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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开放时代论坛:中国乡村社会研究回顾与展望

时间:2011-10-10 录入:Admin

编 者 按 

  为纪念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本刊将陆续推出“中国乡村研究三十年”和“西学三十年——古典西学在中国”两个专题。

  “中国乡村研究三十年”专题为今年9月19日至20日本刊联合山东大学社会学系在山东济南召开的“中国乡村社会研究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暨第五届开放时代论坛”的部分成果。来自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省行政学院、南通大学、山东工商学院、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日本歧阜大学以及主办方山东大学和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的近40名从事中国乡村社会研究的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专题内容系根据会议现场讨论的录音整理而成(部分未经发言者审阅)。本专题的内容次序及标题为编者另行拟定。限于篇幅,本次论坛上涉及中国农村具体问题的研究报告及讨论不在本专题之列,读者可通过本刊网站(www.opentimes.cn)作进一步浏览。

一、开 场

  林聚任(山东大学社会学系):从理论和方法上反思

  中国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改革开放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比较重要的问题。所以,我们就与《开放时代》杂志社组织这样一个研讨会。我想,我们是不是可以回顾一下,这三十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研究取得了哪些成果、哪些理论、哪些方法值得我们去回顾反思。关于反思的方面,我觉得一方面要从理论和方法上做反思。一个学科到了一定的发展阶段之后,就应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与方法。所以,关于中国乡村社会的研究,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它在理论与方法上是不是成熟了,包括是否有了自己的学派,自己的学科体系。农村社会学成熟的标志首先就是在理论方法上的成熟,我觉得应该从这一方面去做些回顾反思。



  冯小双(《中国社会科学》):反思恰逢其时

  改革开放三十年,无论是学界还是其他领域都是一派回顾反思之声。我们这个乡村社会研究的回顾反思恰逢其时。2001年夏季的时候,《中国社会科学》在湖北荆门开的学术研讨会几乎囊括了当时所有做乡村研究的学者。大家在那个会上尽情争论、互相学习。从那个会上看到了进行学术研究的希望。现在七年过去了,我们再聚集在山东济南,看到了很多当年参加那个研讨会的学者,还有很多中青年学者,我非常高兴。这个反思到了时候。现在一起认真地对三十年来农村社会研究进行反思,我觉得非常有意义。

二、“问题中国”与“问题乡村”

  赵旭东(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学系):从“问题中国”到“理解中国”

  乡村研究者以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民族志这两个手段描述中国乡村、理解中国乡村,这些人很多并不能严格地说是人类学家,但是他们运用这两种方法,写出来的作品更像是民族志。我想讨论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民族志是在什么样的语境下生产出来的。我关心的是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

  在这里我想先谈这样一个问题:怎么样来概括中国乡村的概况。中国近三十年的乡村研究笼罩在了一种“问题解决”的思考范式之下而不能自拔,以贺雪峰教授为领军人物的研究者们作了一些关于乡村的调查,以现代城市的眼光去向下看传统的乡村。他们延续了从晏阳初以来的对中国乡村的整体的看法,即把乡村笼统地界定为一个问题的乡村。问题是什么?每个人的关怀不一样。有的人认为是贫困,有的人认为是“贫弱愚私”,后来的一些视角也都在用这样一些特征性的东西概括中国乡村。所以现在“三农”、“农民”已经成了多少有点特殊性意味的词汇。这样就不能从全方位呈现的角度来看待中国乡村和农民。这样就引出一个话题,不论这些学者、文本的撰述者如何想走一条稳妥的路线,但实际上受到整个中国近代以来社会对西方的依赖与排斥的影响,使得我们没法逃离东西方话语的结构,也就使得很多的问题看起来都像是回应西方人的概括,或者是赞同它,或者是否定它。在这样的一个空间里制造了一个作为西方他者的中国乡村。最重要的一个概念应该是贺雪峰等一批学者所提到的“原子化”,讲的是中国乡村共同体现在的状况。非原子化的村落共同体的概念或者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所一再指出的跟泥土紧密连结在一起的乡村社会的组织形态都显然是跟早期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所做的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或者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所谓的机械团结与有机团结的二元区分密不可分,以此为对照,中国乡村正在走向解体、崩溃。最核心的特征就是“原子化”。“原子化”这个概念有很多含义,有道德的,有家庭、社会组织的含义。这其实是西方既有的对城乡二元划分的延续。似乎越来越多的老百姓走出去了,这个社会就不再像农村了。但是我们忽视了另外一个方面,即在中国乡村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老百姓不断走出去同时又回来的复合体。可以来看很多历史学家的研究。在明朝非常多的农民要想尽办法从地方官员或乡绅那里获得一个“路引”,使他们能够出去。当时也不像费孝通先生所描述的一定是固定在乡土这样一个空间里。我觉得“聚合在一起”和“分离出去”这两面复合在一起是农民生活的常态。如果我们只看到越来越多的农民打工出去、老人小孩留守下来,你会认为它是原子化。但是在节庆、在行使重要的一些礼仪的时候,或者是像汶川地震这样的时候,很多人又回来了。那么这样的“原子化”似乎要打个问号。

  另外,我们的一些宗族的研究,像贺雪峰、仝志辉等学者早期做的一些关于乡村治理与宗族的关系的研究,在探讨乡村自身的结构跟外来民主观念的碰撞。这种关系不是不存在,但有一个转变。政治学家用了“善治”的概念。这个概念是沿用了西方最新的对民主观念的认识。这看起来似乎是在用比原来的“自治”或“宗族”更高明的办法来解决乡村的问题。政府变成服务型政府,利用当地的资源让当地的老百姓妥善地管理自己,看起来是超越了原来的自治,超越了宗族的新的办法。但这实际上隐藏了一个困境,就是从软权利方面重新再给乡村的政治制定上一个符咒。福柯(Michel Foucault)的“统怀”(governmentality)的概念被颠倒过来使用,成为把统治与关爱结合起来的一种新的治理方式和目标,这便是所谓在现代世界上到处都在推行的善治。非洲如此、拉丁美洲如此,中国当然也没有例外,大凡接受西方市场经济与民主法制观念的国度都试图在这一政治目标上付出努力。背后隐藏的问题是,西方给了非洲很多钱,非洲政府必须按照他们的理念行事。如果我们未来也遵循这样一种“善治”模式的话,可能带来的问题是需要提醒的。对治理观念和乡村政治的误读在今天需要得到重新认识。虽然是一字之差,“治理”是在另一个方向上借用了福柯的批评,把他的批评正面用到乡村的治理当中,变成所谓的统治的艺术。我们现在看到越来越少的乡村干部和老百姓之间的冲突,但同时也看到越来越多的对乡村的改造,新农村运动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最近我们开始在受灾的地区做文化保护和社会恢复的工作。地方政府可以拿出很多钱,让老百姓去投票,选出他们未来希望的政府。但实际上这个未来的政府的一些任务已经被界定得很清楚。所谓的“善治”是用资源满足当地人的需求,但这种需求不一定是真实的,在一定意义上是被建构出来的。徐秀丽、俞可平等人早前做的乡村治理的研究最早引入了西方的概念,但是没有反省性地与中国乡村结合。所以如何重新在中国乡村去理解类似西方治理观念的成长过程,而非照搬这样的概念,在今天的中国乡村面临巨变的时期,尤为显得及时和必要。

  第二个想要讨论的问题是“写文化”的概念。詹姆斯·克利福德(James Clifford)的《写文化——民族志的诗学与政治学》,是一本对人类学民族志加以反省的名著。他指出了我们所有书写背后的东西,所隐藏的意识形态、隐含的政治是什么。书中指出,民族志叙事的客观性在被打破,而民族志的生产或制造过程却越来越受到具有反思精神的人类学家们的关注。人们开始用各种新的书写方式来表达经典民族志所恪守的客观性观察的不可能。这样的一种反思也间接地通过介绍西方的反思社会学与人类学的理论到中国而带动了一批研究中国乡村的学者开始使用一种更加自由而不受学术概念范畴限制的书写形式来表达乡村的政治,曹锦清的获得不断重印的畅销书《黄河边的中国——一个学者对乡村社会的观察与思考》一书就是作者以日记体的格式对于黄河边的乡村政治的日常细节进行了细致的描述;以纪实的报告文学形式,运用社会学的实地调查放大来对安徽乡村农民生活状况的书写而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国农民调查》;2007年出版了两部同样是采取类似纪实文学同时又强调自己的民族志基础的中国乡村政治的研究,一本是于建嵘所撰写的《当代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湖南衡阳考察》,另外一本则是华中学派的核心人物之一吴毅撰写的《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这四本书代表了不同时段的中国农民问题。

  这些作品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它们的问题意识极为鲜明,这些作品的作者通过实地的调查和观察提出当下乡村所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及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像《黄河边的中国——一个学者对乡村社会的观察与思考》一书,所表现出来的就是“我是一个做调查者”,然后让对方表述我想要知道的东西的主人姿态。而且他关心的东西非常直接明确,就是在自我意识里非常凸显的权力关系,即干群关系。而其他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仪式生活等各个方面就没有在书里得到凸显。 

  吴毅在《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中试图借用本土概念比如书中所提出的“擂”和“媒”,有点像西方政治术语里的“压制”和“协商”,作者试图通过这个概念来建构老百姓和乡村干部之间的关系。他与曹锦清的特点是一样的,就是纯粹政治的一种关怀。而乡村其他方面的东西,借用奥特纳的一个概念“消毒”,没有真正去理解农民有自己的政治和政治学,这种政治学在这些研究者的眼中变成了只有支配和抵抗这一向度了,其他的向度都从他们视野中消毒消掉了。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怎么用本土概念?我们提炼那些本土概念的意义究竟是在哪里?如果可以用大多数人熟悉的概念来说明,何必再用这些本土的概念?我们现在已经发明了很多本土概念,比如说“面子”、“人情”等。这些概念不是抽离于生活的,一定是在一个特殊的场景中才会发生作用的。这种概念可以统合当地人的整体观念。比如马林诺夫斯基确实曾经提出过“库拉圈”(kula ring)的概念,“库拉”是当地人的本土概念,但是这一概念的吸引人之处是在于它虽然是一种交换,但是跟西方社会所惯常理解的、从来不加反思的经济交换的概念却是大相径庭的,而费孝通在其博士论文《江村经济》中开篇就提出了“家”(Chia)这个本土概念,他的初衷是要表明中国乡村社会中“家”的意义及其独特的文化的表达,那是跟西方人自启蒙时代以后所理解的“家庭”(family)有所不同的一套文化与价值观念。而这样的一种本土概念与主流的分析概念之间的这种差异性以及前者对于后者的挑战性在《小镇喧嚣》这本书中所提出的“擂”和“媒”这两个概念中显然是看不到的。

  于建嵘的《当代中国维权抗争》没有注意到奥特纳对詹姆斯·斯科特的批评,这个批评在今天看来还是非常重要的,即认为斯科特的《弱者的武器》是“缺乏民族志视角”的,缺乏民族志的深描。我认为于建嵘的书里带有很多的跟国家去对话的姿态,而没有真正从老百姓理解政治的独特性和全方位表达政治的可能性上来讨论问题。

  最后我想说的是,中国社会,特别是乡村社会,的确发生了转变,这些转变可能是西方的既有概念,比如“国家”、“社会”、“支配”、“反抗”等概念没法涵盖的一些新的现象。这些新的现象可能需要在新自由主义框架下来思考。在认识这些现象的过程中,第一步的理解是非常重要的。比如三峡移民的例子,已经清楚地显示出理解的重要性。我们现在有很丰富的描述,但是缺少丰厚的理解。这就是我对乡村社会科学研究的总体的一个判断和认识。

  贺雪峰(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成为问题的中国乡村研究

  中国社会学最应该继续的三大遗产应该是毛泽东、梁漱溟和费孝通,他们三人的共同点是将西方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他们从事理论研究的目的十分清楚,就是要改造和建设新中国,而改造和建设新中国的前提是认识新中国。毛主席认为,要改造中国,就需要首先认识中国,要认识中国,就需要对中国进行调查研究,就要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具体地研究中国的现状和中国的历史,就需要将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梁漱溟认为,只有对中国社会特殊的性质有了深入理解,才能真正有效地建设中国。费孝通也有同样的认识。

  换句话说,中国三大社会学遗产的共同点是认识中国和改造中国的统一,没有对中国社会的深刻认识,就不可能有效地改造中国社会和建设中国社会,而没有改造和建设中国社会的目标,认识中国社会似乎也就没有必要了。认识中国和改造中国,二者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

  1980年代恢复社会学以来,事情变得有些古怪。一方面,政策部门通过小岗村大包干的实例,证明分田到户可以调动农民积极性,从而发现了一个朴素的真理:只要调动了农民个体积极性,就可以发展农业,解决温饱问题,而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办法就是让农民的劳动成果归他们自己所有。政策部门一分就灵的朴素认识与高度意识形态化了的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一拍即合,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成为证明分田到户合理性的有力武器,分田到户成为脱离具体时空条件的普适的灵丹妙药。分田到户前后,中国可灌溉耕地面积的增加,化肥供应的大幅度提升,机械的普遍使用、农药的生产、种子的改良等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全被农民个体劳动积极性所取代,真是“人有多大积极性,土地就有多高产量”。

  这样一来,政策部门的研究就变得容易,只要跟领导人到各处一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摸着石头过河”就可以了。理论是不需要的,有了经验,有了个案,有了眼见为实,就可以制定政策,就可以改造中国和建设中国了。

  但是,理论并非一点用途没有,至少,理论可以作意识形态论证,典型如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为分田到户所作的意识形态论证。但我们发现,在社会科学方面,中国也已经落伍于世界。

  因此,在另外一个方面就是,中国自1980年代重建社会学以来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译介西方理论,由译介,到学习,再到希望能对西方社会科学有所贡献,大量的中国学者开始用中国经验来验证、补充、修正西方理论,甚至希望发展西方理论。遗憾的是,毕竟中国封闭多年,虽然中国学者发表了大量“中国经验”的论文和著作,却似乎很少有对西方社会科学的贡献,中国学者的学术自信心因此大为受挫。试图用中国经验来发展西方社会科学的队伍很庞大,包括中国在西方的留学生,中国一些著名大学的博士生所写以对话为目标的博士论文,以及各种刻意与西方社会科学对话的学者。

  在中国社会科学三大遗产中,“认识中国”和“改造中国”的统一被分割开来,相互缺少关系。认识中国,从而为改造中国提供理论依据的中国社会科学消失了,中国的社会科学的主体性丧失了。1980年代以来的中国乡村研究中,政策部门越来越依靠直观经验和个案典型,越来越依靠西方一般社会科学所提供的意识形态论证,越来越依靠新闻媒体的报道和领导人的拍脑袋决策,而中国学术界越来越热衷于与西方社会科学对话,热衷于用中国经验来检验和发展西方社会科学理论。

  当前中国农村政策部门的决策依然缺少强有力的理论支持,他们要么依赖直观的经验、有限的个案来作决策,要么依赖西方的一般社会科学理论。他们缺少对中国农村的系统的理论认识。他们的决策往往是在离开“认识中国”这一巨大理论前提下作出的,因此仍然习惯于“摸着石头过河”。在如此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面,“摸着石头过河”实在是太危险了。

  而中国社会科学界热衷于用中国经验去对话西方理论,这种对话无助于深化对中国的认识,也根本不可能为政策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学术界的理论与政策部门的决策越来越脱节,学术界忘记了“认识中国”的理论任务,政策部门离开理论的指导,就只能盲目地作出“改造中国”的决策。

  显然,当前中国乡村研究出了问题,核心就是认识中国与改造中国的脱节。中国社会科学的一个重大任务就是要为政策部门提供决策的理论依据,但是,中国社会科学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中国社会科学在与西方的对话中,在“为学术而学术”的研究中,迷失了自己。

  解决问题的办法是重建中国社会科学的主体性,就是说,中国社会科学的重要甚至主要目标是要完成认识中国的任务,只有深刻地认识了中国,才能有效地改造和建设中国。

  要认识中国,就必须深入到中国社会内部的逻辑中去,要理解中国农村,就需要深入到中国农村中去调查。我们的目标是理解中国农村,理解农村社会的内在逻辑,而办法则是借用各种可能借用的理论资源,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深入理解中国农村的性质及其状况。我们“应当从客观存在的实际事物出发,从其中引出规律,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要“详细地占有材料,加以科学的分析和综合的研究”(毛主席的话)。

  自1980年代以来,中国已经引进西方社会科学近三十年,如何将引进的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用于理解中国农村,是当前已经成为问题的中国乡村研究必然重视的问题。而我们以认识中国农村为目标,以大量农村调查为基础,来开展一场轰轰烈烈的认识中国农村的学术运动。以中国农村地域之大,中华文明之悠久,中国人口之多,乃至中国经济发展速度之快,学者之多,理论武器之丰富,只要有了正确的方向,我们一定可以在很短的时间极大地深化对中国乡村的认识,一定可以为改造和建设中国乡村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武器。

  而要达到以上目标,就需要恢复中国社会学的三大遗产或三大传统,就需要有大量学者自觉回归到理解中国乡村的理论努力中来,就需要重建中国社会科学的主体性,就需要将发展本土中国社会科学当作当前中国乡村研究的第一重要的任务。

  回到赵旭东在《中国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发表的“乡村成为问题与成为问题的中国乡村研究”一文,我认为,赵旭东正确地提出了问题,就是目前我们的确应该讨论中国农村研究的方向了,应该反思三十年来的中国农村研究乃至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了。但是,我认为赵旭东的文章没有正确地分析问题,他在文章中所谈的两个具体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乃至是错误的。

  具体地说,第一,赵旭东认为,目前乡村建设派像医生看待病人一样看待乡村,认为乡村存在问题,这本身是有问题的。但是,一是乡村建设者本身并不一定是乡村研究者,他们对乡村有关怀,假若他们不认为乡村有问题,他们为何要下乡搞乡村建设?二是当前的中国乡村乃至中国当然是成为问题的,不然为何要建设为何要改造?如果我们不承认近代以来的中国乡村存在问题,那就不能理解近代以来尤其是二十世纪以来中国学术的发展的原因与样态,更加不能理解毛主席、梁漱溟、费孝通这三大社会学遗产。中国农村的问题乃至中国的问题,当然并非纯粹中国自身的问题,而是近代以来,在西方坚船利炮的胁迫下的现代性入侵的结果。

  第二,赵旭东又认为,作为乡村研究的学者,在具体的调查中,“在面对受到伤害的农民或者受到污染的乡村时,该如何做出自己的反应呢?干涉还是不干涉,这是摆在中国乡村研究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难以解决的学术伦理问题”,从而,赵旭东认为“在越来越多的人自觉为权利而抗争的时候”,中国学者该如何行动,就是“当今中国乡村研究无法避开的策略性选择及未来的努力方向”。而事实上,对于中国学者来讲,成为问题的中国乡村研究的症结在于忘记了认识中国的目的,丧失了中国社会科学主体性。中国乡村研究的首要目的是理解中国农村,认识中国农村,认识中国是“体”,西方的理论资源是“用”,中国农村研究的首要目标应该指向理解与认识中国农村,而不是与西方学术对话。借用西方的乃至任何的理论,来深刻认识中国农村,从而为建设中国,为改造中国提供理论基础,是当前中国农村研究的主要任务。在这个认识中国农村的过程中,“为学术而学术”是必要的,在这个层面,赵旭东提出的“干涉还是不干涉”的所谓学术伦理,则恰恰又是一个误导性的问题。

  总之一句话,如何重建中国社会科学的主体性,是当前中国社会科学必须首要的自觉。

三、“认识中国”与“改造中国”

  吴重庆(《开放时代》):没必要声称“认识中国”是为了“改造中国”

  雪峰屡屡强调“认识中国”与“改造中国”。我想问的是,是不是只有以“改造中国”为目标的“认识中国”才能促进并推动“改造中国”?是不是只以“认识中国”为目的的“认识中国”就无法促进并推动“改造中国”?如果说这后一个问题是不存在的话,那我觉得你提的问题就是假问题,就没必要声称“认识中国”是为了“改造中国”。如果这个问题是不太真实的话,我们就应该讨论如何更好地“认识中国”。也许研究者不以“改造中国”为目的地“认识中国”,可能会更有利于对中国问题的揭示。

  仝志辉(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以“改造中国”为目标的学术有助于“认识中国”

  以“改造中国”为目标的学术如何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我同意贺雪峰讲的,前辈的确做了很好的示范。他们当时做研究就是为了救国、富民,这强烈地影响到他们能够做出很好的研究。改造中国的目标确实是有利于认识中国的。这个姿态是怎么帮助认识中国的呢?我觉得有两个维度:一个是怎么落实一些方法和技术。比如“野性的思维”背后的一种方法就是,我们先不理会别人的成果,更加注重自我的积累。这是一种方法,不能理解为是一种姿态,不注重与别人的对话,而是我们更着重于不同经验的积累、不同概念的提出,这对理解中国是非常必要的。但现存的学术制度导致人们把其看作是不理智、激进的方法。第二方面是费孝通讲的“学术的正气”。我们不能把拯救中国整天挂在嘴上,而是要真正沉下来,要凭良心做学术。

  例如,中国乡村政治研究有一个实践性的关怀,就是说乡村是有问题的,乡村需要发展。从这个实际上的关怀来说,中国乡村政治研究应该回应这个问题。深化中国乡村政治研究是乡村政治发展实践的迫切需要。根本上说,中国乡村需要改变,需要变好,乡村政治研究是探讨这个道路的一个非常好的切入点,是一个不能回避的切入点。这个意思就是说需要改造乡村,改造中国,更好地认识乡村认识中国。中国乡村政治研究在近二三十年的兴起和发展就带有这个痕迹。现在需要对这种实践关怀对研究产生的不利影响进行反思,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取消这种实践关怀。我的意思是,可以从正面讨论这个实践关怀对研究怎么能够产生正面作用,否则无法理解像费孝通对中国社会科学正气的强调;无法理解毛泽东说要把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来认识中国;也无法理解梁漱溟对中国社会特征的揭示,和对西学即批判又吸取的态度。

  卢晖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认识中国”需要一个冷却阶段

  谈到我们做乡村研究的不同类型,我觉得雪峰对“认识中国”还是“改造中国”的分类,有点过分夸张了,我同意吴重庆的看法。其实,很多研究都有很深的价值关怀在背后支撑。当然,我不是说所有的,有一些可能只是纯粹完成一个论文。

  在我们过去的乡村研究中,比较多的是从现实问题出发,特别是从政治性、政策性问题出发,选举,乡村治理,农业税等等。从政策问题出发,最终的目的也可以定位在解决政策或提出政策,但中间要有一个后退,由一个政策问题激发,又怎样把它转化为一个学术性的问题,这就是我们所讲的“认识中国”的问题,这中间可以和我们的学术传统,无论是人类学的,社会学的,政治学的传统结合起来。我同意雪峰讲的首先我们要有问题意识,就是说在中国做研究目的是什么?不是纯粹为学术而学术,不是纯粹为认识中国而认识中国。但在有一个具体问题之后怎么办?这就需要从现实问题出发,通过一个冷却阶段。

  为什么需要一个冷却阶段?有的时候我们会有强烈的“改造中国”的愿望,这种热诚有时候会有危险。雪峰讲到社会学的中国传统,他提到三个人,毛泽东,梁漱溟,费孝通,毛泽东改造中国的这种热诚我是非常敬佩的,但是说到毛泽东在社会调查方面,我觉得他有很多思考就因为他的热诚非常强烈,他的目标非常明确,所以他的调查会比较容易受他的“改造中国”这样一个目标方向的引导,有时候会容易走偏。

   文 军(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学系):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

  讨论关于“改造中国”还是“认识中国”,我的看法是目前“改造中国”还不太合适,主要的原因是,学者还是学者,他的主要角色是非常定位的,他不是一个行动者,多种角色置于一身我觉得做不好。社会学强调的是问题的提出,而不是解决问题,因为问题是唯一的,而解决问题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实际上是更重要的。

四、进入乡村中国,认识乡村中国

  庄孔韶(中国人民大学人类学研究所):发现乡村社会的文化基底

  乡村社会研究的早期历史中,人类学和社会学合璧研究的现象随处可见,从葛学溥对中国广东乡村的调研到费孝通和林耀华的村镇研究均如此,而且后者乡村研究的方法和理论还有效地平移到工业社会,霍桑实验的参加人就有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的联合作业,并没有严格的学科与身份界限。

  当今的乡村研究,两个学科壁垒较前明显了,从量化与质性研讨的比重,到观察问题的切入点看,有了一些区别,但学理的叠压之处还没有完全脱却。

  仅仅从学科的切入点看,今日人类学关注乡土社会首先是基于不同生计类型基底上的族群—文化多样性的存在研究。这紧紧相关于人类学基础研究的四种基本生计背景:游猎、游耕、游牧和定居农业上不同族群与文化的传统多样性存在和面临全球化市场经济干预下的变迁及适应问题。因此,我们已经注意到无论是诠释性的理解研究,还是参与性的社会实践(例如建议性的或干预性的),均离不开对上述生态文化诸类别的基础性考察。中国境内在上溯半个多世纪的定居性干预下,诸多游动居住族群的被动性生计—文化变迁换来了西洋指标的GDP提升,却以两代人(从晚清以来有的地方是四代人)被迫克服心理压力(因文化中断所致)开发“新的”生活为代价,它的情况类同于强制性移民的遭遇,即在短期内快速改变生计方式或背井离乡,这样常见的情况是,不移动祖居地的生计方式变动同时造成了生产生活方式的剧变而导致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断裂”而无所适从(如终止游耕,变动生计),生理心理疾病丛生;而移动祖居地者则更增添了根缘失落的祖先认同心病,成为“文化生存”(Cultural Survival)的巨大代价。这种快速文化变迁——包含最富于伤害的文化替代过程,等而次之的强制移民状态,以及原地变动状态,都因族群—文化主体性失落而使GDP数据背后的生存质量大受怀疑。特别是因剧变而引发的文化生存状态更为不幸,因为缺少时间缓冲的文化中断必定极大地影响族群及其个体的生存质量。只是我们难于知道以时间为维度的不同速率的文化中断状态到底有何种适应期能够使变动中的族群及其个体获得一个不得已而求其次的,并且身心可以接受的缓冲期。如果一个乡土社区的居民既不能回到过去,又不能拒绝难以拒绝的从外向内(外来的规划者)剧变的前程,那末,我们只能为那些身临其境的族群祈求一个尽可能长时段的平安的文化适应期。因此,今日乡村社会研究的基础的切入点就是上述生态—生计—文化连接的人类学的观察,因为它是下述观察层面的基础。

  乡村社会的制度与组织是又一个观察的重心,这源于族群区域活动的方式特点。人们是以宗族组织人民,还是凭借地缘、业缘的结合制度,抑或是信仰的支援活动,都将看到文化的深刻烙印。如果我们考察那些正规的主要是行政层级体制以外的所谓“非正规组织”(在多数情况下),那末我们总是可以找到在民间日常运转的五花八门的“作为文化的组织”。社会学家的城乡社会网络理论紧紧和组织人类学视角有良好的学术交接点,参照社会网络的理论,我们正是在检索各种组织的功能性与机械性、内外联系的有机性,以及寻找其作为文化的组织的特征。其中,同生态与家园认同、族群认同联系,乡村社会血缘 / 地缘和业缘等的组织的文化内涵可以得到深度理解,这种深度理解的一些原则便可以转换到流动人口的诸多应用性课题之中。

  当我们对乡村社会加以鸟瞰式的观察时,权力与制度的过程同作为文化的组织之过程始终息息相关。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区域(族群)政治与控制的判断,需要理解文化的组织的地位;无视文化的多样性的凌空政治,不容易获得成功;此外,无论是正式组织,还是非正式组织、自组织等,它们在权势的分布范围中如何运作,正是人类学关注的主旨,其运作过程下联环境与生态背景,上联情感、精神与信仰的原理,人类学的文化的诠释才有机会得以深入。

  这样,我们需要着眼于我们的多民族的国度,乡村发展的内地平原设计,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例如西南山地或西北游牧地带。当我们讨论华北平原的平面的市场圈、婚姻圈和信仰圈等的时候,在西南一些山峦峡谷地带却只有平面的婚姻“线”和立体层级交换(那里传统上的少数民族分层居住所致),学术观察的一律性实难涵摄文化的多样性。因此,难于存在不同区位的“一刀切”的中国乡村社会发展方案。不存在一律化的发展计划的重要原因,还在于多民族和多元文化中存在着多样性的传统生活方式,这些不同的生活方式都是由各种“作为文化的组织”交互运作的产物,因此任何的发展计划如果不考虑那里的生计方式和地方组织特点,仅仅依照携带外来风习与价值观的实施框架行事则难以奏效。现在,大规模的国际国内发展项目,例如乡村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项目就常常能见到无视少数民族特定习俗、不屑一顾民间组织配合的情形,而最终以项目实施不力或形式主义而告终。所以,对特定社区的整体性观察,以及对正规组织和非正规组织的综合研究应是社会学和人类学合作的较好选题之一。

  至于情感、精神与信仰层面的问题,一直是快速变动的世界的普遍问题。世代相对不变的生计方式发生了急剧变化,加上年轻人出走流入城市,留下老人,几代人住在一起其乐融融的传统农人家族生活早已七零八落,以致一部分农村在这种颓势之下,老人极为困惑。一位朋友的父亲一边收到儿子从城里寄来的钱,一边是孤苦伶仃地度日(尽管钱多了)说:“现在是为什么活呀?”反映了今日乡里人的情感、情绪失落状态已不能小视,而且心理精神疾病增多,伴随了一些农人试图追寻信仰的家园。一些新的外来信仰系统进入传统农村,冲击了地方文化,引发了村民之间的矛盾,不同民间组织的互动与交叉,人们找不到整合整个乡村社区的精神支柱,处于群龙无首之势。记得在一百年前中国各地发生教案时,曾经提及文化冲突的后果问题,然而,今日的宗教与文化隔阂还仅仅是一个方面,强大的全球性市场经济触角不断地侵入传统中国农业社区,从平原到山地,外来经济、政治与文化(大概主要是美国文化制度系统)的强势状态在改变着作物种植之选择(作物品种减少和集中,以适应商业运输和大面积种植),影响了超级市场的配置与商业内涵,也使乡村和城市社区的发展规划日益趋同。而地方文化却因青壮年流出农村,缺少了代际之间的衔接,老人又无能为力,最终冲击和淡化了农村的节日与民俗生活。然而,民俗遗产之内涵正是文化的核心与族群认同的根源。还没有哪个民族如此单一、直白地拿“恭喜发财”这类话语当成全民流行祝福用语,真让我们国人在这个世界大家庭中脸红,体现了当代一些中国人在市场经济助推下被特别推崇的“财迷”心态,然而人类群体的古今与未来福祉从来不是只以金钱作为唯一的指标,于是在这个急匆匆的社会中人们开始重新思考幸福与人生目的的问题。如果农村传统文化得不到稳固的传承,失去了文化的中坚力量和族群 / 区域文化的认同,就意味着文化的急剧中断,如果得不到有效的传承承诺,如果不能重新获得民俗的力量,我们的乡土社会就没有幸福可言,我们的乡土精神正在被单纯市场经济的金钱力量取代,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没有文化精神寄托的乡村一定没有未来的前程,那末我们就需要和农人一同讨论和整理我们乡村人民的精神世界,推动我们已有的民俗生活,因为促成基层文化认同的民俗精神不能失落。

  然而,难于阻止的全球市场经济速度又反向提出一个何以应变的问题。一方面,人类学需要找到农村文化中断而造成的情感、精神与信仰层面的问题,需要我们加以理论导引,如果我们做得到的话;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努力寻找快速经济 / 社会变迁条件下的应变态度与实践。我们知道,现代企业和公司,无论是何种国家或族群的成员卷入,凡是在作为机械(功能)和有机的组织方面跟得上变迁以外,还有一个作为文化的组织的应变和转换问题。因此,当代企业和公司的研究,已经不是单纯考虑科技和雇员可以快速应对企业内外技术性改变问题,而是实践组织与文化的快速调整,这样,已不像对待缓慢运转的传统乡村社会那样的不慌不忙的研究,而是时不我待。不过,即使今日中国农村的社会进程越来越快了,我们还有时间(相对跨国企业运转而言)坐下来探讨一些严峻的问题:如果说最佳的现代社会运转模式是减低文化中断的影响,并顺利转变为社会文化适应的新的生活方式;那末,就必须立足各个乡村社区的整体性运转设计,其中有几个必备要素:如代际传承的链环需要保持(一些发展较好的中国乡村已经把流入城市的年轻人吸收回来);人地关系构成在生计与生活方式上形成微型体系;亲缘、地缘和业缘关系同区域民俗及信仰处于整合状态。这无疑又回到人类学以上谈到的环境—生计—组织—精神文化的变动的整体关系,其中,已是应变过程中的不断变化的新的组合与整合。于是我们设问,较多地保持自身族群精神、民俗信仰和现代性综合一体的日本是好的榜样吗?处于文化替代、文化压挤状态的夏威夷土著与北美印第安人是不好的榜样吗?总之,中国乡村不可接受全盘文化替代的结局,这就要求因市场经济推进而使中国农村社会急剧变迁而造成的文化中断现象需要社会学 / 人类学等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和梳理,它的研究的最终意义在于我们能够找到应对世界剧变而又获得身心健康发展的途径。只有科学技术的进步而没有良好的文化适应、传承与认同的新社会不是中国农民所希望看到的。为此,积极参与乡村社会的学理的分析,抑或是社会之参与实践都是互渗的,因而它们理应处在互补的和需要相互协同的状态。

  贺雪峰:核心问题是指向

  我们要怎样“认识中国”?是不是只有民族志才能“认识中国”?是不是这一个地方调查的时间越长我们就越能“认识中国”?我觉得这里面有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我们要开放,也不仅仅是从日常生活,还有较典型事件,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政治学研究,哪个学科都没关系,核心是指向。我们要指向哪里?就是我们在研究时要理解农村,理解农村的各种各样的现象。你怎样去理解呢?为什会有悖论呢?因为我们的理论是有问题的。在我们都指向理解农村时,我觉得问题就不大了,你提你的意见,他提他的观点,最后乡村就成了我们讨论的平台。谁的解释好,谁的解释不好,谁的解释在这个层面,谁的解释在另一个层面,最后就会构成一个有关农村的立体的图像。实际上还有一个情况就是,我们得到乡村的经验后,把它分离出来,指向另外的其他的方面之后,乡村是什么,我们就不知道了。

  我们的乡村研究需要多学科多角度的方法,每个人都有一个角度,每个人都不可能穷尽真理,最终我们就来“认识中国”。但是“认识中国”的目的是什么呢?我们“认识中国”的目的就是“改造中国”。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不可能汇聚在一起来讨论。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讲指向,我们的指向应该是理解中国这样一个大的方向。

  潘守永(中央民族大学人类学研究所):先清理自家门户

  今天大家都觉得做中国乡村社会研究要打通学科壁垒。但是我觉得在打通壁垒之前要先清理自家门户。一个学科如果连自己的目标都不明确,还谈什么打通壁垒?不管是人类学还是社会学,都首先是一种工具体系。如果我们回避学科的规范性也是成问题的。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立足点。

  另外,虽然我们今天乡村社会研究已经做了三十年,但是查看很多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国乡村的文献,可以看到引用的文献里很少是中国的。在这样一个情况下,如果我们还认为西方社会科学就是不能理解中国社会,我觉得这也是故作姿态。

  刘翠霞(南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自反性”的进入——中国村落研究的理论困境

   学者们对“村落”的理解不外乎以下几种:(1)原始说,即认为村落类似于原始部落或初民社会,是农村社会进化史的开端。(2)区位说,即将村落视为不断演进的空间聚落单位,关注村落中所有人的生存空间环境。(3)共同体说 / 社区说,即将村落视为受共有的社会规范制约的、具有强大凝聚力的天然和谐的共同体。(4)单位说,即认为村落是乡村社会的基本单位,是构成中国农村社会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群体。上述关于村落涵义的理解为我们全面地勾勒出了村落的基本意象,虽然理解各有侧重,但我们发现学者在村落研究中有意无意地都有一种透过村落理解中国社会的宏愿,这其实就是一种“超越村落”的企图。所以从这里我们也会发现村落研究本身是一种“自反性研究”,也就是说在研究村落时,学者更多的是想超越村落本身,获得对宏观社会的洞见和省察,透过村落来看乡村社会乃至中国社会,这是一种事关宏旨的研究。

  中国目前的村落研究的分析框架往往是二元式的。比如说村落—都市、传统—现代、国家—社会等典型的二元分析框架。二元分析框架对我们分析问题的确是一种有力的工具,但是诱人的解释力背后往往也隐藏着滑入二元陷阱的危机。在村落研究中落入“二元陷阱”的最突出表现就是“嵌入”思维:国家嵌入社会;大传统嵌入小传统;现代嵌入传统;城市嵌入乡村。当国家、大传统、现代、城市与村落遭遇时,它只能“嵌入”到村落中,永远作为外部性力量发挥作用,而不是“融入”村落,二元之间有一种相互对抗的敌对关系,这也是中国村落研究的理论困境。村落研究能否真实地反映村落的面貌,它作为地方性知识是否能够代表“大社会”的景观,造成村落研究的合法化面临困境。作为一种自反性研究,村落研究有着“超越村落”的企图,即通过村落来理解中国社会。那么这就出现了“代表性”的问题。另外,我们所研究的村落是不是真实的村落,是不是掺杂了我们太多的臆想成分在里面?真实的村落到底离我们有多远?

  对于代表性问题的解决,主要有两种方案:一种是“硬方案”,即单纯从扩大研究村落的数量入手。通过研究几种类型的村落或区域来兑挤出一个整体的中国社会来。这种方案在逻辑上行得通。但是目前中国有几十万个不同类型的村落,单纯扩大研究的数量,可行性并不高。另一种是“软方案”,强调深入挖掘个案村落的意义,主张立足宏观的社会来分析微观的村落,同时用微观的村落来关照宏观的社会。这一方案可以说是迂回战术,摆脱了代表性问题的纠缠。

  对于“真实性”问题,学界对其的解答远远不如对代表性问题的解答那样投入、全面。这与长期以来将真实性等同于代表性问题有关。而研究者的价值参与程度、研究本身对研究对象的干扰程度以及研究对象的合作程度都会影响村落真实性的展现。如何将这三者有机结合到一起,反映真实的村落?这是村落研究合法化的前提。

  如何摆脱二元论的困境,使得村落研究的合法化得以确立?可以借鉴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布迪厄提到过“场域”概念。场域是开放性的运作空间,每一个场域都包含在另一个更大、更宽的场域当中,而且每一个场域都与其他诸多场域有着关联,这表明场域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与此同时,场域型塑着惯习。反过来惯习有助于把场域间构成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值得社会行动者去投入、去行动的世界。这也恰恰说明场域是建构性的,是生成的。村落就是一种场域,具有开放性、生成性和建构性。于是,我们将村落研究的策略锁定为“场域建构主义”:村落的开放性保证了村落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去代表大社会真实的状况;而村落作为场域空间的建构性和生成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二元论的陷阱,从而使我们一步步逼近村落的真实,达到对整个中国社会的更加宏观的理解。

五、重返日常生活状态下的乡村中国

  仝志辉:剥离抽象话语,确立农民主体性——以中国乡村政治研究为例 

  我个人的一点体会是,原来的中国乡村政治研究过分地从政治学这个学科,将乡村政治完全视为国家政治在基层或区域的影响,所以过多地讨论农民的政治权利要得到保障,乡村的民主怎么能够落实。比如我们曾经做的村民自治研究,这个取向非常明显。但这样做的话可能不能揭示乡村政治中的真正问题。

  我认为乡村政治研究其实是要研究农民政治。既有的研究在突出农村这一方面很多,但对于其中活动的政治主体农民的关照不够。我们现在有关于农村研究分区的策略,农民从经济生活到文化心理分化得很厉害,我们要去理解不同的农民,理解他们之间的互动。我认为这是乡村政治研究可以努力的一个方向。

  如何进入对农民政治的研究?这里提一个农民政治行为。这一方面是对偏重于制度结构的研究的一种疏离,同时也是想从一个更加生活化的角度来理解农民的政治行为。我对农民政治行为有一个定义:农民政治行为是和农户的经济行为和社区生活行为一体的,并受农户经济行为和社区生活行为影响,在乡村公共生活领域中表现出来的一种行为。如果要研究农民政治行为,当然就没有现在对学科的一种分界。因为你要理解农户的经济生存状况,农户经济的研究是一个基础,不一定用经济学的角度去进入,但农民日常生活中经济的关切,对子女的期望,对老人赡养的想法,这些经济生活的限制对他日常生活的影响;他的社区互动对他一些行为的约束和塑造,都会影响到他在政治行为中的表现。什么是农村的政治空间?不一定要通过一些政治学的定义,否则我们就只能看到选举、抗议、冲突。从我的感受来看,政治是有公共性影响的,是人际互动中一个非常特殊的部分,涉及到声望、资源获取,利益的极端化,就会被农民自己上升到政治的高度去认识。

  我认为乡村政治研究要找到对农民政治行为主体性确立的一种方式。这可能会从几个方面得到突破,一个是在叙述方式上,我们怎么去摆脱赵旭东批评的,你罗列访谈资料,但把研究者的主体性凌驾于农民的主体性之上。但我这里说的主体性比较具体,就是政治生活的主体性,要确立出来,要有一种合理的表述方式。第二个我认为在研究的现象上要突破。什么是农民认可的政治,或者说我们要通过一种反思,确立农民政治应该展现的那些现象,以及它产生的一种心理反应。第三个我认为要找到农民政治主体跟其他我们所研究的政治现象的一种对话的方式。就是说农民的政治行为会和宏观的政治在经验现象发生连接,这些经验现象的连接点要被观察到,被叙述到。

  卢晖临:进入日常生活中行动者的所思所想——以对后集体时代农村盖房竞赛现象的思考为例

  我想研究农村的学者都能观察得到在后集体时代的贫富分化现象,这是广为大家关注和研究的现象。自1980年代初广大农村地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中国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日渐提高,但与此同时,伴随经济分化而来的不平等程度也愈益加深。这可以用国家统计局的资料,农村的基尼系数来反映。我国农村的基尼系数在1978年只有0.22左右,但到了1999年已经逼近0.35,这样一个增长的速度是很惊人的。基尼系数反映的是不平等状况,这种增长反映了农村贫富分化的加深。到2004年,中国农村的基尼系数上升到0.3692,这至少反应当前农村的不平等已经很严重。以上是将农村作为整体来考虑贫富差距,具体到村庄内部,贫富差距更为明显。

  这样一个明显的贫富差距,如果和计划经济时代相比,会让我们觉得更是一个问题。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一直到七十年代末,集体时代中国农村的平等化程度,缺乏大规模的数据,无法作出准确的估计,但一些点滴的个案资料可以帮助我们形成认识。1954 年几个合作社收入差距的资料显示, 劳动力之间的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的差距基本上在1 倍以内, 人均收入的差距为 2 倍(刘文璞、吴国宝, 1997)。Mark Selden(1985)对所计算的1977年河北五公大队一个生产队内部的集体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22,1970 年代中期广东的两个村的基尼系数仅为 0.16 和 0.17。Putterman(1993)利用河北省获鹿县大河乡 1979 年的住户调查资料计算了收入差距的不均等程度, 其中得到 5 个生产队的基尼系数介于 0.14~0.19 之间。这些材料都是一些个案,不是全国的统计数据,但都验证了早期由Parish和Whyte等完成的研究,他们发现社会主义中国的不平等程度不仅远低于市场型的发展中国家,低于西方发达国家,而且略低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Parish and Whyte, 1978)。总结起来,集体时代由于推行的是高度平均主义的分配政策,生产队内部社员之间的经济地位获得了相当高的同质性。

  这就使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更加有意义:在一个推行平等化实践近三十年的国家,人们会如何看待、处理如此明显的不平等?今天的社员,他们很多都是享受当时的这种平等的,还有他们的后裔,他们怎么去看待和处理这些不平等?一些学者的研究也涉及到了这些问题,当然不一定是从农村的角度,Martin Whyte和李静君的研究都发现,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人与欧美资本主义世界的人一样,更加认可市场公正原则,而不是社会主义的平等原则。他们发现,被访者大多认为当前贫富差距的结果是公正的。他们的研究对象是城市居民,不过,我们在农村里的走访,似乎也印证了他们的发现。在农村里做调查,与普通农民闲谈时,虽然常常能够听到他们对当前显见的贫富差距的牢骚话,但是,进一步问到“这公平不公平?”却很少有人质疑贫富差距的正当性。即便是相对贫穷的村民,在谈到村里的富人时,最常见的评论往往是“人家有本事呗!” “人家会搞呗。”我在安徽做调查,他们常常说“会搞”这个词,这也是对走在他们前面的富人背后的机制的一种认可。在一句简单的“会搞”后面,既包括勤劳苦干、经营有方,也包括耍奸使滑、坑蒙拐骗。集体时代的受苦受穷经历,使得平均主义(村民称其为“吃大锅饭”)丧失其价值上的正当性,改革意识形态所向披靡,村民们倾向于接受任何个体作为所导致的结果,乃至于可以罔顾法律和道德的戒律。 

  既然村民认可造成现实的背后机制,那么我们有理由期望村民们平和地接受现实,达成现时代的社会分化秩序。这也是我在看Martin Whyte和李静君的文章的时候的一种感觉,感觉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就是我们今天的社会是一个有人在高有人在低,有人在前有人在后,但比较有序的状况。可是,如果我们浸润于农民的生活世界,就能够非常明显地观察和体会到一种强烈的“悖逆”,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所作所为与所说所思的悖逆。村民们在解释社会分化的现实时,无论是口头上还是思想上,都很少去质疑其合理性;但在他们的生活中,却时时用行动表达出对现实的不接受。

  我现在谈的是一个比较具体的方面,农民盖房子。现在的盖房子我们称之为盖房竞赛,这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在安徽做调查的时候就已经非常明显。今年上半年我又随队去河南、河北,目的并不是为了去调查盖房子的情况,但村庄里如火如荼的盖房竞赛仍然让我印象深刻,只是更加升级而已。当然也有一些新的情况。在河北他们盖的是平房不是楼房,有大院子,这与当地的气候和生活习惯有关。河南南部很多地方开始盖两层楼房,福建则开始盖四层楼五层楼。这种盖房竞赛可以从很多角度去理解,但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地位竞争。阶级分化事实上在盖房之前就已经完成了,通过一个大的市场,这是村庄无法左右的,不平等的地位已经造就。那么盖房体现了什么呢?这恰恰是个体在消费这一领域表达对客观造就的经济分化的一种不甘心、不情愿、不接受,造成了在外人看来好象是不理性的一种盖房竞赛。农村盖楼房不一定方便,甚至不一定舒适,这与农业生产的特征和当地气候有关,盖房投入的资金很多,但他们的生活水平很低,在河南很多地方吃肉还是一种奢侈。李景汉主持的定县调查,34户农家1928~1929全年生活开销记录,食品支出平均每家168元,房屋平均每家估价362元,房屋造价是平均食品支出的两倍左右,但今天去看,可能绝对不是这个水平。在河南的农村,20万元盖一个楼房,他一年的食品支出可能不到1万元,这是二十倍。当然这背后有很多原因,这与今天的消费结构、人们的经济支出结构、经济生活特点都有关系。

  我认为,必须从盖房对农民来说所体现的意义的背后,才可以理解我们所谓的农民的“不理性行为”。造成盖房竞赛的原因很多,比如城乡的事实性隔离。很多人到城市中赚钱但留不下来,至少他自己预期将来还是要回到乡村的,在城市里他只是一个赚钱的机器,这就造成空间意义上非常狭隘的地位展示舞台,他只有在自己生活的小村落里来展示自己的成就、自己的地位。另外一个原因,比如公共性的缺乏。因为人都有展示地位的需要,但乡村中社会意义上的公共舞台在萎缩,这在后集体时代更加明显。当以前的框架不存在之后(比如贺雪峰用“原子化”来表述它),社会意义上的舞台也非常狭窄。在社会意义舞台很大的地方,人们地位的展示可以有很多渠道,比如通过宗教仪式,通过对公共生活的参与,修桥建路,以及由当时的传统文化去支持他。比如传统的富人可以修桥、建路、资助庙宇。有学者曾经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写过文章,把宗教生活看作人们地位的一个展示出口,但是在中国乡村,这个出口后来发展得并不够通畅。从公共意义上来讲,这使得地位展示的舞台非常狭窄。

  为什么农民会有这么大的精力去投入盖房子?实际上在后集体时代,一个人的贫富差距被农民解释为个人作为的结果,很自然地就会把自己的贫穷落后看作是个人的无能、不作为的结果。在现代社会,一个人的生计、财富都和他能否抓住市场的机会连在一起,所以看起来似乎越来越成为个人努力的结果。“没有人拦着你发财”——贫穷几乎成为窝囊、无用的同义词,有落后趋势的农民都要面对这种责难的恐惧,在这样一个意义上讲自我是受伤的。所谓自我,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是“我看人看我”,你怎么去感觉别人看你;用米德的话说是镜中我,首先都是当事人自己体会别人怎么看他。他体会到我贫穷我落后别人会把我看成是窝囊的,看作是无用的,看作是失败者。这样一种责难的恐惧在我与他们的交流里感觉是挺严重的。

  有很多社会学家讨论“受伤的自我”这个问题,比如美国的社会学家Sennett 在The Hidden Injuries of Class里深入讨论过分层社会的社会心理后果。社会分层往往造成中下阶层人士深深的自责,走向自怨自艾、自我沉沦,进而自我合理化。我们在今天的中国农村也看到这样一种迹象,把贫富分化纯粹看作个体作为的结果,在这一情况中我们发现他们并没有走向完全的自我沉沦,而是走向合理化和接受这个现实。在盖房竞赛中,我们看到的是顽强的不甘心、不服输的精神,自怨自艾、自我沉沦的情绪荡然无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反差?对此的解析不能绕开历史。集体化的经历和记忆与村民在这样一种受伤的自我面前的反应是有直接关联的。我在安徽做调查时经常听村民讲: “谁都不比谁差多少”,但事实上这种分化已经出现了,进城的人由于工作不同也产生了分化,但是他很难接受。过去集体化时代的自我是一个相对平等的自我,是流动的。Martin Whyte的研究发现大的家族在贫富分化中的位置:当孩子小,供养老人的时候,就比较穷;当孩子到15到28岁,这是一个家庭最盛的时期,每个家庭都会有这样一个轮转。今天虽然落后,但孩子长大后会变好,即使有差别也不是很大。那个时代的自我是你稍加努力就可以维持和别人的平等。这样一个集体化的经历,对于我们今天,当他面对现实的分化和客观的不平等,感觉到自我受伤的时候所采取的行为是有直接的关联的。这个背后是什么呢?我开始讲到的所作所为和所思所说的一个悖逆,所作所为是比较表象的,所思所说是比较深的,但实际上背后还有一个更深的东西,我们可以说它是一种自我感知,一种内在的情绪。中间的层次我们可以说是一种文化价值,今天这个时代被高扬的价值(谁穷谁富是自我作为的),最深层的自我的感知再到浅层次的所作所为。

  总结来看,可以将后集体时代的盖房竞赛看作是农民对客观的经济分化的主观对抗,是对面临威胁的自我形象的自我救赎。那一栋栋矗立在平地上的房屋,与其说是实用性的住宅,毋宁说是一个个展示的自我。

  吴重庆:关注乡村社会的日常状态

  志辉和晖临在报告里关注的是中国乡村社会的日常状态,我认为这在目前尤其有意义。日常状态下的中国乡村社会应该成为目前从事中国乡村研究的学者共同关注的对象。晖临讨论了农村的盖房竞赛,这样一个貌似鸡毛蒜皮的研究题材即使对“改造中国”这样一个宏伟的目标来讲,也是可以扯上关系的。很简单,比如说我们了解他们盖房子的竞赛是出于什么目的、动机,如果在新农村建设中能给农民提供一个多渠道的展示自我价值和成功人生的舞台,他们可能就不会把全部精力、财力投入在盖房竞赛上了。如果他不是把所有的财力都压在盖房子比赛上,那么他就会安居乐业、身心舒畅,这是非常符合“改造中国”的目标的。

  我们现在的乡村研究大多关注乡村社会中比较热闹的甚至是非常态的事件,比如村民自治,上访,集体行动,维权抗争都是很热闹的,我们能不能关注一些不是那么热闹的又是比较常态地发生于乡村社会的场景?关注常态的乡村社会,其对认识中国的作用并不低于关注非常态的乡村社会。可是,目前从事中国农村研究的学者还是偏向于大题材,热衷于热闹事件。

  林聚任:欠缺对农村社会基本问题的研究

  我可以提供一个佐证。根据我们对《社会学研究》自1986年创刊以来至2007年22年间刊发的有关中国农村社会的共计231篇学术论文进行分析之后发现,中国农村社会研究与社会现实问题密切相关,各研究专题的历时性变化与农村发展政策、制度变革、现实问题呈现极大的关联性。从我们对各个研究专题和关键词的分析可以看出,研究者们的学术兴趣点多集中在当前农村社会变革与发展的重要领域,例如农村改革、小城镇发展、乡镇企业、基层组织变革、城乡关系、农民工流动、农村养老与社会保障等等。当然,有一些基本问题是社会学家始终关注的,但总的来说,农村社会研究具有很强现实性和应用性。

  我们发现,研究者关心的主题相对集中于:第一,集中关注“变迁性”问题。流动、变迁、角色转换这三个关键词都是有关农村社会事物变化的。研究者们不约而同地着眼于“变”的视角。第二,集中关注某些“社会群体”问题。学者们特别关注对农民工、妇女、“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研究,考察他们的生存状况,所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之路。第三,集中关注“社会关系”问题。如城乡关系、人际关系、社会支持网,以及婚姻家庭关系,都一直是社会学者们研究的课题。   

  中国农村社会研究的问题性虽强,但这些问题更多地是与形势性较强的经济社会变革相关联,时变性大,然而缺乏对更基本的农村社会结构性或更深层的问题的研究。

  卢晖临:退思——观历史——察人心

  吴重庆谈到了乡村社会的日常生活状态,我觉得他总结得非常到位。那么怎样进入日常生活状态?实际上我并没有一个比较准确的回答,我自己也是在思索之中。过去讲退思,你退一步之后才能进入到它的常态之中,去看现在乡村无论是哪个地域自己的特殊性、它中心的问题、村民中最大的焦虑等等。当然每个人的眼光不一样,看到的东西不一样,这都没有关系。另外一点就是进入日常生活一定要历史和现实相结合,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因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实际上就是这样一天一天一年一年过来的,它和历史有非常复杂的纠结。

  进入到乡村日常生活中去,看什么?观察什么?事实上对农民的心态,我们一直是比较忽视的。在人心这个层面,如果直接问他:你觉得社会公平吗?他可能说公平。但这种纯粹的属于态度问题的调查是很不足够的,我们关心的是心态问题,可能我们还是需要长期的观察,多次的往返调查,从他的行为、日常生活中去察觉。我们经常想去解释许多大的社会变迁,实际上大的社会变迁也是由无数个体所促成的,它最后所产生的结果也是落实体现在个体身上,我觉得这是将来应该值得关注的方向,即进入到日常生活中的行动者的所思、所想、情绪等等方面。

  (录音整理:吴 娱、周文静、胡兰芳、王蓓蓓)