(理论版)》2016年第6期。
52同注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